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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藥庫失火/公傷領保金? 喝花酒肇禍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9.10.22 07:14 am
軍中再傳重大違紀案。聯勤旗山彈藥庫保防官廖正雄去年三月喝花酒,酒後神智不清誤撞變電箱導致起火燃燒,造成旗山彈藥庫發生火災,軍方為息事寧人,竟然未詳加調查,就將案情壓下「吃案」,認定廖員是因公受傷,讓其領取保險金後,再將廖員調至左營彈藥庫當輔導長,繼續督導軍中風紀。
如此離譜的吃案事件,直到今年八月監察院接獲檢舉,去函聯勤要求重啟調查後才爆發。監院根據檢舉資料,直接要求聯勤調查廖員喝酒內幕,軍方才被迫組成專案小組南下調查,並於上周函覆監察院,證實廖員是上酒店喝花酒、有女陪侍。
聯勤司令部昨天表示,全案既然發現新事證,當然會對廖員做出新的懲處,「畢竟喝酒和喝花酒是不一樣的」。目前已因「涉足不當場所、夜間飲酒及行舉失措」,再核予廖員記過一次和申誡二次的處分;但是否調離現職,還要再檢討。
違反紀律又領保險金引發爭議,聯勤表示這是「依法核發」,因此也沒有追回的問題。
聯勤解釋,只要是在營區內發生事故,除非是自殺,不然都算因公傷亡,依法都要發給保險金,「而且這也是他自己繳的軍人保險費」。至於金額,聯勤說這很難查,而且涉及個人隱私,也不好透露。
聯勤坦承當年確實沒有深入追查,「但我們也有查到他回報不實」。案發後廖員原本自述因為停電,欲檢查變電箱才會被電到。但現場處理的人,都有聞到廖員身上的酒氣,「經我們追查,他才坦承是喝醉酒走路撞到」,因此當時也連帶懲處了包括上校庫長在內的七個人。
監院來函後,聯勤再問廖員是否喝花酒,原本廖員仍矢口否認,但監委指證明確,故聯勤組專案小組南下,找出當初接送廖員的人,得知廖員上車地點,確實是有小姐陪酒的酒店。
【2009/10/2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