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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計畫涉弊 太空中心主任吳作樂羈押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洪肇君/連線報導】 2007.06.01 03:48 am
台灣衛星自主計畫ARGO傳出圖利廠商弊端,主導這項計畫的國家實驗研究院太空中心主任吳作樂,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昨天被法官裁定羈押,全案可能向上發展,不排除有國科會高官涉案。
檢調認為,太空中心隸屬國研院,國研院的主管機關是國科會,ARGO這麼重要的採購案,國科會理應了解,吳作樂不可能隻手遮天。檢調下波調查對象,可能包括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
檢方指出,太空中心九十四年辦理總經費十五億的ARGO計畫,應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吳作樂為圖利加拿大MDA公司在台負責人陳遐林,採限制性招標,指定MDA公司為合約廠商;但MDA公司並未取得加拿大技術輸出許可,太空中心卻先付二億元給MDA公司,違背一般合約付款原則。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指出,MDA公司後來因無法履約遭解約,太空中心也拿回兩億元,但「圖利行為已完成,就構成犯罪」。檢調才會在前天約談吳作樂、陳遐林等人。
吳陳兩人在十多小時的偵訊中,對採購過程多所迴避,若干情節交代不清,檢方認為兩人有串證之虞,且圖利事證明確,昨天清晨向法院聲押兩人。吳作樂准押,陳遐林事證不足飭回;檢方將就陳遐林部分提出抗告。
至於原以被告身份傳喚的前ARGO計畫主持人蔡深浩、聯絡人林信嘉,在偵查庭中轉為證人,訊後飭回。
吳作樂在偵訊時,一再以國家外交處境艱難,當時有當時的情勢,事涉國防機密,無法對檢方明言答辯;在羈押庭上,法官問他「有什麼意見?」他抗辯說:「我在太空中心主任任內,發射兩枚火箭、一枚衛星,都沒人說我好,現在不過是一件我從頭到尾都沒拿到好處的案子,要羈押我,根本沒道理!」
法官當庭訓斥說「吳先生,我們不是在表揚好人好事,請你就事論事回答!」
吳作樂指出,ARGO衛星計畫「別人要花卅億才能做到的事,我才花十五億,這樣那有圖利?我得不到任何好處,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他說,計畫雖是他任內決定,但招標給MDA公司,是全體一級主管的共同意見,並非他個人所能決定;對與陳遐林的關係,則說只知道陳遐林是MDA的「雇用人員」。
華衛一號 曾掀衛星熱
國家太空中心的前身是「國家太空計畫室」,兩年前更名為國家太空中心,除了研發衛星,也負責研發台灣探空火箭,預計二○一八年底,將發射十五枚探空火箭。
「國家太空計畫室」是因行政院在十六年前,核定「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而成立,負責我國在國際太空市場的競爭。兩年前更名為「國家太空中心」。
一九九九年第一顆由國人整合測試的衛星「中華衛星一號」,簡稱「華衛一號」,運到美國卡納維爾角發射,當時掀起國人一股衛星熱,不少學童還專程赴美觀看,當時「太空計畫室」即負責衛星任務。
「華衛一號」在二○○四年功成身退,源於去中國化考量,仍被改名為「福爾摩沙衛星一號」,簡稱「福衛一號」,後繼的二號和三號衛星,全以福爾摩沙為名。
【2007/06/0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