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410356.shtml
太空中心弊案 吳作樂求刑15年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李青霖、楊正敏/綜合報導】 2008.07.03 03:05 am
國家太空中心前主任吳作樂涉及台灣衛星自主計畫ARGO採購弊案,新竹地檢署偵結,認定吳作樂和加拿大MDA公司顧問陳遐林涉及不法並浮報價款四億餘元,昨天依貪汙罪起訴並求刑十五年及十二年。
吳作樂昨晚表示,他不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身分的「公務員」,相關採購是依照國研院制定的採購辦法,與政府採購法不一樣,硬將兩者扯在一起,「純粹是有心人挾私怨報復」。他說,這件案子最終並未執行,「圖什麼利?何貪汙之有?」他會循法律途徑,爭回清白。
檢方調查,ARGO衛星採購案計畫總金額達十五點五八億元,分五個合約發包,均採限制性招標;吳作樂於九十三年底以電子郵件,將英國SSTL公司參與這項衛星採購的「任務支援合約」報價,洩漏給陳遐林,讓陳代表的MDA公司報價取得優勢,又以限制性招標指定MDA承攬。
吳作樂還以人力不足為由,將ARGO衛星所需發射載具(即火箭)與酬載(即衛星照相機)二項,放棄自行採購,委由MDA代為採購,讓陳遐林獲取更多佣金,且任由陳抬高售價,致發射載具與酬載採購費浮編美金六百八十六萬元,折合台幣約二點三億元。九十四年十月,太空中心再與MDA議價簽「任務支援合約」,在三項採購案中,浮編美金六八六萬元,約二點三億元。
檢方查出,吳作樂九十二年十二月至九十四年二月間,擔任宏遠育成創業公司負責人,主導入股眾智國際公司;他擔任太空中心主任後,於九十三、四年間,裁示太空中心「知識系統建置案」等三項工程以限制性招標,指定給眾智公司承攬,違反採購法利益迴避規定,讓眾智公司違法獲利一千五百萬元。
檢察官認為,太空中心的預算全由國科會編列補助,吳作樂的身分屬刑法上的公務員,在辦理採購計畫中已涉及公務員圖利、浮報價額等罪嫌;陳遐林與具公務員身分的吳作樂共涉浮報價額,吳作樂讓眾智公司承攬太空中心三項採購案,另涉圖利罪。兩人犯後態度不佳,故分別具體求處重刑。
吳作樂說,不能僅憑網路火箭的報價來評斷,「網上火箭報價每天也在變」。至於「知識系統建置案」三項工程圖利部分,他說因眾智是唯一對這系統有實作經驗且符合標準的台灣公司,他進太空中心前,申辦人員就與該公司接洽,並簽請以限制性招標。
【2008/07/03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