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軍事迷休閒小棧
市長:Luke-Skywalker  副市長: 塔頂的鋼鐵鯊魚燉奶(冷眼看人生)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國際萬象【軍事迷休閒小棧】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國軍軍力發展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符合軍事審判冤獄賠償者 須儘速提出申請
 瀏覽9,091|回應54推薦0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37122
符合軍事審判冤獄賠償者 須儘速提出申請
發稿日期:2007/11/29

   (軍聞社記者李岳耿台北廿九日電)國防部表示,凡符合「軍事審判適用冤獄賠償」請求的受害人和繼承人,請儘速在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二日前,向管轄的軍事法院或檢察署提出賠償請求,以保障自身權益。
    國防部指出,依據今年司法院公布第六二四號解釋、立法院三讀通過「冤獄賠償法」相關條文修正案,明定軍法案件得溯及請求冤獄賠償,即從民國四十八年九月一日至今,曾經因案被羈押或執行,而嗣後受到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不受理判決的民眾,都可以依法向軍法機關提出賠償的請求,若經軍事法院或檢察署決定賠償確定後,可獲得每天新台幣三千元至五千元的賠償。
    軍事審判案件適用冤獄賠償法,是政府貫徹保障人權的施政,已列為國防部的重要政策,並針對此項新增業務事項,向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一預備金一千零六十九萬元,已獲支持並完成撥款,下年度起另行編列預算財源,以貫徹國防部保障人權的目標。
    國防部強調,由於溯及適用的冤獄賠償案件,依法必須於二年內提出,未來將考量以各種便捷方式通知符合資格之受害人或其繼承人,及透過地方公益團體或其他更積極的方式或管道,協助受害人或其繼承人早日提出請求。
    國防部各軍種司令部可收轉請求案件,如有任何疑問,可向國防部軍法司專線電話(0二)二九三三八八0四洽詢。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63&aid=2920798
 回應文章 頁/共6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江國慶冤死 軍方輕懲3上將
推薦0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70139/IssueID/20120306
江國慶冤死 軍方輕懲3上將
退休俸沒少半毛 江母:不能接受
2012年 03月06日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震驚全國的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去年七月即完成行政懲處,包括當時的空軍總司令黃顯榮、作戰司令陳肇敏、政戰主任李天羽等三名退役上將僅記申誡、記過一次等處分,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痛批說,江國慶是被軍方冤死,但軍方的懲處卻只是記過,這樣的懲處對於陳肇敏等人也不痛不癢,「還領取我們國家的薪俸,我不能接受。」


江國慶母親委任律師林峯正指出,江國慶案的刑事審判尚未判決,但國防部的行政處分卻只是記過,如果「一條人命用記過就可以解決,這樣社會大眾可以接受嗎?」他強調,一條人命用記過處分,換成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接受。
根據國防部送至監察院的懲處報告顯示,國防部是以二十三人的行政懲處回應監察院的調查,懲處內容除了當年直接以刑求江國慶方式,取得殺害女童的自白書的空軍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及保防官李植仁(已過世)是記大過二次外,其他當年負責的將領都僅是記申誡到記過一次。國防部官員證實,這些人都已退伍,因此記過完全不影響其退休俸。


綠委批選後相護
對江國慶案懲處結果,綠委蕭美琴痛批:「這案子攸關一條人命,政府卻完全違背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選前說要嚴懲,選後就官官相護、輕輕放下,無法對家屬及社會交代!」綠委黃偉哲也批,不但民眾無法接受,也無法告慰江國慶及江父在天之靈,監察院應立刻調查國防部是否失職,「這個事情絕對不會輕輕放下!」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質疑,懲處結果去年七月就核定,卻遲遲不公布,與禽流感疫情一樣,是馬政府刻意在選前避免影響選情而「有計劃、有預謀地隱瞞」。而主查此案的監委馬以工昨不願對軍方的懲處表示意見,她說,她目前還有另案再查,懲處是軍方的事務,等全案了結之後,她們屆時再做總結。


軍方:懲處適切
不管在野黨立委及江國慶母親都不能接受當年違法取供的將領及軍官是以記過了事,但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昨仍替陳肇敏等人辯護說,國防部對「江國慶案」相關人員懲處均秉持實事求是的精神,毋枉毋縱的態度,依據軍法、司法單位調查事實,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以符「依法行政」要求,「相關懲處適切」。


北檢曾傳陳肇敏
對於江國慶冤死案,高檢署去年七月將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陳肇敏等軍官是否涉嫌刑求致死,北檢已於今年一月間,分批傳喚陳肇敏等七人到案,但全案是否已近收尾階段,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不願表示意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63&aid=4797135
江孟貞獲聘國賠會委員 協助國防部審議案件
推薦0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40805
江孟貞獲聘國賠會委員 協助國防部審議案件
發稿日期:2008/06/11

   (軍聞社記者蔡禎祥台北十一日電)國防部副部長林鎮夷上將今天代表部長陳肇敏,聘任律師江孟貞女士為國防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襄助國防部處理相關賠償事件的審議及核轉事宜。
    國防部表示,職司國防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及審議相關工作的國賠會,設置委員十五人,其中,部內委員六人由國防部相關業務主管兼任,部外委員九人則自社會各界遴選相關專長人士擔任。
    國防部指出,由於原聘部外委員王如玄律師,日前接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因事務繁重請辭國賠會委員乙職,為能順利國賠業務之審議,並使委員會召開時能符合法定程序,經遴選後改聘具民商法專長的江孟貞律師接任,希望能借重其專長,完善相關事件的審議品質。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63&aid=2920840
因軍事案件遭非法羈押者 可提出賠償請求
推薦0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39755
因軍事案件遭非法羈押者 可提出賠償請求
發稿日期:2008/04/19

   (軍聞社記者李亞明花蓮十九日電)冤獄賠償法去年修法後,軍法案件也納入賠償範圍,民國四十八年以後服役期間,曾因為軍事案件遭到非法羈押的民眾,都可以提出冤獄賠償請求,國防部東部地方法院將積極協助地區民眾提出申請。
    國防部東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育民表示,冤獄賠償法在去年七月修法後,軍事案件也納入其中。因此,只要在民國四十八年以後,曾經受到軍法機關羈押等處置,最後案件不受理,或是被判無罪或不起訴處分者,都可以申請冤獄賠償。
    因軍事案件遭非法羈押的賠償金額,比照一般司法案件,一天三千至五千元,東部軍事法院至今已經受理三件申請案,二件獲得賠償,籲請符合軍事案件冤獄賠償的民眾提出申請,以伸張自身權益,民眾如有任何問題,軍事法院會有專人服務,東部地方軍事法院冤獄賠償專線為03-8325368。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63&aid=2920828
符合軍事審判冤獄賠償者 請儘速申請
推薦0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37222
符合軍事審判冤獄賠償者 請儘速申請
發稿日期:2007/12/07

  (軍聞社記者林敬傑台北七日電)自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通過第六二四號解釋文後,從今年七月份起,接受軍法審判的案件當事人始適用「冤獄賠償法」;國防部為保障冤賠請求權人的權利,特別呼籲凡符合「軍事審判適用冤獄賠償」請求的受害人和繼承人,請儘速在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二日前,向管轄的軍事法院或檢察署提出賠償請求,以保障自身權益。
   冤獄賠償法實施近五十年,但從未提供曾經因軍事案件被羈押或執行,而嗣後受到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不受理判決的受害人和繼承人冤獄賠償保障,但自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今年四月廿七日通過第六二四號解釋後,認為依照「軍事審判法」審理的案件,如果符合「冤獄賠償法」的要件,也可以請求冤獄賠償,此項解釋可說是人權保障大躍進。
   依照解釋文內容,軍法審判當事人適用冤獄賠償法將溯及既往,因此從民國四十八年九月一日至今,只要接受軍法審判的案件當事人,曾經接受收押處分或已經執行,日後案件卻獲得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或不受理判決,都可以依法申請每天新台幣三千到五千元不等的冤獄賠償,可說是國軍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
   國防部表示,過去半世紀符合賠償案件應超過千件,但目前僅受理六十九件,因此特別呼籲合於求償受害人或繼承人,儘速向軍法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國防部並提供02-29338804專線,供民眾查詢相關問題。
   國防部為保障冤賠請求權人的權利,將持續透過電子及平面媒體加強呼籲請求權人提出請求外,同時也考量以各種便捷方式,通知符合資格的受害人或其繼承人,並透過地方公益團體或其他更積極的方式及管道,協助受害人或其繼承人早日提出請求,以貫徹冤賠的立法目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63&aid=2920826
頁/共6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