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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軍冤案申委會 主動查77人
中央社-2014年08月29日 上午10:59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9日電)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結束任務編組,設立期間共議決受理申訴35人、主動調查77人,其中4人需再偵查,已函請檢察機關辦理。
行政院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回應因陸軍下士洪仲丘事件引發的民意,行政院在民國102年8月29日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主動清查及受理家屬申訴的軍事冤案;設立期間1年,昨天結束任務編組。
行政院說,民眾申訴案件數量逐月明顯下降,且軍事審判法已修正施行,類似案件將移由普通法院審理,過渡性任務已完成。
行政院表示,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設立以來,經13次委員會議審查,針對設立日前追溯時效20年內(法律規定的追溯時效),現役軍人服役期間發生死亡、失蹤或心神喪失,其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旁系血親或法定代理人對相關偵辦、調查結果不服事件,主動清查及受理家屬申訴軍事冤案。
設立期間共議決受理申訴35人(收案53件)、主動調查77人(收案80件),其中4人(收案含受理申訴及主動調查計11件),認有再偵查必要,已分別函請檢察機關辦理。
任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召集人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受理每一軍事冤案都先經至少2名委員初審,再送委員會討論議決。審議期間,委員盡心詳審國防部、國軍醫院等有關機關提供卷證資料,並試圖從中尋得新事證,也到相關場所勘查或實訪,並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提供鑑識意見,希望有助真正冤屈案件重啟調查。
此外,為撫慰家屬情緒,特別借調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社會工作師及心理治療師,提供申訴案件家屬諮商服務,包括提供情緒支持、憤怒情緒處理、悲傷輔導及強化力量,聯結資源及網絡等工作。
行政院表示,經綜整相關案件內容,已分析出現役軍人近20年死亡、失蹤原因,並提出相關建議,將提供國防部做為法令修正或制度面興革參考,未來類似案件將移由普通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