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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否認政變:軍心很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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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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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1978886.shtml
軍方否認政變:軍心很穩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4/04/26 

陳水扁總統拋出國親發動流產政變說,讓軍方十分尷尬,某電子媒體在評論總統大選後總統府前的泛藍靜坐群眾時,就不斷影射政變的說法,軍方對政變說相當困擾,國防部總政戰局長陳邦治上將早在上周日(4月18日) 與媒體會面,即已否認政變的說法,說明現在軍隊的軍心很穩,士氣很高。

軍方最近也廣泛收集電子媒體政論節目主持人的聯絡電話,希望能夠加強連繫,澄清這些政論節目中對軍方的誤解,據了解,軍方對於先從電子媒體傳出政變說,又有一家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政變說後,十分的困擾,當陳總統和前總統李登輝也跟著在前天、昨天接連提出政變說時,一位軍方官員認為,這是指桑罵槐,表達出三軍統帥對國軍的不信任。

軍方人士形容政變說,是個太燙的議題,不是一般人可以說明的。不過,現在的總政戰局局長陳邦治是陳總統一手提拔的,憲兵司令余連發也是陳總統拔擢的,這兩個職位對於安定軍隊有很大的功用,有陳、余兩位在軍中,怎麼可能會有政變

陳邦治接任總政戰局長後,為陳總統勤走眷村,訪視基層眷戶,推動眷村改建,化解軍眷與榮眷對陳總統不信任。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1980547.shtml
國防部:國軍沒有政變問題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4/04/27 

針對前總統李登輝「軍事政變」說,國防部昨天表示,國軍不會也沒有所謂政變的問題。軍事發言人室是以媒體詢問才答復的方式作上述回應,未發布正式新聞稿。

據了解,李前總統上周六公開提出國親曾醞釀軍事政變,陳水扁總統前天又提國親七日未成功政變說法,但國防部和部長湯曜明一直未公開回應,直到昨天下午下班前,才經湯曜明批准,以上述「有問才答」方式對外發言。

國防部指出,軍隊國家化、行政中立以及國軍不介入政治,是國防部及部長湯曜明以及國軍全體官兵所堅持貫徹的立場,且也獲得了國人支持及肯定;憲法一三九條明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所以國軍不是任何個人或政黨的軍隊,不論那一個政黨執政,國軍恪遵憲法效忠國家、服膺民主、嚴守法治、保持行政中立的立場,不會改變。

儘管將領們私下對政變說法反應很差,認為受辱,但他們都不願具名表示意見,也不會以其他具體行動表示他們的反感。將領說,「政變」是有相當定義的,回顧選後群眾抗爭,國軍沒有一兵一卒參與其中,也沒有長官率領部屬的團體行為,那裡談得上「政變」。

據了解,三一九槍擊和三二○選後,曾期待二度政權輪替的部分將領,心情從忐忑不安到跌落谷底;相對地,那些帶有綠營色彩和陳總統拉拔的將領,則一掃連日陰霾。所謂「七日政變」期間,軍系內部氣氛低沈,主要是因湯曜明於廿二日下午公開辭職;但不可避免,這又造成一些非湯系將領雀躍萬分,認為終於等到翻身機會。

將領回想,廿七日當晚曾傳參謀總長李傑和三位上將副參謀總長朱凱生、費鴻波、劉貴立同時請辭,對新聞界和總統府而言相當震撼。當晚稍後,經查證這四人都無辭意,次日各大報也未刊登。事後追溯,無法確認消息來源,有的媒體是從藍營聽到,但有媒體消息得自國安會,當然也有媒體圈子相互傳播,所以也無由查知謠言動機何在。

李前總統提到國親首腦密會「軍頭」,據了解也沒有這種事。有的大約是湯曜明請辭時因眼疾住在三軍總醫院,立法院各黨團紛紛前往探視,各自表述了一些對湯個人「有所期待」的話,但湯都沒有表態。至於昨天有人放話國親密見的是許歷農、黃幸強等退役老將,將領聽到忍不住笑出來說:「這樣能構成『政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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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說訴訟案 二審明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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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711/20071119970737.html
柔性政變說訴訟案 二審明天宣判
中央社╱中央社 2007-11-19 21:57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九日電)總統陳水扁2004年間一席「柔性政變」說詞,引起泛藍陣營不滿,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一審2005年間判連戰和宋楚瑜勝訴,陳總統應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新台幣一元,並登報道歉,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將於明天上午十時宣判。

本案源於連宋主張,陳總統2004年十一月十四日在一場選舉造勢大會上,指稱他們於2004年三月二十日總統選舉後曾發動軍事將領以「請辭」或「告假」方式進行「柔性政變」,但因「軍隊國家化」已然成型而告終,並籲請民眾「以選票終結連宋亂象」,陳總統所言已毀損他們的名譽,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陳總統則主張,連宋斷章取義,他僅是指述「少數退役將領」並非連宋,沒有影射連宋,且「柔性政變」是指少數將領的行為,連宋不是軍事將領,並沒有直接發動政變的能力,不可能是影射連宋兩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指出,連宋主張「流產七日政變」即是「柔性政變」的說法可採信。陳總統雖未指名道姓,但依所提及「流產七日政變」目的是為「個人」權位,因此,依當時社會環境,所謂「個人」顯然是指連宋,可採信連宋認為陳總統影射說法。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總統指稱連宋發動「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為不實事實,且足以損害連宋名譽,2005年十二月間判陳總統敗訴,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一元,且應在自由時報、中國時報和聯合報全國版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

一審判決當天,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表示,上訴時,會提出所謂柔性政變的幕後資料,以現職有軍權的人所寫的報告作為書面佐證。

經陳總統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006年三月二十日首次開庭時,林志豪當庭提出密封文件,內容為前國防部長李傑向陳總統的書面報告,指稱2004年三月二十四日,前總統府戰略顧問曹文生曾至李傑辦公室,建議李傑「藉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同日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致電表達同樣訴求。

李傑也於二審首次開庭後隔天證實2004年總統大選後確實有軍方人士請託他裝病,引起各方關注,台灣高等法院並於2006年十二月五日傳喚李傑到庭說明,全案則將於明天上午十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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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傑:退役將領有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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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6/today-p4.htm
自由時報2006年12月6日

李傑:退役將領有影響力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連戰、宋楚瑜對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說」訴請民事賠償,高等法院昨天傳喚國防部長李傑作證,李傑明確證稱,退役將領在軍中仍有不少過往同事、部屬關係,對軍方有一定影響力和號召力。

李傑在本案中,曾具名提供高院資料,表示曹文生確於九十三年三月廿四日(李傑時任參謀總長)上午,前來辦公室要他「藉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但下午,李傑就請參謀回電「歉難照辦」。另當天上午,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透過參謀電話聯絡,不過李傑未與羅見面。

扁詢問 李才報告

李傑表示,四月中下旬有一天,他與陳總統軍事會面,陳總統問他有無高階將領提出請辭,他才報告此事。後來,陳總統向他表示「柔性政變」案敗訴,需要此密件,於是他請機要整理出來,簽名交給陳總統。

不過,李傑記不清楚詳細的提供資料時間,先說是今年三、四月,又說是今年二、三月,以及一審九十四年十二月廿一日判決陳總統敗訴之後;不過他的書面資料簽名時間是十一月廿五日,是在敗訴之前。審判長鄭三源還提示他「會不會是陳總統告訴你『可能』敗訴」,李傑未對此回答,僅表示陳總統提及官司的時間,應是他簽名日期的前一、二個禮拜。

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則認為李傑說的時間、邏輯不連貫,認為李受到壓力,他提出的文件應不具證據能力;另李復甸問李傑,他向總統報告時有無用「柔性」、「七日」政變等字眼,李傑說沒有,也沒有交給檢方偵查,畢竟總長沒有這個職權;但李傑強調,他認為這是(指退役將領要他稱病)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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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 爭訟兩年 李傑作證:曹文生要我裝病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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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2+112006120600051,00.html
2006.12.06  中國時報
柔性政變 爭訟兩年 李傑作證:曹文生要我裝病請辭
黃錦嵐/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損害賠償案,爭訟兩年餘,國防部長李傑昨日首度到高院出庭作證。李傑證實,前戰略顧問曹文生九十三年三月廿四日確曾要他「稱病請辭」,曹雖然代表「好幾個人」,但並未提及藍綠問題,也沒說代表連、宋或泛藍陣營,更未提及「政變」字眼。

   時間錯置 連宋律師存疑

   因李傑的證詞出現時間錯置,連戰、宋楚瑜的委任律師李復甸質疑:其證述是否來自總統的統帥權壓力?認應不具有證據能力。

   連、宋控告陳水扁總統損害賠償案,台北地院去年十二月判連、宋勝訴。高院今年三月首次開庭時,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當庭提出編號「上證廿六」的密封文件,是李傑提給陳總統的書面報告,指稱九十三年三月廿四日,前總統府戰略顧問曹文生曾至李傑的辦公室,建議他「稱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致電表達同樣訴求,但當時任參謀總長的李傑,以嚴守軍隊國家化為由,回覆兩人「歉難照辦」。

   連、宋一方質疑這份文書的證據能力,因此,陳水扁總統乃聲請傳喚李傑到庭作證。

   李傑作證時指出,呈庭的文件,是他指示機要李仲威寫的重點,經他簽名認同,原稿目前保存在機要那裡。

   李傑說,有人要他稱病請辭的事情,是九十三年三月廿四日發生,他大約是同年四月中、下旬的「小軍談」,以口頭報告總統的。總統那時經常問他,那些將領向他打報告請辭?但事實上,他沒有接到什麼報告,發生此事時,他報告總統有人見他,要他打報告請辭總長,那時他考慮到湯曜明部長已住院,就告訴那人,他會再回電,後來他請機要告訴此人「礙難照辦」。

   李傑肯定的說,整起事件只有曹文生一人出面,另一人(指羅本立)沒有見面,只是電話聯繫,也沒有表示意見,他就請機要回電處理了。

   李傑肯定指出,退役將領對現役將領擁有號召力是必然的,因為,現役將領都是以前的部屬,所以同袍間仍有影響力。

   李傑作證後,審判長鄭三源、受命法官王聖惠、陪席法官黃嘉烈均質疑「上證廿六」的簽名時間「十一月廿五日」,是否有誤。

   聯絡過程 曹沒說代表連宋

   李復甸質疑:本案一審宣判在九十四年十二月廿一日,陳總統如何能在判決前就知悉敗訴。因此,他懷疑這份文件是李傑受到總統的壓力,事後補做的,不具證據能力。

   但李傑確認,九十四年十一月廿五日是整理資料的日期,這是後補的資料。他不知道一審是什麼時候判的,但他堅持是陳總統要求之後,才提出這份報告。

   審判長鄭三源「提醒」李傑:「會不會是陳總統告訴你『可能』敗訴,而記錯時間點?」,李傑未正式回應。

   林志豪律師則表示,一審是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再開辯論終結,李傑十一月廿五日作成報告,兩周後送給總統,他來不及呈報法院,列為證據,一審才會敗訴。

   最後,李復甸律師問李傑:「你與曹文生間的交情如何?」。李傑答說,兩人是好友,沒有任何恩怨,他在軍校的期別早曹文生五期,他任總司令時,曹任政戰部主任,這件事傷到曹文生,他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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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案 高院傳喚國防部長李傑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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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612/20061205628620.html
柔性政變案 高院傳喚國防部長李傑作證
中央社╱中央社 2006-12-05 16:3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五日電)總統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傳喚國防部長李傑到庭作證,說明提供陳總統書面資料的事實經過。不過,李傑對提出報告時間點說法前後不一,引發國親委任律師李復甸不滿,認為所提供資料不具證據能力,審判長鄭三源諭令將再開辯論庭。

高等法院2006年三月首次開庭時,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當庭提出編號「上證二十六」密封文件,內容為李傑向陳總統所提書面報告,指稱2004年三月二十四日,前總統府戰略顧問曹文生曾至李傑辦公室,建議他「藉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致電表達同樣訴求,但當時擔任參謀總長的李傑,以嚴守軍隊國家化為由,回覆兩人「歉難照辦」。

李傑在庭訊中證稱,他在2004年四月中旬與陳總統軍事會談時,陳總統曾多次詢及是否有人要他「打辭職報告」,由於曹文生、羅本立要他稱病一事茲事體大,於是報告詳細經過。

李傑指出,2006年三、四月間,陳總統向他表達「柔性政變」說案,由於未提相關事證一審敗訴,要求提供這份密件,因此當返回國防部後,要求機要李仲威謄寫事情經過,再由他具名簽章,並在兩週後將這份文件交給陳總統。

不過,李復甸質疑,「上證二十六」簽名的時間點在2005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與李傑所敘述時間點不符;另外,本案一審宣判在2005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陳總統如何能在判決前就知悉敗訴。他因此懷疑這份文件是李傑受到壓力而事後補做,不具證據能力。

面對律師與合議庭質疑,李傑坦承時間點應該是十一月二十五日,但仍堅持在陳總統要求後,才提出這份報告,對提出報告的時間點說法不同;審判長鄭三源提示指出,「會不會是陳總統告訴你『可能』敗訴,而記錯時間點」,李傑並未正式回應。

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表示,由於李傑兩週後才提出這份報告,他來不及呈報法院,列為證據,一審才會敗訴。

陳總統於2004年十一月在立委競選場合與民進黨中常會中,公開陳述「柔性政變」說詞,引起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不滿,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005年十二月間判陳總統敗訴,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新台幣一元,且應在自由時報等報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陳總統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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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資料 李傑具名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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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4/today-fo1.htm
自由時報2006年10月4日
柔性政變資料 李傑具名舉證

連宋律師提出質疑

〔記者孫友廉、許紹軒/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的柔性政變說,被連戰、宋楚瑜訴請民事求償,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再次開庭,連宋律師李復甸對國防部長李傑出具的資料有意見,認為無法查考,陳水扁律師林志豪決定聲請傳喚李傑,合議庭訂於今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時卅分,傳喚李傑出庭作證。李復甸昨晚則表示,未來也有意要求傳曹文生、羅本立出庭作證。

軍方官員表示,十二月五日國防部長李傑將會請委託的代表出庭應訊。至於連宋律師所提出有關文件的質疑並不成立,畢竟李傑已親筆簽名表示認可內容,並無所謂證據力薄弱的情況。

根據李傑出具的書面資料,指其擔任參謀總長期間,二○○四年總統大選後,兩名退役將領曹文生、羅本立建議他(李傑)稱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李傑表明「歉難照辦」。當時,此訊息循軍方系統呈報給陳總統。

林志豪表示,此項文件是在一審宣判後才取得,證明「柔性政變」確有其事,不是空穴來風,陳總統也出於要維護軍隊國家化才提及,並非有意誹謗,也未說連宋兩人。

李復甸表示,扁與李傑是長官部屬關係,基於服從天職,內容是否可信頗有疑問,何況該文件雖有李傑簽名,但與文件本文字跡不同;李復甸質疑李傑是在何情況下簽名,認為證據力薄弱。

合議庭將傳喚李傑

針對此,林志豪當庭聲請傳喚國防部長李傑。合議庭考量兩方既然存有爭執,決定傳喚,並要兩方準備好詢問內容。

李復甸表示,陳總統所言就是指連宋兩人,否則談話怎會提及「為了個人的權位,不惜玩火」,他並指總統沒有言論自由。

林志豪認為,憲法明定總統的權利,未限制總統的言論自由,因此仍應享有該項權益,何況總統發表相關言論,分別在選舉造勢場合、或民進黨中常會,所言是指一些退休將領,並非指稱連宋涉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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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訴訟案 高院將傳李傑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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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610/20061003395420.html
柔性政變訴訟案 高院將傳李傑到庭
中央社 2006-10-03 15:0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日電)總統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合議庭原本預定上午完成辯論終結程序,但兩造對國防部長李傑證詞有不同意見,審判長鄭三源諭令十二月五日十一時三十分再開辯論庭,並傳喚李傑作證。
 
高院於三月首次開庭時,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當庭提出編號(上證二十六)的密封文件,內容為李傑向陳總統的書面報告,指稱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前總統府戰略顧問曹文生曾至李傑辦公室,建議他「藉病住院」,對當局形成壓力;同日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致電表達同樣訴求。

不過,當時擔任參謀總長的李傑以國軍必須嚴守軍隊國家化為由,回覆兩人「歉難照辦」。

林志豪在開庭時指出,陳總統在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的發言中,曾闡述柔性政變的定義為「退役將領強力遊說現役高級將領,要求他們稱病住院即提出辭職」,與李傑所述相符。陳總統明顯指涉柔性政變者是少數退役將領,並非連、宋教唆發動,但委託律師在整理爭點時,卻捨而不用,曲解原義。

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表示,李傑與陳總統有長官與屬下的關係,一定會為長官辯解,他並不意外;況且上證二十六文件中,證詞筆跡與簽名並不相符,這項證據並不可信。

李復甸說,陳總統演講內容所指泛藍陣營或連宋陣營,在一般民眾認知就是指國民黨、親民黨,當然和身為黨主席的連宋兩人有關,陳總統所言仍然是指連宋兩人發動政變。

合議庭聽取雙方陳述後,認為有傳喚李傑到案說明的必要,諭令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再次召開言詞辯論庭,以證人身分傳喚李傑到庭,預計年底前作出二審判決。

陳總統於二○○四年十一月在立委競選場合與民進黨中常會中,公開陳述「柔性政變」說詞,引起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間判陳總統敗訴,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新台幣一元,且應在自由時報等報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陳總統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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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傑密件 2將領曝光 府顧問金恆煒:我創七日政變 扁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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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60425&Sec_ID=5&Art_ID=2562935
蘋果日報2006年4月25日

李傑密件 2將領曝光
府顧問金恆煒:我創七日政變 扁引用

【賴心瑩╱台北報導】連戰、宋楚瑜因「柔性政變說」、「七日政變說」,控告陳水扁總統要求回復名譽,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法官將陳水扁方面先前提的秘密公文當庭交給連宋的律師。結果證實國防部長李傑所提,試圖遊說他稱病住院的,就是前參謀總長羅本立、前政治作戰局長曹文生。

羅本立不願回應
陳水扁的律師林志豪表示,一審時沒有提出這份密件,是總統基於職務上的考量以及軍隊穩定性 ,一審判敗訴後,陳總統再三考量決定提出,希望證明所說確實為「 有所本」。羅本立的家人昨說:「 我的父親不願意回應這種事情。」曹文生因為出國,無法聯繫上。
另外,法官昨也傳喚國策顧問金恆煒出庭作證,金證實「七日政變」是他創造的名詞,而陳水扁是引用他的話;至於「柔性政變」一說,金則說沒聽過。
扁律師林志豪是在高等法院先前開庭時,提出李傑親筆寫給法官的證詞,以證明陳水扁的政變說是「有所本」,林志豪當時強調,文件內容是某位親眼見聞者,親筆具名寫出有關政變說的詳細人、事、時、地。數天後,國防部長李傑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坦承前年總統大選後,有退休將領遊說他稱病住院,但遭他拒絕。媒體事後則點名羅本立、曹文生兩人。
高等法院昨天開庭時,法官當庭詢問連宋律師想不想看這份密件 ,雖然連宋的律師紛紛搖頭拒絕,但法官仍當庭拆封要求兩人檢視。

一審陳總統敗訴
陳總統是在前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北縣立委選舉造勢大會等場合,指稱「流產的柔性政變也是政變…」等語,連宋自覺遭影射於是控告陳水扁。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扁敗訴,須各賠連宋一元,並在國內三報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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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密件 提及曹文生、羅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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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pr/25/today-p6.htm
自由時報2006年4月25日

柔性政變密件 提及曹文生、羅本立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說被控民事賠償案,高等法院昨天開庭,法官王聖惠當庭拆封被告方面日前提出的密封文件,詢問連宋律師李復甸,想不想知道文件內容,李竟說「我們不願知道」,不過法官仍拆封交給他閱覽,李復甸稍後才表示,將閱卷後再決定是否傳喚證人。

密件是李傑給扁的報告

王聖惠法官認為,這封密件內容,報紙日前已有報導,合議庭也認為內容不算秘密;而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退庭後表示,內容是時任參謀總長的現任國防部長李傑,提給總統的報告,李在報告中的確提及總統府戰略顧問曹文生和前參謀總長羅本立兩人。

對於李傑這份報告,被告提交給法院時,其時媒體消息已指出,李傑有意願出庭作證。

高院於今年三月廿日開庭,林志豪律師當庭提出一份密封文件。據悉,文件是李傑向總統陳水扁的書面報告,指稱二○○四年三月廿四日,時任國防部長湯曜明眼疾住院時,戰略顧問曹文生曾至李傑辦公室,要李傑也「藉病住院」;另前參謀總長羅本立也有來電。

不過,李傑考量軍隊已國家化,此事不能做,一一加以拒絕,事隔數月並向總統報告。

昨天庭上,兩方對此文件是否能作為第二審證據,也有不同意見,律師林志豪表示,一審時就有提及此事,也把將領的名字講出來,由於一審辯結後才取得該文件,所以才會在第二審提出,何況本案最重要的是要將事情弄清楚,替連宋澄清;連宋律師則強調一審既然已知道,為何不傳喚證人,該文件已不能作為證據。

法院昨天也傳喚政論家金恆煒作證;金某表示九十三年四月廿六日就曾寫過「流產的七日政變」文章,評論一些泛藍領袖不服大選結果的一些作為,而當陳水扁提出「柔性政變」名詞,金某是首次聽到,政治學應有該名詞,只是他沒找到此資料;全案訂於五月廿九日上午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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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案 高院再開庭 李傑證詞效力 攻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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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5  中國時報
柔性政變案 高院再開庭 李傑證詞效力 攻防焦點
黃錦嵐/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損害賠償案,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再度開庭。陳水扁委任律師林志豪呈庭的有關柔性政變密封文件,證實是國防部長李傑去年十一月廿五日所書,林志豪並表示,證人(指李傑)願意出庭作證。但連戰與宋楚瑜委任的律師先表示「不想」看該密件,接著又表示,待閱卷後再狀陳是否傳喚證人(李傑)。

   撰寫密封文件的證人身分,儘管承審法官王聖惠與兩造辯護律師均知是「李傑」,但自始至終,「李傑」兩字均未在訊問對話中出現,法官與律師均以「證人」取代「李傑」。

   昨日的庭訊重點,集中在:陳水扁迄上訴二審才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即李傑所撰的柔性政變密封文件,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四四七條規定?依法,陳水扁二審才提出的新證據,若不符規定,法官將不採為證據。

   林志豪表示,一審再開辯論,整理新爭點時,並未將「七日政變」列入爭點,如今卻在二審辯論時,將「柔性政變」與「七日政變」是否為同一事件列入辯論爭點,有違法令,且致使陳水扁未能及時提出這件攻擊防禦方法。符合四四七條第一款要件。

   林志豪表示,證人(即李傑)的密封文件,陳水扁是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後才取得的,這項證據也符合同條第二款要件。

   林志豪又說,陳水扁是斟酌總統的職務上考慮,迄二審才提出新證據,是迫不得已的作法,有不可歸責於陳水扁的事由,應符合第五款要件。基於公益考慮,若不准陳水扁提出此項新證據,顯失公平,應符合第六款要件。

   不過,連、宋的委任律師李復甸完全反對陳水扁律師林志豪的主張。李復甸認為,既然陳水扁一審即知有關將領是誰,原可聲請傳喚作證,陳水扁不可以文件取得在後為由,二審才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這樣的做法已經違法,不能採為證據。

   承審法官王聖惠當庭諭知,她事先已經啟視過證人(李傑)的文件,然後再密封。不過,參照媒體的大幅報導,文件內容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高院昨日開庭調查陳水扁「柔性政變」損害賠償案。國策顧問、政論家金恆煒作證指出,「七日政變」一詞,是他在「流產的七日政變」一文中所創設的,相信現在大家都用這個名詞。

   金恆煒是陳水扁一方聲請傳喚的證人。陳水扁的委任律師林志豪表示,金恆煒的證詞,足證「七日政變」說法,並非陳水扁率先提出或獨創的,而是金恆煒評論總統大選後一周內的社會現象所下的註解。

   連、宋雙方的律師,對於金恆煒的「七日政變」證詞,並未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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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律師:李傑證詞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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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3278735.shtml
連宋律師:李傑證詞與本案無關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李傑為陳水扁總統的「柔性政變」官司出具書面證詞,連宋律師卻不想看,並認為與本案無關。

連宋律師團目前暫不考慮傳訊李傑出庭作證,但還要跟當事人研究。

昨天開庭時連宋律師指出,相關事實在一審辯結前即已存在,陳水扁律師林志豪也承認,在一審時便知道將領是誰,當時即可聲請傳喚證人說明卻沒做,不應在二審再提出。

法官當庭表示,陳水扁提出的密封資料,合議庭已拆封看過,並當庭詢問連宋律師想不想看,連宋律師搖頭說:「不想。」但法官詢問,既然內容外界已多有報導,就算傳李傑到庭作證,對連宋有影響嗎?並表示內容並無特別秘密,可公開審理。連宋律師才同意當庭瀏覽李傑的書面證詞。

林志豪表示,李傑具名、簽署日期的書面資料已是書面證據,內容也證明陳水扁講柔性政變是指軍方將領有計畫被勸退或裝病等事,與連宋無關,陳水扁當初是依李傑的敘述才說出柔性政變,發言「有所本」;至於是否還需要傳喚李傑出庭,要看對方(指連宋)意思。

連宋律師李復甸認為,李傑講的話與陳水扁講的話並不相干,本案是追究陳水扁講話時的責任,及對連宋名譽造成的損害;李傑究竟有沒有跟陳水扁密告或提及內容,並不影響陳水扁發言內容對連宋的傷害,目前還未決定要傳李傑。

【2006/04/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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