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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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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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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爾(打烊)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40415
復興新村本週六動工 營造眷戶優質居住環境
發稿日期:2008/05/22
 
下載新聞內容
    (軍聞社記者李岳耿台北廿二日電)為更新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及改善都市景觀,國防部協助金門縣政府辦理「台北縣中和五眷村—復興新村改建統包工程」,將於廿四日舉行改建基地新建工程開工動土典禮,期能為眷戶營造優質的居住環境。
     國防部表示,依據行政院公文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暨施行細則,由國防部與金門縣政府辦理中和市復興新村集中興建住宅工程,並於九十三年簽訂協議書進行改建作業;該協議書中所稱眷村係指復興新村、太湖新村、太武山莊、浯江新村及九如新村,工程用地主要位在復興新村八筆土地,總面積一萬零八平方公尺,工程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等業務由金門縣政府負責,各項經費亦由金門縣政府編列「金門縣中和五眷村改建基金支應」。
     國防部指出,由於該部承辦老舊眷村改建已有累積多年豐富經驗,金門縣政府協請該部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協助辦理,提供工程規劃、設計意見、住宅分配、眷舍騰空、各項款項申撥審核、貸款及房地售價作業等,希望藉由該部經驗協助金門縣政府改建,並在嚴格的管控下掌握作業期程,以順利完成改建工作,預計未來完工的復興社區將成為中和市的模範社區。
     中和五眷村將在本週六上午舉行動土典禮,預計興建三百一十七戶。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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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依法執行眷村改建 確保眷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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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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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na.gpwb.gov.tw/post.php?id=9&message=75470
國防部依法執行眷村改建 確保眷戶合法權益
發稿日期: 民國104年12月03日

(軍聞社記者林敬傑臺北3日電)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聞振國中將今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覆立委詢問「購買眷村改建宅爭議」時指出,為能兼顧立法意旨與平等原則,國防部積極與眷戶溝通並宣導五年閉鎖期不得過戶買賣規範,以及相關違約罰則,以達興利防弊目標。

 聞振國表示,國防部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以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與志願役現役官、士、兵的良善美意,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推動執行改建工作;此外,國防部也於民國102年增修施行細則,讓法令規範更臻完善,不僅可有效確保眷戶權益,更能防杜預約買賣等問題肇生。

 聞振國強調,依眷改條例第24條「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5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規定,國防部於後續辦理改建基地,在眷戶交屋的契約書中明定「預約買賣」視同違約,一旦發現具體事證,將由國防部收回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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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面清查5年內移轉軍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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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1203/20151203428256.html
國防部:全面清查5年內移轉軍宅
中央社-2015年12月03日 下午13:24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3日電)國防部政戰局長聞振國今天表示,眷村改建的房屋依法在5年內不能移轉,如果移轉國防部可以強制收回,目前沒發現有5年內移轉的事實,不過他承諾國防部會全面清查。

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購買眷村改建房屋引起爭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國防部報告「國防資源釋商執行成效及精進作法」,朝野立委質詢時都關心此議題。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質詢時指出,許多仲介大張旗鼓宣傳買賣改建眷村,國防部應該表示立場。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長聞振國表示,民國85年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通過後,有規定5年內不得轉讓,轉讓是違反規定,國防部可以強制收回。

聞振國說,目前國防部沒發現5年之內移轉的事實,預約買賣屬於私權行為,地政單位的資料無法顯示,如果要查,必須透過納稅或財產申報資料。102年監察院要求落實眷改條例的規定後,國防部後續都有做宣導。

民進黨立法委員黃偉哲質詢時指出,5年的閉鎖期內買賣、預售都不行,國防部不是沒有武器,不能推給私法。他建議國防部全面清查是否有5年內移轉的狀況,聞振國表示會全面清查。

依眷改條例第24條,改建後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囑託地政機關自產權登記日起未滿5年,限制移轉登記。102年11月監察院指示落實該項規定,國防部在後續辦理改建基地,在眷戶交屋的契約書中明定「預約買賣」視同違約,將由國防部收回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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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軍宅惹議 國防部:檢討眷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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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1203/20151203427761.html
王如玄軍宅惹議 國防部:檢討眷改條例
中央社-2015年12月03日 上午09:41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3日電)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購買眷村改建的房子引起爭議。國防部長高廣圻今天表示,國防部將檢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會有些管制。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高廣圻報告「國防資源釋商執行成效及精進作法」。高廣圻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做上述表示。

高廣圻表示,王如玄個人行為,他不予評論,不過他必須說明,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是民國85年立法院朝野協商後經立法院通過的,目的是照顧老舊眷村居民、退伍軍人以及後續現役軍人,「立意是很良善的」。

高廣圻表示,這些年國防部眷村改建做得很好,相關住戶和現役軍人官兵也都很滿意。他說,王如玄這件事發生後,後續國防部會檢討眷改條例,會有些管制,其實民國102年時國防部就已經在檢討怎麼強化預約買賣的問題。

由於王如玄被爆出購買眷村改建房屋那幾年正好是國防部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的委員,遭質疑有利益衝突的問題,高廣圻表示,有些事情監察院已經調查過,他不予評論。

國防部說明,依眷改條例第24條,改建後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囑託地政機關自產權登記日起未滿5年,限制移轉登記。並自102年11月經監察院指示,落實該項規定,國防部於後續辦理改建基地,在眷戶交屋的契約書中明定「預約買賣」視同違約,將由國防部收回房地。

此外,美國可能在12月宣佈金額達10億美元的對台軍售,高廣圻表示,這是例行性軍購,美方一直依照台灣關係法提供防衛性武器,軍方持續和美方保持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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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眷舍樂群新村 立委促列保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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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1102/20151102366135.html
空軍眷舍樂群新村 立委促列保存區
中央社-2015年11月02日 下午15:03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日電)舊有的空軍官校招待所即將轉型為「藝文沙龍」,立委邱志偉今天再爭取將樂群新村增列為眷村文化保存區,讓空軍眷村文化不消逝。

岡山空軍眷舍有豐富多元迥異於海、陸軍種的軍眷文化,可惜在高雄市的眷村文化保存區被忽略了。邱志偉邀國防部眷服處、文化局等單位會勘,軍方允諾協助,盼由文化局提案爭取,再由國防部決定。

空軍在岡山有數千戶眷舍,因為改建後部分舊址被保留,一些占地大、具有特殊意義的建築被列為市定古蹟。

樂群新村36棟大面積眷舍中有16戶在民國99年劃為市定古蹟,其中樂群4號圍牆內老樹參天,環境優美,空軍同意規劃為「藝文沙龍」,透過招商展演藝文活動,活化古蹟。

邱志偉說,12縣市有13個眷村文化保存區,高雄市雖有左營、鳳山兩處海、陸保存眷村,可惜遺漏了空軍眷村文化保留,他爭取國防部增設岡山樂群新村,填補保存空軍眷村文化的缺口。

高市府文化局表示,古蹟活化使用應依法提交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查,至於爭取樂群新村為文化保存區案,文化局另案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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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屏縣「共和新村」改建案並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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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na.gpwb.gov.tw/post.php?id=13&message=74507
國防部:屏縣「共和新村」改建案並無違法
發稿日期: 民國104年09月30日

(軍聞社記者周力行臺北30日電)針對媒體報導屏東縣「共和新村」改建涉有不當註銷原眷戶權益,偽造原眷戶認證簽名,以及將「慈德五村」納入改建等情事,國防部今日澄清,媒體指證絕非事實,亦無造假違法之實。

 國防部指出,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2條第3項及施行細則第20條第1項規定:「原眷戶同意改建者,應於主管機關書面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為之,並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該部於92年12月29日辦理第1階段法定說明會,因部分眷戶咸認改建說明書內容未翔述原眷戶可獲輔助購宅款及應負擔自備款的金額,遂請列管單位前空軍三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於93年3月19日實施公告向眷戶說明,並延長認證期限至93年4月19日止,以避免原眷戶在未有充分時間考量下衍生影響權益問題,而此權宜措施並未造成其他眷戶權益損害。嗣後,雖有部分同意改建申請書係在期限後提出者,惟基於貫徹眷改條例立法意旨,以及維護「共和新村」多數眷戶權益推行改建的目的,將其計入同意改建之列,並無違法之實。

 針對監察院調查「共和新村」改建過程延長法院認證時間及公告改變原眷戶總數之計算基準,涉有違失乙情,國防部表示,該案係該村原眷戶計175戶,惟已違反眷舍住用規定計23戶,應依行政程序逕予扣除,實際依規定住用眷舍計152戶;嗣經公告展延後,認證戶數計134戶,已達同意改建法定門檻3/4眷戶同意戶數。國防部業於103年4月17日完成相關說明及澄復資料陳請行政院函轉監察院備查,並無數據造假及承認違法情事。

 國防部再次指出,「共和新村」不同意改建戶總計32戶,已於95年5月1日及6月8日分別註銷其眷舍居住憑證暨原眷戶權益,渠等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經最高行政法院於99年4月22日判決「上訴駁回」定讞;另空軍司令部於97年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返還房地之訴,並於100年5月31日判決國防部勝訴定讞。

 此外,國防部說,該部於104年8月19日假佳冬鄉佳冬高農學生活動中心辦理「共和新村改建基地」房價暨交屋說明會,係向同意改建並完成抽籤之眷戶說明房價及後續辦理交屋流程,並請其自8月20日起至9月22日期間,向指定銀行及代書事務所辦理貸款及繳交自備款作業,俾利後續產權移轉事宜,並無所謂「不同意改建即註銷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等情。

 有關屏東縣「慈德五村」部分,國防部再次表示,該村係婦聯會於71年出資興建,72年4月移交前警備司令部,並於85年已納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原眷戶計387戶,其中219戶業於100年間領取輔助購宅款完成搬遷,依司法院第525號解釋,應認足以構成人民之信賴,具有信賴基礎,是以該村配合改(遷)建已領取輔助購宅款搬遷的原眷戶,並無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綜上,國防部進一步指出,「慈德五村」受信賴保護之適用,不能逕為撤銷原授益行政處分;另該案經「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推行委員會」第22次會議決議,同意對已完成領取輔助購宅款及改(遷)建安置並繳回原眷舍的眷戶,具有信賴保護原則適用,毋須撤銷授益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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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共和新村改建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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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0930/20150930305455.html
國防部:共和新村改建無違法
中央社-2015年09月30日 下午21:35

(中央社台北30日電)媒體報導,屏東縣「共和新村」改建,國防部造假眷改同意人數、眷村參與資格、土地計價金額、同意眷改者簽名等。國防部表示,一切都是依法行政,沒有違法。

報導指出,屏東縣「共和新村」改建,國防部涉有不當註銷原眷戶權益,偽造原眷戶認證簽名等缺失案,國防部從公文數據、眷改同意人數、眷村參與資格、土地計價金額到同意眷改者簽名都造假,國防部也向監察院承認違法。

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國防部在92年12月29日辦理第1階段法定說明會,因部分眷戶有疑慮,因此請列管單位、前空軍三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於93年3月19日公告,並延長認證期限至93年4月19日,此權宜措施並未造成其他眷戶權益損害。

國防部指出,雖有部分同意改建申請書是在期限後提出,但基於貫徹眷改條例立法意旨,以及維護共和新村多數眷戶權益推行改建的目的,國防部將其計入同意改建之列,並無違法之實。

而有關監察院調查「共和新村」改建過程延長法院認證時間及公告改變原眷戶總數的計算基準涉有違失部分,國防部指出,該村原眷戶175戶,違反眷舍住用規定計23戶,依行政程序扣除,實際住用眷舍計152戶。

經公告展延後,認證戶數計134戶,已達同意改建法定門檻3/4眷戶同意戶數。國防部已在103年4月17日完成相關說明並陳請行政院函轉監察院備查,並無數據造假也沒有承認違法。

國防部指出,「共和新村」不同意改建戶總計32戶,國防部已於95年5月1日及6月8日分別註銷其眷舍居住憑證暨原眷戶權益,不同意改建戶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已於99年4月22日判決「上訴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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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致力眷地活化 有效發揮國土資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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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na.gpwb.gov.tw/IndexDetail.aspx?id=72803
國軍致力眷地活化 有效發揮國土資源效益
發稿日期: 2015/06/27

(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27日電)針對中國時報今日指稱「三重空軍一村打造文化園,一再跳票;北市嘉禾新村,學生訴求保留;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高雄市眷地及桃園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活化緩慢」等情,國防部作以下5點說明。

 國防部指出,有關空軍三重一村文化保存作業案,係於101年8月21日業已同意選定新北市政府保存計畫之申請,預定核撥開辦經費計新臺幣4,500萬元整及容積調派無償取得土地,並由該府代為管理維護迄今。惟近期新北市政府選定之基地容積調派後,仍無法達到土地價值平衡;該部刻正協調新北市政府儘速調整,以利開辦費核撥及文化保存作業推動。

 國防部表示,在臺北市嘉禾新村訴求保留案方面,該村土地分屬北市政府財政局、民人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等單位,近期臺北市政府於104年6月24日決議暫時保留3棟(尚未指定為歷史建築);有關前述作業推動,雖因現地產權複雜,國防部仍積極協調民人並暫緩拆除維護建物完整,後續將協調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民人共同辦理嘉禾新村文化保存事宜。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關於臺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案,該基地面積計2.5餘公頃,為有效利用騰空眷地,該部已於104年4月13日同意臺中市政府合作辦理停車場,除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將紓解周邊居民停車位不足問題。

 國防部再次表示,有關高雄市眷地活化速度緩慢案部分,該部已於101年起與高雄市政府共同建立合作平臺,就高雄市眷地活化及文化保存等事務,共同研議處理事宜,迄今已召開7次專案會議,深入研議活化開發方式,並就短、中、長期管理維護及地上物處理廣泛討論。目前已同意選定明建新村、海軍明德班等2處眷村文化保存園區申請(計8.6公頃、開辦費計5,700萬元),並同意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辦理黃埔新村以住代護事宜,另外也配合檢討開發停車位逾10公頃,開放簡易綠美化土地申請面積逾57公頃,現由都發局辦理大寮、岡山、鳳山都市計畫,後續可回饋公共設施用地40餘公頃,惟目前部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文化保存事項尚未完成,希望市府能加緊辦理。

 國防部說,桃園市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儘速活化案方面,此案已於104年5月28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蒞部召開協調會議,同意短期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代管維護、長期透過容積移轉,全案現正請桃園市政府加速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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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推行土地活化與文化保存 提升眷地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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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na.gpwb.gov.tw/IndexDetail.aspx?id=72802
國防部推行土地活化與文化保存 提升眷地運用
發稿日期: 2015/06/27

(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27日電)針對中國時報報導「國防部賣地挹注眷改,廢棄眷地,各方覬覦;全臺眷地活化緩慢」等情,國防部今日指出,眷村改建工作係國家重大政策,該部依民國85年立法公布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以下簡稱眷改條例)及行政院核定計畫,以提供地方政府公設用地以健全都市發展等目的,所需改建經費均以眷改土地變產置產方式標售處分得款挹注,不得另行動支其他經費支應。

 國防部表示,依98年行政院大面積及精華區土地限售政策及核定融資償債計畫,現正積極委託縣市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公辦都市更新、合作開發地上權招商、社會住宅撥用、眷村文化保存等多元活化作為,並依融資還款需要,每季定期滾動式檢討遷建騰空之大面積土地提報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以下簡稱活化小組)核列優先活化處分標的,以支應眷改支出、償還目前融資497億餘元並減少巡管負擔。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自85年起推動眷村改建工作亟具艱辛及挑戰,該部執行期間面對不配合改建眷戶、地方民意、文化保存、環保、工程、土地資源及大面積限售等爭議,仍持續加強協調溝通,並透過土地多元活化處分方式辦理,目前整體執行成效,計配合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及合宜住宅提供8.2餘公頃眷地、回饋公共設施用地計100餘公頃、提供簡易綠美化土地計62餘公頃、同意眷村文化保存園區申請共計13處(開辦經費計4億元、面積計42.8公頃)、合作地上權招商9處(面積計7.8公頃)、委託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公辦都市更新改善都市景觀計2.3餘公頃、短期活化辦理停車場計3公頃。

 國防部強調,後續除依眷改及融資計畫賡續推動外,並將持續協調各縣市政府平臺,以多元活化土地處理及積極推動文化保存作為,提供地方政府公共設施用地改善都市景觀,有效提升眷地資產價值及運用,創造互利多贏有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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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嘉禾新村 國防部協調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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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0627/20150627117945.html
北市嘉禾新村 國防部協調保存
中央社-2015年06月27日 下午20:06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7日電)國防部今天針對媒體報導5眷村及眷地相關議題,發布新聞稿一一說明。其中,有關學生訴求保留台北市嘉禾新村,國防部表示,將協調辦理文化保存事宜。

中國時報報導「三重空軍一村打造文化園,一再跳票;北市嘉禾新村,學生訴求保留;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高市眷地及桃園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活化緩慢」等,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說明。

有關空軍三重一村文化保存作業案,國防部指出,民國101年8月21日已同意選定新北市政府保存計畫申請,預定核撥開辦經費共新台幣4500萬元,及容積調派無償取得土地,並由新北市政府代為管理維護至今。

國防部表示,但近期新北市政府選定的基地容積調派後,仍無法達到土地價值平衡;國防部正協調新北市政府儘速調整,以利開辦費核撥及文化保存作業推動。

嘉禾新村訴求保留案部分,國防部指出,嘉禾新村土地分屬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民眾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近期台北市政府於104年6月24日決議暫時保留3棟(尚未指定為歷史建築);有關上述作業推動,雖因現地產權複雜,國防部仍積極協調民眾並暫緩拆除維護建物完整,後續將協調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民眾共同辦理嘉禾新村文化保存事宜。

有關台中市大石里、東、西新村等眷地閒置案,國防部表示,基地面積約2.5公頃,為了有效利用騰空眷地,已於104年4月13日同意台中市政府合作辦理停車場,除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將紓解周邊居民停車位不足問題。

高雄市眷地活化速度緩慢案部分,國防部指出,已於101年起與高雄市政府共同建立合作平台,就高雄市眷地活化及文化保存等事務共同研議處理事宜,至今已召開7次專案會議,深入研議活化開發方式,並就短、中、長期管理維護及地上物處理廣泛討論。

國防部表示,目前已同意選定明建新村、海軍明德班等2處眷村文化保存園區申請(8.6公頃、開辦費5700萬元),並同意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辦理黃埔新村「以住代護」事宜;另外也配合檢討開發停車位超過10公頃,開放簡易綠美化土地申請面積超過57公頃,現由都發局辦理大寮、岡山、鳳山都市計畫,後續可回饋公共設施用地40多公頃,但目前部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文化保存事項尚未完成,希望市府能加緊辦理。

有關桃園市憲光二村及太武新村儘速活化案,國防部指出,104年5月28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到國防部協調會議,已同意短期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代管維護、長期透過容積移轉,全案正請桃園市政府加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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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戮力文化資產保存 配合肇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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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戮力文化資產保存 配合肇因調查
發稿日期: 2015/04/08

(軍聞社記者周昇煒臺北8日電)國防部今日針對報載新竹市「寡婦樓」遭拆除一事表示,該建築是日據期間(民國32年7月)海軍第六燃料廠建物,於103年8月12日由新竹市政府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日本海軍第六燃料廠煉油廠遺存建築群」,該部並於103年11月間,配合新竹市政府文化局點交併同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相關作業。

 國防部指出,為保存眷村文化資產,於新竹市政府公告「寡婦樓」採取意象及局部保存方式處理後,立即配合調整都更計畫,將道路用地變更為公園道路用地,以及調整細部計畫儘可能讓遺存建築群可以原地保存,同時委由新竹市政府將「寡婦樓」周邊建築群施作圍籬保存。

 有關「寡婦樓」遭拆除,國防部除深表遺憾與惋惜外,並進一步指出,已於4月6日第一時間會同新竹市政府向警方報案協處,未來將配合市警局及檢調小組協助調查,並對肇事者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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