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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電玩業者涉行賄員警 檢警帶回偵訊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7-08 13:03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八日電)嘉義地檢署偵辦賭博性電玩連鎖店涉嫌行賄員警案件,今天大規模執行搜索,分別前往嘉義市、台南市及高雄縣市等地,帶回陳文鑫等四名股東,及涉嫌收賄的偵查佐周明賢及員警呂昆原,偵訊釐清是否有警界高層涉入。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王全成表示,陳文鑫、謝銘原、陳春成、黃信德四人合夥經營賭博性電玩業,總管理處設於高雄市。陳文鑫為最大股東,擔任該集團董事長,綜理全部事務。
王全成說,謝銘原掛名業務副總經理,除協助監管台南市「永勝電子遊藝場」外,並經營嘉義市「東東電子遊藝場」;陳春成經營高雄縣鳳山市「富王電子遊藝場」及高雄市「七星電子遊藝場」及「大亨電子遊藝場」業務;黃信德除掛名台南市「永勝電子遊藝場」名義負責人外,並擔任集團賭博電玩機台程式軟體設計、安裝及檢修等業務。
王全成說,經檢察官鄭葆琳指揮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長期監控,發覺陳文鑫、謝銘原等人為確保「東東電子遊藝場」順利營業,且避免遭警方查緝取締,指示會計以「員工福利金」名義作帳,於每月中旬撥匯新台幣六萬元至謝銘原銀行帳戶,再由謝銘原與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偵查員周明賢接洽,民國自九十五年十一月起,交付周明賢每月六萬元賄款。
王全成說,自九十六年十月起,再每月支付兩萬元賄款予「東東電子遊藝場」的警勤區警察呂昆原,周明賢及呂昆原於收受賄款後,需不定時通報警方臨檢取締的相關訊息,並伺機護航包庇,此外,電玩業者於每年三節額外支付一月賄款,初估周明賢已收受一百三十二萬元賄款,呂昆原則已收受三十萬元賄款。
嘉義地檢署上午指揮嘉義縣市調查站、台南市調查站等單位人員,兵分多路,分別前往嘉義市、台南市及高雄縣市等地,同步執行搜索,帶回陳文鑫等四名股東及相關人,以及周明賢、呂昆原兩名涉嫌收賄員警偵訊。
鄭葆琳指出,該集團在高雄縣市、台南市經營的賭博性電玩,因長年經營,牽涉層面相當廣,需根據查扣的行賄帳冊逐一釐清;長期跟監周明賢、呂昆原,已明確拍到業者交付賄款的畫面,賄款是否有打點其他相關主管人員,也需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