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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Luke-Skywalker  副市長: 塔頂的鋼鐵鯊魚燉奶(冷眼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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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紀問題新聞與評論(軍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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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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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藍海翔

http://mna.gpwb.gov.tw/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37664
國防部嚴令官兵勿酒駕 以維護國軍形象
發稿日期:2008/01/02

   (軍聞社記者蔡宗恆台北二日電)為有效遏阻酒駕情事發生,去年底立院新通過的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對於酒後駕車者的罰金,已在今天由陳總統水扁先生公布實施,其中酒後駕車罰款最高提高達五倍,對現役軍人酒駕最高罰金也同時提高為新台幣廿萬元,國防部除嚴令官兵不得酒後駕車外,也將期許每位國軍官兵及同仁務須深切瞭解「人命關天,生命無價」的道理,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建立正確駕駛觀念,自我約束,以保障個人及他人的安全。
    國防部指出,今天公布實施的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為: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廿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修正後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國防部強調,酒後駕車除造成無辜傷亡與家庭破碎外,更因觸犯公共危險罪而使個人前程毀於一旦,如今罰則提高,各單位應落實「國軍強化離營宣教作法」暨「國軍防止官兵營外飲酒駕車行為懲處」規定宣教,並持續結合酒後肇事案例宣導,告誡官兵絕不可酒後駕車,避免肇生憾事,以嚴肅部隊紀律,維護國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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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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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檢偵辦海軍戰鬥系統工廠 假採購詐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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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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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803/20080320929571.html
竹檢偵辦海軍戰鬥系統工廠 假採購詐回扣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3-20 18:56    

(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二十日電)新竹地檢署偵辦隸屬於海軍司令部的海軍戰鬥系統工廠人員,疑涉嫌以假藉採購工程向廠商收取回扣詐財,並另發現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涉及採購弊案。經拘提相關人員到案偵訊後,海軍戰鬥系統維修工廠兩名承辦人各以新台幣十萬元交保,另中科院採購圍標弊案涉案人員仍在偵訊中。

檢方表示,這起案件是於去年下半年被害人向新竹地檢署提出檢舉,經檢察官調查發現,隸屬於海軍司令部的海軍戰鬥系統工廠,負責國內零件維修業務以及戰鬥系統工廠工程處花蓮航電廠維修的高姓及劉姓兩名承辦人,與委外廠商朱姓業務員勾串,於2006年間偽造海軍戰鬥系統工廠有關軍品維修標單及投標招標文件,向廠商詐稱需付總工程款兩成回扣的金額。

檢方表示,被害人已依指示支付一成款項一百五十八萬元。但到去年被害人認合約滿期向海軍戰鬥系統工廠請款時,遭海軍戰鬥系統工廠拒絕,表示並無這個合約,被害人要求承辦人還款,均遭拒絕,始發現受騙。

檢方表示,這起案件事涉軍方武器採購,較為敏感,檢察官特別指揮檢察事務官、新竹憲兵隊會同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警察局配合調查。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搜索委外廠商後,發現朱姓業務員開立的公司涉嫌勾串其他廠商圍標中科院大量工程,且疑有中科院員工涉嫌護航,由於資料繁多,目前仍在整理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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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空軍基地男女軍官違反風紀 遭勒令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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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802/20080223435426.html
屏東空軍基地男女軍官違反風紀 遭勒令退伍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2-23 21:43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二十三日電)屏東空軍基地去年十一月發生已婚女少校與未婚男上尉在值班室「辦事」被發現,女軍官去年十二月報准退伍,男軍官列入汰除對象,此事今天被某電視台曝光,空軍基地今天表示,確有此事,軍方也都依營規處理。

屏東空軍基地表示,這對男女軍官是去年十一月十九日,男上尉深夜值班時,兩人在值日官室「辦事」,因為聲音太大,被巡邏的安全士官發現,向上呈報。

第二天兩位軍官面對調查都坦承此事,軍方依違反「國軍人員兩性營規管理規範暨懲處規定」各記大過一次,考績丙等,並都列入今年不適任現役的汰除對象。

屏東空軍基地說,女軍官在去年十二月一日自行提出退伍報准,男軍官則調離現職,汰除令最近正簽准中。

屏東空軍基地表示,所屬官兵如有違反軍、風紀規定者,必依規定懲處。屏東空軍基地也加強宣導兩性營規管理,以防範類似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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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 夜召女中尉 少將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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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13100092,00.html
中國時報 2008.01.31 
飯店 夜召女中尉 少將丟官
吳明杰/台北報導

    據指出,原聯勤司令部政戰副主任陳世團少將,月前赴花蓮聯勤第二後勤指揮部督導期間,私約該單位一名女性中尉政戰官,在深夜到住宿的美崙飯店房間內「諄諄教誨」,儘管該名女中尉強調並未受到長官性騷擾,但軍方認為,陳世團已違反兩性平權規範,因此將其記兩大過處分,陳世團並已打報告將在二月一日退伍。

    據了解,該名女中尉因負責陳世團這次聯勤花東單位政戰業務的督導行程安排,必須陪同這名長官,雙方過去素未謀面。軍方說,可能因為這名女軍官剛從學校畢業不久,對長官的約見當成是「命令」,居然就同意一個人前往飯店房間赴約,還好她有向單位報備。

    據軍方調查,女軍官事後表示,陳世團並未對她有任何不軌的舉動,兩人在肢體上也沒有任何碰觸,長官只是覺得她表現不錯,由於這名女中尉是政戰學校社工系畢業,陳世團還鼓勵她繼續報考研究所深造,沒有任何不當或涉及性騷擾的用語。

    據了解,由於陳世團在與該單位餐敘時,席間已喝了不少酒,因此女軍官赴約時,單位同僚擔心發生不測,也有人陪同在飯店外等候,期間還多次打電話給女軍官確認安全,女中尉約在十點進入飯店後,一直待到深夜十一點才離去。

    據指出,此案並非由當事人的女軍官所投訴,而是單位監察和保防系統主動通報查處。

    陳世團在軍中的人評會為自己喊冤,強調把這名女軍官當成自己女兒看待,只是想勉勵她,但這項說詞不被政戰高層接受,陳世團在會中被批不願面對事實,說詞避重就輕,最後決議將陳世團記兩大過並調職處分。

    軍方強調,就算沒有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的事實,以陳世團的少將身分,絕對不宜在非公務時間,私下約談女軍官,而且地點還是在飯店,無論是在時間或地點都相當不妥。

    據指出,目前這名女軍官已暫時被軍方調離單位到北部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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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女軍官飯店「聊天」 少將記過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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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203604.shtml
約女軍官飯店「聊天」 少將記過勒退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2008.01.31 03:18 am

 
軍中再傳高階將領行為不檢。聯合後勤司令部政戰部副主任陳世團少將,一月下旬到花蓮視察時,在晚間將一位女性軍官約到下榻的飯店「輔導功課」,遭人檢控,引發政戰部門高層震怒,被記兩支大過,勒令二月一日退伍。

國防部總政戰局長陳國祥昨天證實,陳世團案是局裡接到基層部隊人員經由保防、監察部門的反映,主動派員偵辦,一開始當事女軍官還不太願意說,但經過調查人員勸說,才和盤托出事發經過。

來自軍中消息指出,陳世團是在一月下旬前往花蓮聯勤第二後勤指揮部下屬單位督導,晚間陳世團獨自住在花蓮市區一處旅館,下榻後,陳世團打電話給該單位一位年輕女軍官,邀請她到旅館聊天。據調查,女軍官依約前往,兩人就在陳下榻的房間裡聊天。

據指出,陳世團接受調查時,沒有否認上述情節,但他表示,是女軍官表示要和他請教考專業證照和研究所等問題,才會來到下榻的房間做些輔導。但這種說法,在人評會上並沒有被接受,依舊認定陳世團行為不檢。

據了解,陳世團在前一個職務時,就曾經因為言辭對女性不檢點,同樣遭人檢舉,但情節並不嚴重,因此當時只給予口頭申誡,調離原單位的處分。這次再傳出類似事件,讓政戰高層非常不悅,下令嚴辦。

陳國祥表示,陳世團身為高階軍官,行為不檢,就需要採取最高標準要求。但經過調查,本案沒有任何言辭、肢體的性騷擾,因此不構成犯罪,女軍官甚至不願提告,但陳國祥強調,陳世團的行為,會有瓜田李下之嫌,「有事,約在辦公室不能談嗎?」「出差,為什麼不住英雄館?」

日前總政戰局召開人評會,最後認定陳世團違反兩性平權規範,記兩大過處分,解除聯勤政戰副主任職務,調任戰計會委員後,並確定在二月一日退伍。

【2008/01/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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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女軍官 少將陳世團記過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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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31/today-p2.htm
自由時報2008年1月31日

性騷擾女軍官 少將陳世團記過退伍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國軍將領爆發性騷擾醜聞!聯勤政戰副主任陳世團少將在去年十二月底視導花蓮基層單位時,涉及將女軍官留置在下榻旅館房間超過晚間十點。政戰局以陳違反兩性平權,經過人評會調查決議給予二大過處分,陳世團廿三日調任委員並打報告在二月一日退伍。

找進房間「訪談」

這也是監察、保防回歸政戰體系後,對軍中風紀開鍘的首案。

政戰局長陳國祥表示,陳世團在花蓮視導時,私下找一位女軍官到下榻飯店訪談,卻未依正常程序將房門打開,且將女軍官留置時間超過晚間十點,這個情況很快就回報到政戰局,隨即針對此案召開人評會,蒐證內容相當確實,但陳世團堅不吐實,加以過去他任金防部政戰主任時曾有類似傳聞,人評會委員一致決議重罰,給予二大過處分。

據指出,陳世團在當天晚間聚餐時就曾不當接觸到這位女軍官身體,晚間再以詢問如考研究所為由,找女軍官到房間「訪談」,也有不當的肢體碰觸,受害人感到極為不舒服,並非單純是因單獨與女軍官同處一室過晚遭到處分。不過,軍中內部這項說法遭到陳國祥否認。

此外,軍中並傳出後備司令余連發在阿扁卸任前調整為晉升四星上將參謀總長職務的傳言。由於傳言甚囂塵上,余連發一月廿九日在國防部春節餐會中堅決否認,他說:「一個人能吃多少飯自己心裡有數,我現在不會有異動,未來也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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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收賄盜油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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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30/today-p4.htm
自由時報2008年1月30日

軍官收賄盜油判刑8年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聯勤中校楊昆城管理花東油料庫,卻勾結民眾盜油六萬多加侖,收賄百萬多元,另陸軍少校黃秋富辦理印表機採購,卻向廠商收取回扣近萬元,最高法院昨天將兩案均判決確定,楊某徒刑八年,黃某徒刑五年,並須追繳貪污等不法所得。

楊昆城原為聯勤花東油料庫庫長,在九十一年十一月帶著民眾吳洋明等人(一審宜蘭地院於去年十一月間,判處吳某等人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徒刑),進入空軍台東志航基地內的台東油料分庫,以需要補給欺騙同僚,讓吳等人抽取航空用油四萬二千加侖,吳當場付六十七萬多元給楊某。

之後又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及九十五年一月,再各盜走航空用油一萬加侖,楊昆城也各拿廿萬元,事後上級進行油料損耗追查,楊某填寫不實原因呈報,事發楊某潛逃,九十五年六月六日遭憲兵隊緝捕到案。

此案是由台南縣警方破獲,當時警方指出,在盜油集團電腦中發現全台空軍、海軍基地油管分布位置電子地圖。事後,軍檢卻要辦台南縣警方洩密,引發爭議。

採購收回扣 少校判五年

另黃秋富擔任陸軍步兵學校教務處少校教育參謀官,卻在採購印表機十台,向廠商索取所謂「福利金」(回扣)九千五百元,而遭檢舉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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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爆醜聞 排長圖姦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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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5&ShowDate=20080121&NewsType=twapple&Loc=TP&Art_ID=30190816
蘋果日報2008年1月21日

軍校爆醜聞 排長圖姦女兵
舌吻猥褻 長官巧來電保貞操

【王烱華╱台北報導】國軍爆發首名志願役女兵遭長官性侵未遂的醜聞!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暨裝甲兵學校一名中尉排長,本月六日假借職務之便,要求一名女兵單獨到庫房整理東西,排長卻在女兵進入庫房後,對女兵強吻、撫摸,後來排長接到長官電話而不得不停止,才未對女兵造成進一步傷害。

濫用職權
女兵事後循正常管道向單位反映,但擔心部隊內官官相護,同時直接向新竹憲兵隊報案,裝訓指揮部才連夜將施暴的排長移送軍檢偵辦,並讓心輔人員對女兵進行輔導,據轉述,女兵現在在營區內「看到穿迷彩服的男子就會害怕!」,休假期間在路上看到男生「也會心生畏懼」。

令獨赴庫房伸狼爪
據了解,裝訓部在一月六日下午進行農曆年前的環境整理,這名女兵與其他男女士兵共同在二樓做油漆粉刷工作,留守的排長在下午三時許,命令女兵單獨到三樓的庫房內整理物品。
當時女兵不疑有他,與排長一同到庫房,但排長一進庫房就將庫房上鎖,雙手先強抱住女兵,並進一步強行「舌吻」,還把女兵迷彩服上衣的扣子解開,雙手都伸進女兵衣服內撫摸,等於是「全身摸光光」。
正當排長準備有進一步的行動時,手機突然響起,他查看後發現是長官電話,於是停下動作接電話,才暫時停止對女兵的性侵害,之後該名排長趕著離開,也不忘恐嚇女兵不得聲張此事。
根據轉述,女兵當時「根本嚇傻了」,整個人還楞在現場,直到回神後,立即穿好衣服,並向一樓的安全士官報案,也以行動電話向新竹憲兵隊報案。
當時新竹憲兵隊立即派一名調查官及一名女性心輔官,於晚上六時許到學校進行調查,但校方以自行處理為由,不願讓憲兵隊插手。
最後在晚上近十時左右,由校長吳有明中將指示,將該名涉案排長移送軍檢收押偵辦,讓憲兵人員在裝甲兵學校呆坐冷板凳三個多小時。

校長竟拒憲兵調查
裝訓部有人爆料指出說,校長吳有明原本想將此事壓下,因此不願讓具有軍司法警察身分的憲兵介入調查,明顯是「兩顆星(校長)的強壓兩顆梅花(憲兵調查官)」,簡直就是官官相護,違反辦案程序。
陸軍司令部發言人周彥忠則坦承,裝訓部該名排長有違反兩性營規,並移送軍檢偵辦,但否認吳有明想私了,而不讓憲兵隊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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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學能用來犯案 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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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12100061,00.html
中國時報 2008.01.21 
軍中學能用來犯案 罪加一等
吳明杰/特稿

    對於軍中出現專挑未成年少女性侵的「電話惡狼」,而且身分還是平日為軍中除弊的憲兵軍官,軍方內部一方面感到不可思議,另一方面也覺得蒙羞,因此記者在追查此案過程中,軍方一再三緘其口不願透露案情,也強調「家醜不可外揚」,但為了讓社會和軍中有所警惕,軍方其實應適當公開此案,才能避免有更多少女遭其他惡狼侵害。

    軍中爆發這項醜聞,不少軍中人士都搖頭嘆氣,搖頭的是國軍的軍紀,嘆息的則是同樣為人父母,即便在軍中,大家也都擔心自己子女受害,因此對於此案,軍方內部意見也認為一定要嚴懲嚴判。

    同時,軍方人士也感嘆現在社會風氣的混亂,聽到此案中受害的未成年少女,居然會接到陌生人電話就同意相約外出,因此不幸遭到這匹憲兵惡狼性侵害,軍中官員也都擔憂,未來不知如何保護自己家中的未成年子女。

    另外讓軍中也難以相信的是,犯案的陳建維過去在憲令部刑事鑑定中心物理鑑識組負責測謊任務,中正理工八十五年班畢業並擁有碩士學位的他,竟利用職務上的測謊專長,除了時下流行的網路聊天外,連電話都可以成為犯案工具,並且誘拐少女性侵得逞,顯示陳建維對於人性的掌握確實有其能力,而利用這項軍中培養的專長犯罪,更應要罪加一等。

    據軍方調查,陳建維至少從民國九十三年起就開始犯案,時間並長達三年,不過期間憲令部聲稱對陳建維的生活和考核卻都一切正常。

    但事實上,陳建維在九十四年就曾經因拾獲車牌,並將該輛失竊車牌掛在自用轎車上使用,後來遭警方查獲移送法院,並遭簡易判決並罰款一千元。如果當時軍方有驚覺陳建維用贓車車牌可能不軌,並進行適當調查或處分,或將陳嫌列管,其犯案機會可能就會大減,這顯示軍方的考核機制出現嚴重問題和漏洞。

    在外界壓力下,原本表現優秀的陳建維單位主官、憲令部刑事鑑識中心主任柳如宗上校,因此事遭到牽連,意外遭記過一次並調離現職,副主任兼政戰主管任修平中校也申誡兩次,不過這些懲處,仍只是治標不治本,為避免軍中惡狼再現,軍法單位確有必要用重刑,才能收嚇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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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狼精神鑑定 醫師:他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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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21 
陳狼精神鑑定 醫師:他沒病
吳明杰/新聞幕後

    「電話惡狼」陳建維,因為犯案對象全選擇未滿十六歲少女,其中兩名還只有十二歲,對於這項性侵對象的「偏好」,外界懷疑陳建維是否有精神疾病,軍方因此特別將陳建維送至國軍北投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據了解,軍方日後在判刑時,可能會要求陳建維在服刑過程中進行強制治療。

    軍方調查過去涉及所謂強姦罪,也就是現在的強迫性交罪,因被告犯案手法變態而送精神鑑定分析的案例並不多,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即是發生在民國八十八年六月的軍史館女學生命案,因負責看守軍史館的犯案凶手郭慶和,手段凶殘令人髮指,當時軍方為了解這名士兵的心理狀況,也曾將其送精神鑑定。

    據當時曾參與這起變態姦殺案調查的人士透露,當時郭慶和在交代犯案動機時曾表示,自己因為每天都在軍史館內整理歷史照片,犯案當天是因剛好在整理南京大屠殺的照片,不知為何看了慘不忍睹的照片後卻引發性慾,又恰巧女學生進入參觀,才會無法控制將其姦殺。

    當時聽到郭慶和供詞的人都無法置信,根本不知這是屬於哪種精神疾病,但為講求審判過程合乎程序和正義,因此特別將郭慶和送精神分析,但經過五天精神鑑定後,未料報告顯示郭慶和的精神居然一切正常,後來軍方研判,其供述可能只是一時的脫罪之詞,最後仍將這名犯下人神共憤的士兵判處死刑槍決。

    黃庭郁?台北報導

    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憲兵之狼陳姓男子傳有「妄想症」才會強暴女童。但據了解,專家們鑑定後認為,陳姓男子是一個「正常」的強暴犯,其行為與戀童、戀物、偷窺癖好等的精神疾病無關。

    據悉,陳姓男子接受刑前鑑定時,專家們一致認為其行為與妄想等精神疾病無關,也沒有對陳姓男子做成任何其他輕、重精神疾病的疾病診斷。陳姓男子是所謂「性偏差行為循環」,認定需接受性專業輔導,而不是有醫療需求的精神病患。

    據了解,陳姓男子經鑑定後,醫師認為有明顯的「性偏差行為循環」,亦即對男尊女卑、兩性平權、強暴迷思等觀念有偏差。有性偏差行為循環者未必都會有強暴行為;但強暴犯中,有八成都有性偏差行為循環的問題。

    專家指出,精神專科認定的精神病患妄想可分為兩大類,一種是診斷為「妄想症」,一種是「妄想症狀」。兩者妄想內容有差異,妄想症患者會想像「警察到我家裝監視攝影機」,後者則可能是「外星人到我家裝監視攝影機」,前者比較寫實、後者比較超現實。不過,不管是寫實還是超現實,都不適用陳姓男子的行為模式。因為陳男基本上「沒有任何輕、重程度的精神疾病」。外界可能聽到「治療」就以為是「有病」,誤解了專家的判讀。

    專家指出,每個人都有強暴的念頭,是在法律、教育、道德的制約下被壓制。換言之,強暴行為不一定要有病才會做。如果要讓社會大眾「以為」強暴犯都是精神病;或認為正直的軍人不可能強暴別人,一定是「有病」才會這樣,就是對精神疾病的嚴重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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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搭訕 電話誘拐 憲官惡狼陳建維 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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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12100059,00.html
中國時報 2008.01.21 
網路搭訕 電話誘拐 憲官惡狼陳建維 求刑12年
吳明杰/台北報導

    女性要注意了,陌生男子的搭訕電話最好不要亂接,現在不僅網路之狼頻傳,居然還出現電話之狼!去年十一月遭控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憲兵少校陳建維,經調查,除透過網路犯案外,居然還曾以隨機亂撥電話方式,成功搭訕十二歲少女並誘拐性侵,三年內至少有六名少女受害。

    對此嚴重損害軍譽犯行,軍檢已將陳建維以加重強制猥褻、性交罪起訴,並求處十二年重刑。

    三年內至少性侵六少女

    據軍方調查,在憲令部刑事鑑定中心負責測謊的陳建維,任務原本應該是為軍中除弊,沒想到下班後卻變身為一名惡狼軍官,從民國九十三年起,陸續透過亂撥電話和網路聊天誘拐六名未成年少女,並分別對這些少女進行猥褻、性侵甚至強拍裸照,其中兩名少女只有十二歲,另外四名也都未滿十六歲。

    經清查,六名被害少女中,有五人指控遭到陳建維猥褻和性侵,其中一人雖不願說明受害狀況,不過陳建維在庭訊過程坦承,自己性侵其中兩人、另四人也遭其猥褻,軍檢方面認定陳建維涉及加重強制猥褻、性交等五項罪行,每一項罪名幾乎都可求刑十年,不過因其符合減刑資格,最後一併求刑十二年。

    據了解,其中最令外界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陳建維在九十三年底,以隨機亂撥電話的方式,利用對方涉世未深,居然成功搭訕才年僅十二歲的A少女,隨後並將該少女騙出,帶往住家附近河堤,在車上予以性侵並強拍裸照,隨後還以裸照恐嚇被害人,分別在九十四年和九十五年又將被害少女約往其住家附近賓館和河堤性侵得逞。

    隨機亂撥電話也能犯案

    此外,儘管陳建維已經結婚並育有子女,但卻透過網路聊天,利用妻子不在家機會,在九十五年八月大膽將另一名受害C女騙至家中,並在家中沙發強制猥褻少女得逞﹔另其他少女則分別遭陳騙出後,也在車上遭其強吻和猥褻。據了解,軍檢在陳車上搜出的十餘張被害少女裸照,事後比對雖只有兩名少女,不過陳在供詞中坦承,其他裸照事後已遭他銷毀,經調查,有具體供詞和證據部分,目前共有六名少女受害。

    據指出,軍檢最後是以最重的「加重強制猥褻、性交罪」將目前仍羈押在桃園八德軍事看守所的陳建維起訴,另對於陳建維強拍少女裸照和性交過程部分,還涉及拍攝兒童、少年性交猥褻物品,以及恐嚇取財罪等犯行,因為軍法對此並無管轄權,未來將移交司法檢調另案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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