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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軍實行司令員和政委雙首長制
中央社-2012年10月24日 下午18:10
18大系列專題 制度篇(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共18大前,大陸的軍方展開高階將領職務調整,陸媒報導,這次調整的重點之一是嘗試由政治主官(政治委員)改任軍事主官(司令員)。
中共實行黨對軍的絕對領導,很早就在部隊建立軍事首長和政委(黨代表)制度。例如毛澤東曾任紅四軍黨代表,軍長是朱德。1929年古田會議後,建立政治委員制。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55條,政治委員與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部隊的首長,在同級黨委會領導下,對所屬部隊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
同時,政治委員是黨(中共)的委員會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政治委員隸屬直接上級首長,在政治工作上,服從上級政治委員和政治機關;在軍事工作上,服從上級軍事指揮員、政治委員和軍事機關。
究竟是司令員大還是政委大?這個問題大陸網友也有不同看法。有網友曾表示,「政委直接代表黨的決斷」,「省長和省委書記那個大?肯定省委書記大。直接代表中央。」
但也有網友認為軍政首長只是職責分工不同,是同級,政委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司令員主管軍事工作,政治方面政委大,軍事方面司令員大。
另有人直接表示「司令大」。
不過,觀察中共中央軍委的組成,主席由總書記擔任;大軍區的黨委書記是政委出任,司令員為副書記;可見一斑。
一般而言,軍政主官各有發展管道,但也有交互任職的前例,像李繼耐就擔任過總裝備部政委、部長,之後再任總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