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救護隊」成立於民國39年(1950)6月1日,前身為嘉義之直升機分隊。43年奉命擴編為救護中隊,72年(1983)8月奉令更改番號為空軍救護隊,隸屬空軍第455聯隊迄今。因隊徽以海鷗為主體,彰顯傳說中聰敏海鷗指引受難者絕處逢生事蹟,加以歷年來犧牲奉獻,從事民間救難工作無數,現均貫以「海鷗部隊」稱之。
歷年來使用之機型為C-47運輸機及H-5、H-13直升機、PBY-5A水陸兩用機、H-19直升機、HU-16水陸兩用機、HH-1H直升機、S-70C直升機等,85年8月賀伯颱風災後因任務需求,奉命購置S-70C-6型全天候搜救機,於88年元旦開始服役,以強化部隊夜間及海上搜救能力。
空軍救護隊成立迄今,負責執行失事機及遇難船艦搜救、傷患運送、災民搶救、沿海巡邏、高山離島運補、各級長官專機等,各項任務均圓滿達成,尤其是88年921震災、90年桃芝颱風風災、91年元勝2號漁工船失火等搜救、運補、救援工作,救護隊全員參與,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深獲各界好評,對提升國軍形象,具正面積極意義。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