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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公職利益迴避》蔡明憲弟公司 罰40多億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9.02.04 03:33 am
國防部前部長蔡明憲擔任副部長期間,他擔任亞洲航空公司董事長的胞弟蔡明訓承攬國防部多項重大採購案、軍機維修業務,遭檢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法務部日前裁罰亞航四十餘億元,創下該法罰款最高紀錄。
根據調查,蔡明憲在九十三年六月出任國防部副部長,蔡明訓在約半年後出任官股占多數的亞洲航空董事長;亞航主要業務在飛機維修,許多營業都與國防部有關。後來亞航承攬國防部數十件工程標案,蔡明憲被立委質疑涉嫌圖利,也被檢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法務部調查期間,蔡明憲強調,他擔任國防部軍政副部長,並未負責相關採購業務。國防部也指出,相關採購案都公開招標,並未圖利特定人。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對於相關案件的見解,認定利益衝突迴避法立法目的是為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遏阻貪汙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該法所稱「受其監督之機關」,依文義解釋及立法原意,應指受該公職人員監督之機關,不管是直接或間接監督,都在規範之列。
依據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蔡明憲雖然辯稱他非主管相關採購業務,但這些業務仍屬國防部副部長可能監督範圍,因此認定亞洲航空在蔡明訓擔任董事長期間,與蔡明憲擔任國防部副部長期間與國防部的交易違法,應科罰四十餘億元。
【2009/02/0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