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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台灣司法●豈止人間煉獄●有例為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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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me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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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h
扣扣
大國民
sunism
Reed

筆錄送兩次 衰男多蹲半年牢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1.28 03:51 am
同一個案件被判兩次刑?因為警察、檢察官、法官一連串烏龍,真的就發生了。

吸食安毒的涉嫌人謝志祥,由於警檢連續疏忽,被查獲一次吸毒,竟然分成兩個案送辦及起訴,而兩位法官也分別判了一次刑,各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創下一案兩判的司法紀錄。經檢察總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判決撤銷後一次判決。

花蓮縣吉安警分局警員九十六年七月十七日搜索謝志祥花蓮市住處,查獲安非他命殘渣袋一包;謝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並採尿送驗,當晚將全案的刑事報告書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警分局後來收到慈濟大學濫用藥物檢驗中心的驗尿報告,即將檢驗報告補送地檢署,卻再次列印謝志祥的筆錄,與檢驗結果影本一併移送花蓮地檢署;花檢認為另外案,分給另一位檢察官偵辦,兩案分別被起訴移審法院。

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時,前案起訴的承審法官都開庭傳喚謝志祥出庭,謝承認吸食安毒;檢察官當庭具體求刑六個月,謝也接受,法官因而作成判決,得易科罰金,並定讞執行。

後案因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承審法官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謝志祥吸毒,未經傳訊謝即判決謝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因謝沒上訴而定讞。

【2010/01/28 聯合報】

一案兩判╱謝:曾想討清白 但求助無門

【聯合報╱記者田俊雄╱花蓮縣報導】  2010.01.28 03:51 am

「這真是遲來正義!」謝志祥說,他在九十六年七月被警方抓到吸毒,被判六個月徒刑,卻冤枉坐了一年多的牢;感謝最高法院還他公道,他要聲請冤獄賠償。

謝志祥如獲准冤獄賠償,以最高五千元折算一日計,六個月冤牢可獲賠九十萬元。

謝志祥說,九十六年十二月他因第一次判決進花蓮監獄服刑,心想關半年就可出獄,和妻小家人團聚;但入獄一個多月,又收到一張執行單,指他因吸毒再被判六個月。

「我做了什麼事,我自己清楚,怎麼又多一條?」謝志祥說,他聲請調閱第二次判決的案件,發現和第一次案情一模一樣,「根本就是同一件事」,他想為自己討清白,但求助無門。

他說,沒有錢繳罰金,只得繼續蹲監獄,直到去年一月十九日才出獄。

謝志祥說,坐牢期間太太離開他,留下一雙年幼兒女,母親靠微薄老人年金扶養孫子;在監獄的煎熬痛不欲生,數度想尋短,讓他活下去的唯一勇氣,就是可愛的孩子。

【2010/01/28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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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錢繳罰金,只得繼續蹲監獄...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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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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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扣
we do
sunism
behappy

六個月冤牢可獲賠九十萬元,反正是公帑,法官肉不痛,納稅人倒楣。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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