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市場淘汰制
從新聞中看到許多舊案件重辦
納稅人心想以前那些刑警檢察官法官到底做些什麼
如果有市場淘汰制—就會有叫人信服之判決
人遇癌症死亡為本身之身體--但司法制度被癌症侵犯—
又有誰去診斷為癌症第幾期-如果到了末期死亡為被告或是被誤判之老百姓
執法人無需付代價
如果實施刑警檢察官法官淘汰制
其裁定人員應為法界公務執行員4人和律師2人社會公正人士5人
再加電腦抽籤45歲以上中下收入無前科之公民2人
45歲以上中下收入無前科之公民2人該2人出席費依照大法官月俸除工作小時數*3為每小時出席費
原因為公務執行員4人和律師2人大部分為學長學弟或是任檢察官法官而退下之律師也許會官官相護
而且如加入 45歲以上中下收入無前科之公民2人會讓法界理想和實際執行面較無差距
也讓納稅人加入裁判過程同時也創照給他們工作機會更增加他們之收入
像本人被誤判因對方是台北市偵五隊刑警之妻
被打還要賠錢一切鈞為法官自由心證王淑美生身份證a221660107 出生年月日48年3月10日戶籍地108台北市西藏路182號4樓實際居住地234台北縣永和市永平路186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