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阿嬤後援會
市長:八旬阿嬤~請政府還我公道  副市長: Reed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阿嬤後援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涉嫌隱匿公文 葉盛茂遭起訴 ,振奮人心?!
 瀏覽1,090|回應4推薦7

dylan2001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7)

zoo19
八旬阿嬤~請政府還我公道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
虎麟盼政客們以蒼生為念
耕雲
Reed
behappy

涉嫌隱匿公文 葉盛茂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案,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刑法第138條毀損、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並具體求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洗錢防治中心1月份收到國際艾格蒙聯盟通報的扁家在開曼群島洗錢情資,1月底便製作好公文擬轉交最高檢察署,但葉盛茂表示資料機密,他將親自面交檢察總長陳聰明,事後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也再次向葉盛茂詢問公文是否已經交付,葉盛茂表示已經面交。

但是葉盛茂的說法明顯與周有義與陳聰明都不不相同,加上最高檢署屬收文紀錄不也沒有收到此公文,葉盛茂又辯稱是因為工作繁忙,所以公文原本已經遺失,但是21日檢方在葉盛茂家中還收到了公文的影本,檢察官認為他的說法不足採信,不符合經驗法則常情,若公文真的遺失,可以依照程序申請補發公文。

檢方表示葉盛茂身為調查局長,但是卻未依程序呈報,讓檢調有利偵辦時機受到影響,將葉盛茂與以起訴,並加重刑度1/2,具體求刑2年半,葉盛茂也成為台灣第一位因洩密案被起訴的調查局長。


這是娛樂新聞嗎?

刑法第138條是寫甚麼東西?

刑法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

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
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信大多數的人在看到"涉嫌隱匿公文 葉盛茂遭起訴"這個標題時,都會想給司法一點掌聲,總算是有點東西出來了。

但是看到最後的"加重刑度1/2,具體求刑2年半",這舉起來準備鼓掌的手,還鼓的下去嗎?

想像一下,鼓掌的手懸在半空中,呆滯的表情,是不是蠻好笑的?

不想就法條去玩文字遊戲;是不是故意引用比較輕的法條,還甚麼的?

個人只有個問號,這檢調到底是在想甚麼?

欲藉由快速起訴葉盛茂,來重建一些被質疑的司法公信嗎?

就算是好了!

但,起訴部份的"加重刑度1/2,具體求刑2年半",是在搞笑嗎?

最高五年的法條,弄個兩年半,取一半,算是加重其刑?

葉盛茂是一般基層公務員,無關緊要的角色嗎?

重要的是,這樣的內容,能不能達到重建司法形象目的?

我只能說,單就標題的話,應該可以,還蠻振奮人心的。

不過看完內容後,只能說,檢調又把司法晾在地上,等人來踹了。

太搞笑了,這些人....

充份示範 "" 起來 "" 下去的精神....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36&aid=3002534
 回應文章
以儆效尤
推薦0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葉盛茂遭押 脫褲受檢(組圖)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36&aid=3056113
聯合報:司法敗類助紂為虐 葉盛茂絕非唯一
推薦3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扣扣
behappy
耕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29 09:05:57  


  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文說,葉盛茂吃案,被起訴求刑兩年半。他至少吃掉了二十個月的黃金辦案時間,平均每吃掉一個月只被求刑不到一個半月;但他卻使整個“國家”機制如今為洗錢案與陳水扁陷於苦戰。葉盛茂是司法的敗類,是正義的叛徒!

  文章說,若因吃案二十個月而能使陳水扁脫罪,葉盛茂即使被處刑兩年半,也算是本小利大。但是,他這種背叛人民的行徑,必為全體司法人員所不齒,更將被世世代代的人所唾罵。葉盛茂,你是為陳水扁吃案的“調查局長”,監獄的徒刑是有期的,但社會的譴責卻是無期的!

  近幾年來,台灣形成今日亂局,司法敗類之助紂為虐亦為主因;而葉盛茂絕非唯一。例如,近日SOGO案又被掀起,倘若當時不是檢察官曾益盛吃案,如今怎會留下這個爛攤子?再如,台開案倘非檢察官許永欽吃案,司法正義又豈會沉淪至此?看看葉盛茂、曾益盛、許永欽等人,再看看今日司法形象破敗至此,社會正義被踐踏至此,這些人有何顏面主持司法?又有何顏面身披法袍?

  文章指出,正因有葉盛茂、曾益盛、許永欽這類司法人員,陳水扁一家才敢悍然拒簽查帳授權書,公然與被特偵組傳訊的證人串供,更公開指控這一切司法作為皆是摧殘“台灣主體意識”的政治迫害,並號召群眾八三○上街發動政治抗爭……。倘若曾益盛、許永欽不吃案,陳水扁豈能囂張至今日?倘若葉盛茂未吃案而及時下令依法偵辦,陳水扁又豈能興風作浪至今日?

  葉盛茂只被求刑兩年半,但整個正義為他吃案所付的代價,卻是永遠難以彌償。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36&aid=3011151
息民怒?
推薦3


dylan2001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八旬阿嬤~請政府還我公道
Reed
耕雲

這是丟出來試水溫的吧!

如果罵的人少,就玩頭過身就過的把戲吧...

這樣的檢調,要如何讓百姓有信心?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36&aid=3004130
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兩年半後,又一條好漢!
推薦2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虎麟盼政客們以蒼生為念
耕雲

冷眼集》持正義之劍與魔鬼交易

葉盛茂以職務阻絕司法的追查,

以司法之力阻絕司法,法即無所立足,法已不法

如此判決,似乎旨在平息民憤,無法殺一儆百,難道也是另有隱情?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236&aid=300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