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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開案」檢察官許永欽包庇失職,應受懲戒
2008/08/16 02:54 瀏覽556|回應1推薦2

shamejudge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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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耕雲
Reed

        自從「黑金教父」李登輝執政後,民生日益艱困!最可恨的是!許多貪官污史不但坐享民脂民膏,反而將貪污所得「洗」到國外!而我們的檢調卻大開「後門」放任不管!「慢半拍」的法務部直到本()月十四日才接獲外交部轉來瑞士司法部要求合作調查陳致中、黃睿靚涉嫌「洗錢」案,但事實上檢調早已在阿扁卸任前就已掌握相關資料,為什麼遲遲不展開行動?!是否有包庇之嫌?王清峰部長應該徹查!給國人一個明確交代!

        更可恨的是,兩年前,檢調在偵辦「台開案」時,即查出阿扁在「台新」銀行有一個帳戶,內存一億多元!因來源不明,調查人員蒐集相關資料後,即交給負責偵辦「台開案」的檢察官許永欽,並請許檢向檢查長顏大和報告,專案調查!

        詎料,許永欽認為與「台開案」無關,不但不審視這份資料,也沒有向顏大和報告,當然也沒有另外簽分專案偵辦。許永欽「隻手遮天」硬生生的把這件天大弊案,硬生生的「吃」掉了!

        如果時光倒轉,檢方全力偵辦,「台開弊案」早已偵破,阿扁的貪瀆惡行早就曝光,民脂民膏也不會再被貪污數十億!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依此規定,所有公務員個人於執行職務時,發現有任何人涉有犯罪嫌疑者,皆負有義務為「公之告發」,機關主管或任何人均不得阻止其履行告發義務,如涉及誣告,亦應由告發者個人承擔刑責,有故意違反,即為失職,應受懲戒。辦「台開」弊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已調升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永欽「護主心切」槓上了調查局,不平則鳴!有調查員質疑許為升官而「吃案」大放其水,調改會提出十二大疑問?嗆聲挑戰許永欽敢不敢到刑事局去測謊!檢察官是否真的「吃案」放水呢?小老百姓當然希望他能去測謊,證明其清白,否則應請辭下台以謝國人!

        尤令各界強烈質疑的是,檢方不搜索民生寓所,到底是他或是「上級」檢察長顏大和的決定?或者是更高層「上上級」的決定?另外為何跳過北機組親自傳喚前總統府機要陳鎮慧?依據及目的為何?訊問之傳票資料來源為何?

        最可疑的是,趙建銘為什麼要透過陳鎮慧,匯給公主陳幸妤二百萬元,這到底是什麼錢?許大檢察官確實查證了嗎?為什麼匆匆起訴?是否受到「上上級」施壓?還有利益條件交換?

        許大檢察官偵辦本案可說疑點重重,真是「罄竹難書」!為證明自己的清白,應毫不考慮的接受調改會的建議,到刑事局去測謊,不敢去就切腹以謝國人!民眾不解的是,為什麼有些人老低估別人的智慧?令小老百姓「痛心疾首」的是,當時阿扁執政,檢察高層「包庇」,許永欽不但沒有受罰反而升官!

        平心而論,社會大眾對許檢察官偵辦「台開」弊案並未盡全力,可說怨聲載道!強烈質疑他為什麼不依辦案經驗原則,搜索民生寓所?第一時間取得駙馬爺利用「人頭」帳戶,進行內線交易的證據?他又不是「菜鳥」,難道連這種基本常識都不懂?何況當時社會各界及大眾媒體大聲疾呼,希望他能當機立斷,可惜他依然不動如山,對外界的暮鼓晨鐘充耳不聞,說其中沒有「鬼」?可能連鬼都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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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想 也知道啦
2008/08/16 09:13 推薦1


Reed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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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耕雲

檢察高層  層層「包庇」,不然哪能升官發財!

正如法官包庇奸商,沒有利益輸送,怎會判得如此離譜?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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