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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過後》府:國務費案卷證非機密 馬總統核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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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六日電)國務機要費案中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在總統馬英九看過相關資料後,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今天宣布,府將予以註銷機密。府發言人王郁琦並表示,總統府花了很多時間,逐一檢視相關卷證,「總統府認為完全不構成國家機密保護法中所謂的國家機密,連機密都不算。」

總統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註銷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核定的「絕對機密」,詹春柏、王郁琦兩人接力將相關法律問題,一一對外說明,並強調總統府做法都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詹春柏說,全國民眾高度關心此案,希望經由司法程序,如果有冤枉應該還其清白,若有違法,須由法律給予應有的懲罰。

王郁琦表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原經陳水扁於九十六年九月六日補核定為國家機密的資料,在馬總統看過部分卷證,以及專案小組詳加檢閱後,認定這些資料自始即無「涉及軍事、外交或敏感之國家安全機密」情事,如果洩漏也不會造成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損害,並不具備「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規定的構成要件,尤其有關偵查供述證據部分,也不是總統府主管事項,無權核定為國家機密,因此這些資料,全部註銷國家機密核定。

他說,今年五月二十日最高法院檢察署來函,希望總統府將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予以解密。府方於接獲來函後立即著手處理,不曾延擱,並授權最高法院檢察署得運用這些卷證資料。馬總統對於來函的態度很明確,就是「發現事實,查明真相;就事論事,勿枉勿縱」;方向上必須尊重司法、不影響司法,並全力協助司法機關的偵查與審理。

王郁琦指出,在搜尋與查證過程中,府方作業十分謹慎,因事涉國家機密,不便隨時對外公開,也不便在未查閱全部資料前,輕率解密,造成外界部分人士誤以為府方無所作為,甚至有意拖延。事實上,府方一直秉持「就法論法,為所當為」的立場,尤其牽涉前任總統所做的國家機密的核定,處理須格外審慎,全無政治考量。

總統府原以為授權司法單位運用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檔案資料,司法程序可順利開展。王郁琦說,但後來發現仍然出現困難,總統府六月底組成專案小組,研析降等或解密的可能性。經總統授權後,由相關負責人檢閱府方留存檔案,並赴台北地方法院檢閱其保存的被核定為國家機密的物件與檔案,以確定這些物件與檔案應否降等或解密。

他說,檢閱之後發現,這些被列為「絕對機密」等級的國家機密,自始就不應列為國家機密,不僅許多資訊早已公開,縱使對外公佈,也不致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因此不是降等或解密的問題,而是應該註銷,也就是這些物件與檔案,自始就不應核定為國家機密。

馬總統聽取專案小組意見後,准予註銷陳前總統有關國家機密的核定,讓司法程序順利進行。

王郁琦說,國務機要費相關物件與檔案的機密核定遭到註銷,與陳水扁夫婦的司法案件,應該分別看待。府方只針對這些資料應不應被核定為國家機密,基於權責決定,至於陳水扁夫婦的司法案件,正由檢察機關偵查和法院審理中,基於尊重司法立場,府方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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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將國務費列機密原因 府:大家多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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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六日電)國務機要費案前總統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卷證,總統馬英九核准註銷機密。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說,「大家多少知道當初為何陳前總統會把它核定為國家機密的原因」,經總統府看過內容,「每一份證據都足以相信這不是國家機密,如果有人認為是國家機密,請把證據拿出來。」

至於被問到現任總統註銷前任總統核定的國家機密,是否有適法性問題,王郁琦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有權核定或是註銷機密的不是總統個人,而是總統這個職位。他表示,總統府註銷機密完全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

至於媒體詢問為何不一開始就註銷機密,王郁琦表示,還沒看過任何卷證,就直接解密,這不是馬總統的做事風格,因此當初在實務界建議下,希望透過同意使用,讓司法機關可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進行,此事即可解套,但後來發現有技術上的困難,開始考慮解密、降密等,這些事要講很快,但做決定要花很長時間。

他說,總統府受很多壓力,這段期間默默檢視所有卷證,但如果沒看到最後一份資料,怎麼知道可以全部解密,或是註銷機密、降密?

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王郁琦下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向外界說明總統府決定註銷國務費案機密核定。王郁琦說,當初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檢察官起訴,到陳水扁補核定相關卷證為國家機密,歷經十個多月,不但壹週刊把所有發票內容都列出來過,甚至陳水扁還把資料給政論節目的名嘴看過。

他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謂絕對機密是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損害事項,但兩年多來,這段期間有沒有因為單據、筆錄內容大家知道了,造成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危害?「完全沒有」,兩年多來沒有發生任何事情,從現實上來就足以支持這些卷證不是國家機。

此外,針對媒體詢問為何當時陳水扁要核定為國家機密,王郁琦先是表示這並非總統府要處理的事情,但他隨後也提到,「大家多多少少知道當初為何陳前總統會把它核定為國家機密的原因,是否如記者朋友所說,有些情況是大家沒看到的。」

他並強調,「我們看到的所有的證據都是客觀事實,證據會說話,都足以相信這些不是國家機密,今天如果有人認為這是國家機密,請把證據拿出來。」

王郁琦也指出,陳水扁將筆錄列為機密,程序有瑕疵。此外,檢察官陳瑞仁當初在製作筆錄時,如果認為內容有可能構成國家機密,就要報請總統府核定,而陳瑞仁或最高檢察署都沒有這個動作,證明檢察官也認為筆錄沒有國家機密的問題。

王郁琦並說,專案小組在檢視相關內容時,也發現檢方製作筆錄時,也盡力不要記載可能涉國家機密的問題,例如大家所知道的「甲君」,檢方知道「甲君」誰,但製作筆錄就刻意時用「甲君」做代號。

他說,國務費案相關的單據也常常只是數字、金額加上受領人,根本不構成國家機密。

總統府六月底組成國務機要費案專案小組,王郁琦說,專案小組由詹春柏負責,成員包括總統府副秘書長高朗,政風處處長謝見財以及法律顧問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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