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馬車夫面面觀
市長:單車巨蟹坐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馬車夫面面觀】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面面觀立院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大選過後》業者寫提案 交「利」委連署
 瀏覽477|回應1推薦1

單車巨蟹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mioo

單一選區國會新制並沒有提升立法品質,立委紛紛提出錢坑法案,遭利益團體包圍的情形也更加嚴重。六月的經濟委員會,經濟部有一個「如何保障台商」的專案報告,業者竟然公然就在台下寫提案,並且分發給在場立委連署,囂張程度,官員都嘖嘖稱奇。

同樣在六月,經濟委員會審議「能源管理法」,委員會公然邀請建築公會榮譽理事長、前台聯立委陳銀河等利益團體列席。開會期間還有某開發銀行的黃姓副董事長在立委間穿梭、分送名片,遊說立委「不要通過能源法」。當時民進黨立委李俊毅一到會場簽到,就被業者包圍,還嚇了一大跳。

其他委員會也有類似狀況,只不過「挺身而出」的是立委自己。內政委員會審議建築法關於是否強制工地主任加入工會提案,業者普遍不贊成,某位營建業出身的立委在協商時說明假如強制入會,對營建業者造成多大的困擾,最後達成的決議是「工地主任加入工會,工會不得拒絕」,強制條款果然沒過。

為了讓朝野協商「攤在陽光下」,表面上立法院修訂立委職權行使法,規定所有朝野協商都必須錄音錄影,事實上錄音錄影只限於「台上發言」,立委在台下的交易完全不會入鏡,也不會做成紀錄,規定形同具文。

更荒謬的是,所謂的錄音錄影也只是當作存檔,即使立委都不能把資料調出來,遑論一般民眾和社會團體。為了避免「黑箱作業」的朝野協商錄音錄影,根本起不了任何監督作用。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在休會前推刑法修正草案,擬擴大易科罰金適用範圍,法務部擔心將造成「富人用錢贖刑、窮人入監服刑」的結果,早就強烈反對,但因遊說團體著力甚深,竟連國民黨大小黨鞭都已簽字同意,法務部無力阻擋。若不是因為法案尚未達到一個月的協商期,在民進黨團尚有異議情況下無法表決,這個案子可能已經過關。

錢坑法案更多不勝數。衛環委員會初審表決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八條修正草案,允許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具公務員身分的勞工,可享「雙退休俸」。近幾屆立法院都必定出現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這一屆新國會也不例外;不少立委挖空心思要幫村里長爭取福利,增加保險、出國考察等各種名目不一,既被歸為「錢坑法案」,也有「綁樁」之嫌。

【2008/07/21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尚毅夫、林河名/專題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434764.shtml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回應文章
◎火大! 上百律師組立法監督聯盟
推薦1


單車巨蟹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mioo

幫人民看緊荷包是立法委員最起碼的工作,但新國會才運作一期,到處可見犧牲小民血汗錢、服務特定業者的修法。上百位律師對新國會的立法品質很火大,宣布成立「立法品質監督聯盟」,下會期起採取緊迫盯人,要為民眾掃除立法亂源。

聯盟主要由律師公會聯合會、台北市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法學會等多個組織發起。參與的律師都是長期關注環保、教育、勞工。

成員之一的律師詹順貴表示,單一選區國會讓中央立委的格局降為地方民代,立委忙著造福特定對象,修法往往為了還選舉人情或綁樁。例如「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八條修正草案」讓國營事業主管可領雙退俸,毫不避諱立委跟國營事業長期「合作關係」。

詹順貴指出,一千多億的「擴大內需方案」連是否真能擴大內需都沒評估就草草過關,非常不負責任。「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企圖修法讓跟大眾運輸無關的貨運業、遊覽車業免徵汽燃費及牌照稅,公平正義都不顧。

詹順貴說,有些立委故意夾雜無關緊要的法案,讓外界看不出意圖,例如國民黨立委鍾紹和日前修「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就被懷疑是為特定碳粉匣業修法。

律師林天財表示,未來監督的作法是,聯盟比照立法院八個委員會的編制,律師群也會結合學者成立八個監督委員會。要求立法院資訊必須更公開透明,在法案提出過程中民眾就有權參與並提出建議,否則法案一旦送審查很難監督。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民間社團組成的「公民監督聯盟」今年四月因立法院資料錯誤,導致統計委員會出席率出現誤差,日前遭國民黨立委陳根德控告兩成員妨害名譽,明天開庭。聯盟成員大嘆,「立委如此追殺,以後誰還敢監督國會?」

被告的包括公督盟理事長顧忠華、執行長何宗勳。

何宗勳表示,立院資訊不公開,且議事錄中沒記載陳根德在三月卅一日開了兩小時秘密會議,聯盟依立院議事錄統計出席率,錯不在聯盟。

【2008/07/21 聯合報】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434767.shtml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