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三個月的台灣金控違法設立?立法院昨天審查台銀、土銀及輸銀等公營銀行預算,立委質疑,百分之百公營的台灣金控未依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設定,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立法院財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裁示,因台灣金控設立有適法性問題,財委會決定暫不審理台銀、土銀和輸銀的預算。立委指出,台灣金控預算可能拖過520,並由新政府決定這家公營金控將何去何從。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台灣金控是百分之百公營事業,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條規定,台灣金控必須先訂定「台灣金控組織條例」,並送交立法院審查通過後,再依相關法令,申請台灣金控設立。但台灣金控不僅沒有訂定組織條例,且未經立法院同意就申請成立,財政部和台灣金控「偷偷摸摸走夜路,就像一家非法的黑公司」。
但財政部代理部長李瑞倉說,台灣金控預算確有送交立法院審查。行政院主計處二局局長施炳煌也表示,台灣金控及旗下子公司台銀、土銀、輸銀、台銀人壽及台銀證券等的預算,去年十二月中旬已送到立法院,只是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沒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