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在飛機上被性騷擾時有所聞,今年4月一位華航空姐在飛機上被美籍旅客摸臀憤而提告,最後法院判定15萬元和解,不過這位華航空姐後來去美國在台協會AIT去辦理工作簽證時,遭到了拒發,理由是這名空姐沒有在飛機上善盡保護美國旅客的職責,被性騷擾卻換來美簽拒發,有人就說這會不會太誇張。
今年4月一名華航空姐,在飛往紐約的班機上,勸導一位美籍旅客回座,結果居然被當場性騷擾。華航公關(2008.04.27):「這個客人一上飛機的時候,是坐在空服組員可以坐的位子,勸導他應該坐回自己的位子,那他不聽,伸手去拍打空服員的臀部。」
當時華航空姐看見這位在台灣某國立大學任教的美國旅客坐在組員座位上,勸導他回座,結果這位旅客就伸出鹹豬手摸臀5、6下,還告訴空姐這就是回坐跟其他乘客擦撞的感覺,空姐覺得遭到性騷擾提出告訴,結果法院在一審判決要罰這位美籍旅客3000元,空姐不服再提上訴,後來在二審以賠償15萬元和解,但事情還沒完。
TVBS記者:「這位遭到性騷擾的華航空姐,後來到美國AIT來辦簽證,結果她苦等了2個小時遭到拒絕,華航空姐認為她遭到了刁難。」
拒發的理由是美方認為該名空姐,無法確保美國旅客在發生緊急狀況的安全,因此拒發工作簽證,後來華航私下與美國AIT協調溝通,才又申請到該名空姐的工作簽證,不過控告乘客性騷擾的結果,居然是換來申辦美簽的刁難,那空姐的權益何在?華航是低調不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