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虎@《忙碌中-暫離
刑法320竊盗罪係為
一: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
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不動產者.
三:前兩項之未遂犯亦罰之.
構成要件:一定成立13條第一項之直接故意犯係指行為人明知且有意使其發生者; 第二項為間接故意係指行為人預見其發生且不違背其本意者.
刑法三階論證之下皆該當此犯罪要件.
以上為條刑法條文,但是需搭配其他條文才有可能成立.姑且不論其論證方式.
以最淺顯易懂的方式解釋即可(第320條+第13條第一項:即成立320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