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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張爺  副市長: 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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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樂城如何治療市民撒潑
 瀏覽10,125|回應44推薦5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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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mioo
Chocola
nothingelse
Rebec
anybody

芭樂城首頁遊戲規則中,並不禁止吵架,不過發言仍有規範。

✽ 貓 ✽ 所發起的〈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自開版以來原本一向由✽ 貓 ✽ 在唱獨角戲,然近日大老鷹姐姐、anybody淘氣小貓及張爺我本人加入討論,該版連同anybody所發起的〈聲明及澄清!於是成為新戰場。而幾位市民的部份發言已經流於情緒。〈遊戲規則〉並不禁止情緒發言,但過度的負面情緒語言就容易觸犯芭樂城首頁〈遊戲規則〉所不歡迎的:語言暴力。

於是我於2008/03/11 子時以公開方式並個別通知方式,建議大家修正發言,如下↓

引用文章這樣吧

發表時間: 2008/03/11 00:49

大家先去檢查自己的文~~凡是涉及使用不必要情緒語言攻擊對方的,自己把它刪掉或者改掉。只留下純講道理(辯論)的部份,時間是到2008年3月11日傍晚6時。在時限之前,如果有誰還要以情緒語言攻擊對方,我會作紀錄。

如果你們要記錄對方的話~~也儘快趁早。

至於事後我會怎麼做~~~哈哈~~放輕鬆。我的玩法很多喔!!

當然,我犯了什麼市規也請不吝指正。

以上,留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引用文章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發表時間: 2008/03/11 00:50

(內容同上開引文 這樣吧 )


隨後,anybody幾乎刪掉了原本所有情緒性的抬槓,甚至連理性的發言也刪除。

✽ 貓 ✽則於中午質疑anybody刪留言之舉。並質疑我並不秉公處理,如下↓

引用文章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2008/03/11 11:37 推薦0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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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1684807 (已存證﹐所以刪除了也沒用)

而且﹐看看那個發文時間﹐甚至是如茶貓一樣半夜發文 —— 怎麼﹐睡不著?做了甚麼虧心事或見不得人的事嗎?

而且﹐還是“很有技巧”的在將她自己那些譭謗性言論都刪除了之後才發的文﹐真是其心可議﹐甚至是其心可誅!!!

—— 很好﹐咱們走著瞧﹐是她自找的。

有空的﹐請到 https://city.udn.com/58962/2738842 來看﹐我會把某人之前的譭謗性言論都貼出﹐作為存證、說明和公評之用。

至於張爺﹐我等下再找你說話﹐但請你先看清楚我說的是秉公處理﹐不是偏幫一方和故意給機會譭謗者將其譭謗性言論刪除。


於是我隨即回應✽ 貓 ✽ 小姐,如下!

引用文章回貓美女‧有關我建議大家刪除或改寫情緒性攻擊語言

回應給: ✽ 貓 ✽(fyjen)

2008/03/11 12:15 推薦0

那是為了鼓勵更理性的討論

刪文或改文的機會不需要我提供,UDN系統原本就預設這個權利給每一位作者。更何況~~我建議的對象是這次參與的四個人,而非特定人。這四位我也不預設立場,通通親自通知。


然而✽ 貓 ✽很不客氣地給了我這麼一篇↓

引用文章張爺﹐請別再假惺惺了。 

回應給: 張爺2.0(soros) 2008/03/11 13:39 推薦0

(文章長,請點看連結,這篇說我假惺惺的文章✽ 貓 ✽洗版貼了四次  )


2008年3月11日傍晚6時我請大家自我檢查並修正發言的時限截止,重新檢查這兩版的發言,發現除了互相公開剪貼存證的文章以外,只有✽ 貓 ✽(fyjen) 依然故我,保留原本涉及嚴重語言暴力的短文多篇。這裡只舉一處,如下↓

引用文章哈哈﹐自打嘴巴的回來了!!!(再貼一次)

哈哈﹐自打嘴巴的回來了!!!(再貼一次)
刪除 2008/03/10 18:47 推薦1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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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

自取其辱

雙重標準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小貓姐姐﹐如果妳遇到的是狂吠、無法講理的瘋狗﹐不用理牠﹐呵呵。

還有﹐有人就是想找藉口回來這裡繼續丟人現眼﹐別中計啊! ^^

 


這回,✽ 貓 ✽(fyjen) 算是初犯,芭樂城特別奉送「口德」牙膏一支,發言前務請刷刷牙!!

評分:三個 酸芭樂!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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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62859
引用者清單(1)
2008/03/14 09:32 【不平則鳴】 請回家去吵, 還聯網一個清潔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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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小姐這麼在意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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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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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anybody

我比較在意
牙膏
一版一刷再版二刷
口德牙膏多刷幾下
才不會遺臭芭樂城
你知道這個城市愛罵人
但絕不是個亂來的地方

將我剔除好友悉聽尊便
這種事我很懶得以牙還牙的
這次更不會去特別去回報妳啦

我沒有動用任何市長專屬的權力
這次是以平等方式告訴你貓小姐:
這樣子不對!!

下回將是不同的玩法
你自己不刪又不改
在這裡大家待遇都差不多:
就是
口誅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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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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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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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anybody

居然有人一方面喊著不放過我要告我

另方面使手段來刪我的證據

真太不可思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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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覺起來,發現這隻貓跑去密告,找電小二把我的存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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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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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被刪除
2008/03/11 15:24 推薦1


anybody~-聲明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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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大老鷹姐姐

本文因「經原著作者檢舉,此文內容轉載張貼未經授權之內容。」,已由 電小二(webadmin) 於 2008/03/11 21:55刪除。

我這則的抬頭是,等著貓來告

結果貓找電小二刪我的存證,我存了十八則他攻擊侮辱我的證據都被他以小人手段刪除了

真卑劣啊真噁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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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63309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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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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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果然不出我所料﹐而且﹐跟我將你兩個帳號的好友都刪除了有關吧?

阿扁的政府﹐果然是阿扁說了算﹐而且阿扁和他那一黨是永遠不會有錯的。

但網上的獨裁又有甚麼意義?很多多事﹐還是要網下見真章。 ^^

要看清一些人﹐必須要付代價﹐而讓大家看清一些人的代價﹐我願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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