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芭樂時報
市長:張爺  副市長: anybody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芭樂時報】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網路城邦筆戰爭議實錄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嚴重事件:悄悄話疑雲
 瀏覽4,983|回應15推薦14

linfen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4)

mioo
nothingelse
小鈴鐺
燕(休息中)
方正平
大老鷹姐姐
anybody
花木蘭
獨孤無劍
海月豕

more...

自Rebec開了"公審Rebec"一文以來,我們心中始終存著疑惑,公審的目的就是要跟大家說明,如果Rebec真的有在網上散播對VI任何的謠言,歡迎大家來揭穿她,然而一直到今天並沒有人出面指證,讓我們更堅定的相信,我所得到的消息來源出了問題,不然為何大家都三緘其口默不作聲?

 
本來事情表面看來並不太複雜,只是VI想給Rebec知道,說她會說Rebec壞話是因為Rebec先在別人那說了VI的是非,VI才會倒過來去說Rebec的.但根據我對Rebe的了解,她平時無論在現實生活或網上都很少與人交往,怎會有這樣的事,因此在我一再追問原由之下,VI就貼了十多貼悄悄話給我看,同時要我轉告Rebec。


之後Rebec認爲已事態嚴重,所以就開了公審Rebec一文,原意是要證明她根本沒做過,事無不可對人言光明正大,何懼乎?

身為雙方的見證人及認識了多年,我有必要這麼做,我不想冤枉誰也不偏幫誰,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初看留言時我們都誤以為是真的,後來仔細一想根本不足採信<因為大半的人都與我們相識一段時日,而我們確定留言可以造假,但我又無法分辨真偽>所以請你們這些悄悄話的留言者主動出面做說明!我也呼籲大家,為了您自己的清白和聲譽,請在此欄做個聲明和回應!

包括來貼留言的VI,您也請來為自己做出澄清。

 

Linfeng在此以我人格作保證,以下所說內容屬實也還存留在我的訪客簿不曾更改,若有一絲虛假必遭天譴。

 

悄悄話已獲得授權同意公開出來的有:


紫魂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2/10 16:30

妳問我是誰說的

但是我真的不能告訴妳

請體諒

 

 

 
2008/02/10 16:39

VI 妳千萬不要出賣我



 

 
2008/02/07 21:14

VI新年快樂 ))))

我希望妳不會出賣我))))



 

2007/12/19 22:39 

        Vi,您千萬不能說出來,不然會害到我們。

 


Xuser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1/05 13:54

VI 祝 新年愉快,萬事如意!

我也是聽Luye說的。

Xuser


Xuser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2/10 16:22

希望您說話算話。

不然會害到很多人。



yaduo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2/10 20:42

請不要提到我,之前有說過我是從Luye那裡聽來的。


千年相思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8/02/10 19:24

Vi 我沒有造謠生事 我只是將聽到的告訴妳

請不要誤會

 

 


 



2008/02/10 17:18 

 VI 真的請不要開玩笑

  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2007/07/15 09:47  

         Rebec真的說妳太多壞話了  

 


Shiny(夏籬)不一一拜訪 新年快樂!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07/12/31 22:33

Vi 我是聽 faith說的

 

 

(還有幾位未徵得當事人親自出面澄清的意願,故先隱其名,若當事人同意,請至我的留言告知,再後續補上)

我們在此必須呼籲聯網嚴謹與正式的處理這次的案件,仿冒別人的留言,很有可能製造出非常嚴重的後果,聯網與當事人需非常認真的看待此事,以防範將會有同樣的事情再度的發生。

 

恭請電小二駕臨我的留言簿第6-7版面見證所有的悄悄話留言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3912
引用者清單(2)
2008/03/14 09:34 【不平則鳴】 請回家去吵, 還聯網一個清潔與公道!
2008/03/07 11:50 【麥芽糖 myata 的家】 再說一次: 訪客簿不是私人信箱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可以辯論 不需要單挑
    回應給: 黑暗之子(holy9shit) 推薦0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有宿怨無妨  但是發言還是要照規矩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826753
盯上妳摟~
    回應給: ✽ 貓 ✽(fyjen) 推薦0


holy9shit
等級:3
留言加入好友

 

妳別搞分身 + 作假輿論

就我們兩隻

單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825629
不明白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推薦0


✽ 貓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不明白麥芽糖哥哥的意思耶…

誰是「她」?誰又是這個「告訴大家小二是女士的網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91912
何必當初
    回應給: ✽ 貓 ✽(fyjen) 推薦0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麥芽糖要說的是:

這位告訴大家, 小二是女士的網友, 當初也很得意. 現在卻接二連三, 幾個帳號被停權.

今天告她的網友, 也別得意: 我們等著看她的這天來臨!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91499
我也被沒憑沒據的指控過
    回應給: 麥芽糖(myata) 推薦0


✽ 貓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對啊﹐我也被一些可笑人物說我等於誰誰誰﹐真是受不了。

就祇會說人家等於誰誰誰﹐但其實都是沒憑沒據的指控(譭謗)。

可惜事實勝於雄辯﹐我就是我﹐「祇此一家、別無分號」﹐哈哈。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88827
回頭看
    回應給: Shiny(夏籬)(shilly) 推薦1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 貓 ✽

近日停權處理
重要性:2005/10/20 18:57:45

大家好:

幾件事情報告。

1. 近日有網友大量到其他網友訪客簿,張貼不實謠言,如有發現此情況,請向電小二檢舉。
經勸告不聽者,將予以停權。
目前已停權ID
monalisa(蒙娜麗莎)
fuckerqun(apple2007)
兩個ID為同一人
3. 蒙娜麗莎日前到處張貼誰是誰的分身問題。
目前正在查明中,以目前查明的狀況,針對蒙娜麗莎提出的。
其查分身的圖檔是偽造的。

其中提出

假賬號何止這一個,Violetseow = Bigshit(吃狗屎)= 司空摘星 = Sauil =壓腳人= =濮陽=GAIL=SCF,60多了假賬號,這段時間,掩護

的是,由海怪來用,海怪就是V的老公.兩人的假賬號加起來有60多個!

這種說法,目前已觀察及查明的,這一長串的等號不成立,上方等號處不成立,
請大家不要受到混淆。

海怪就是V的老公!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88789
再回頭看
推薦6


Shiny夏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mioo
linfeng
麥芽糖
番番
張爺
方正平

不禁覺得可笑,要變造留言也做點功課嘛!

看看那些偽造留言簡直小鼻子小眼睛,小氣到極點。

氣死人!那些話怎是我們說得出來的?要說,大氣點嘛!

教教妳,我要說至少會指名道姓、時間、內容等都會一五一十交代清楚,

不會那樣含糊的,那樣吞吞吐吐地道人是非多不痛快呀!哈哈哈~~~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6226
我又被VI騙一次 (電小二抱歉喔)
    回應給: 電小二(webadmin) 推薦6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mioo
linfeng
方正平
Shiny夏籬
Rebec
張爺

以下是電小二給VI的停權公告(原本為VI所造假的電小二留言,以及我對電小二的抱怨通通不刪,當作存證。~~電美女  我張爺失察又失禮,給您叩頭啦)↓


網友停權公告
重要性:2008/03/07 15:15:26
經查,網友VI(leeshaw)因偽造網友yaduo(yaduo)、千年相思(Tracy096)、煙(abc3854240)、亞理莎(alisayang0912)、Shiny(夏籬)(shilly)、燕(fshuyen)、faith信心(faith)、Xuser(Xuser)、紫魂(m520530k)、二媳婦(gernation)留言,且變造網路城邦管理者電小二(webadmin)留言,違反網路城邦服務條款,於2008/03/07進行永久停權。聯合線上並保留法律追溯權。

網路城邦為聯合線上服務網友的線上虛擬世界,旨在提供網友創作、討論及網路交誼,聯合線上為維持網路城邦網友良善的互動環境,依「UDN 網路城邦服務條款」進行管理,對於故意屢犯相關規定、干擾本站和善運作、影響網友活動的使用者,網路城邦表示不歡迎,情節重大者予以永久除權。

敬祈使用者本於相互尊重,共同維護網路城邦良善之環境,勿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5979
關於VI變造電小二留言公告
    回應給: 張爺2.0~為UDN報導夏學曼鼓掌!!(soros) 推薦6


電小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mioo
方正平
Shiny夏籬
linfeng
張爺
Rebec

經查,網友VI(leeshaw)因偽造其他網友留言、變造電小二留言,違反網路城邦服務條款,已於即起永久停權。聯合線上並保留法律追溯權。

以下為電小二給VI的原始留言,特此公開說明。

==================================================================
Dear VI:
網路城邦的悄悄話,是提供給網友一個私密的空間。但您卻利用非留言者和被留言者無法看到悄悄話,未經他人同意,去複製別人的悄悄話給其他人就已經不符合著作權,而您冒用他人名義,捏造假的留言,張貼不實內容給其他網友,所有的行為都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
如果您不想公開道歉可以,下面兩個請你擇一。
一、請您對所有您造假留言的對象說明並一一道歉。
二、由我們來公開說明。
==================================================================

電小二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5869
與城市無關
    回應給: Shiny(夏籬)VI偽造留言及踢出城市(shilly) 推薦0


JJ11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踢你出城市只是清除幽靈人口   與此事件無關  請不要將城市與此事件扯上關係

而且VI 主動退出城市   也不想當幽靈人口  所以誰都一樣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755600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