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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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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瀏覽374|回應10|推薦11
2008/02/24 09:18:50

 引用文章聯網必須負的責任 文:Rebe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文:anybody

引用文章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文:張爺

引用文章Rebec如何被淘氣小貓栽贓抄襲(New) 文:張爺

 

我不希望妳用刪文來處理事情。Rebe是與妳多年的朋友,妳應比我更了解Rebe是一個自我要求甚嚴的女孩。

指控Rebe抄襲的烏龍是妳的好友淘氣小貓,雖不是妳做的,可是妳應趕緊阻止淘氣小貓貼這種還未經查證好的訊息。

我剛去妳的部落格看,妳把文章全部刪除,只留詩文在留言版,這是什麼意思呢?對Rebe所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當作完全沒發生過嗎?難道這件事妳只會覺的只是茶貓的錯,茶貓誤導了淘氣小貓而已?

張爺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希望妳能有化冰的具體行動,拿出妳的誠意。對Rebe所造成的傷害,有沒有想到作一些彌補的工作呢?

Rebe能不能原諒妳是一回事,妳自己是怎麼想?

Rebe「蕭媽媽是大家的」文章中提到包括她三個女孩在新加坡幫妳照顧媽媽,這樣,Rebe不止是朋友,算是妳的恩人吧?

vi,可以有一封對rebec的道歉信的正式文章嗎?

可以有對Rebe多年幫妳照顧母親的感謝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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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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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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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半小時

2008/03/11 17:30

我看雙方公開或私下存證差不多了。

先提醒*貓*小姐,你和大老鷹的事,是*貓*小姐主動在芭樂城公開批判的。也就是說,*貓*小姐主動化兩人之間的嫌隙為公眾事務。那麼任何第三者作旁觀者言,*貓*小姐實在沒有立場說他憑什麼介入,憑什麼管。

我只是說~~我看不出這件事情貓*小姐啣恨大老鷹姐姐有多大憑據。絕非想做和事佬。我不是擺明說過,「你們吵你們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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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vi:我不怪妳,我只怪我自己夠蠢,才會相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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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vi:我不怪妳,我只怪我自己夠蠢,才會相信妳

2008/03/11 17:18

好 

算我誤解妳的意思,算我沒認識妳這個人

原來我只不過妳利用的一顆棋子罷了

原來妳要向rebe致歉是假的 

妳感激rebe對妳的好也是假的


=========2008/02/05 21:06  


我剛才和海怪聊天..被海怪訓斥..我終於明白自己搞得一團糟..我真的重重的傷害Rebec了..

我因為記恨當初Rebec說我的"不是"...我就開始數落她..但海怪痛罵我..

說我這樣的做法..跟(**)對我的做法是同樣的..所以..我有多憎恨(**)..Rebec就有多憎恨我..

甚至還要加倍的憎恨我..因為Rebec有當我是妹妹看待..所以對她的傷害就加倍..

我現在心裡很難過..我該怎麼辦?...

就算要我認錯..我真的都願意..只要她肯原諒我..我真的都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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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大老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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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大老鷹

2008/03/11 13:07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  VI告訴我你這篇文章沒有在電話中和她講好才發表 

你發表後VI才知道的  因為你發表後留言給她   要她道歉   所以她才知道 

我已經有大罵她    不希望我們在這裡繼續爭吵    所以她才想在電話中和你好好的談 

不過沒想到的好意    被你這樣曲解    若不是親眼目睹   還不會相信

VI也嚴肅的告訴我   你從未和她講好怎樣寫文章  大部分是你要怎樣配和你

甚至連你寫的回應   你也要配和你   甚至因為你   配和你去欺騙貓

VI以為anybody是一時生氣所以才發怒   她絕沒想到你會這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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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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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2008/03/11 11:33

原來有人甚至公開給張爺施壓力了!!!

http://blog.udn.com/coffeejelly/1684807 (已存證﹐所以刪除了也沒用)

而且﹐看看那個發文時間﹐甚至是如茶貓一樣半夜發文 —— 怎麼﹐睡不著?做了甚麼虧心事或見不得人的事嗎?

而且﹐還是“很有技巧”的在將她自己那些譭謗性言論都刪除了之後才發的文﹐真是其心可議﹐甚至是其心可誅!!!

—— 很好﹐咱們走著瞧﹐是她自找的。

 

✽ 貓 ✽ 註:

有些人可能會以為我所說的「壓力」﹐是硬壓力﹐如「強迫」等﹐

但壓力也有軟性的壓力﹐就如「人情壓力」﹐更別提有人可能還“軟硬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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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anybody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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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anybody去回顧

2008/03/11 11:14

請anybody自己去回顧一個網友曾在她網誌留的回應 ——

在美國的「毀謗罪」中,有一種叫做libel per se

這是最嚴重的,一旦被告輸了,那是賠不完的

什麼是libel per se

四種事情千萬不要亂寫(寫的毀謗叫libel,說的毀謗叫slander)

一、說人家犯不名譽的罪(偷竊、強暴…)

二、說人家不夠專業(比如說罵某人是個「爛」律師」)

三、說人家有傳染病(說枕頭上面有頭蝨)

四、說女人不貞節

這是為什麼這件事我一直很反感,如果繡花枕頭或a-z、benson是在美國被告的話

今天一切的答辯都是廢話,絕對輸到賠不起

不要做這種無聊的事,尤其不要去說人家搞婚外情

所以﹐anybody對我的那些譭謗﹐都是屬於 寫的毀謗 ﹐也就是 libel

我祇能說:她和茶貓一樣﹐是自作孽、不可活﹐而她現在﹐已經完全變成茶貓了。

—— 恭喜﹐但更多的﹐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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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老鷹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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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老鷹弄清楚!!!

2008/03/11 10:47

還有﹐假造留言的事﹐請到假造留言的版去談!!!

這個版是談妳大老鷹如何不守承諾、講一套做一套和不斷的在檯面下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包括不斷的在網上網下去騷擾相關人等!!!

至於那些陳年往事﹐就不要一直掛在嘴上。別人做的好事、幫妳和anybody的更多﹐怎不見別人一直掛在嘴上?而妳們的惡﹐別人也沒有提﹐就別替妳們自己高調的“隱惡揚善”了﹐像足茶貓當初送人書和蛋糕﹐之後就一直提﹐要別人向她“報恩”一樣!!!

那請問anybody她自己為甚麼那麼“忘恩負義”、不感念茶貓的“大恩大德”甚至不對茶貓“反哺”﹐還特地將她自己的網誌變成專打茶貓的紀念館啊???仇恨心太強了而且太忘恩負義了吧???

不如﹐來談談妳和anybody做的更多惡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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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恥的大老鷹別再狡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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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恥的大老鷹別再狡辯了!!!

2008/03/11 10:29

大老鷹別再狡辯了﹐妳這樣祇是更顯妳的無賴和無恥!!!

一、我並沒有誤會妳﹔

二、妳之前也的確是一再的在網上和網下騷擾VI姐姐甚至小貓姐姐。

所以﹐別想用VI姐姐之後為了聯絡妳而留的話想將以上鐵般的事實都推翻!!!

甚至﹐還和賊喊捉賊、惡人先告狀以及雙重標準的anybody一樣﹐隨意的公開留悄悄話的網友是誰和對方所留的悄悄話內容!更別提這個網友還是因為妳之前給她的留言﹐才瞞著她的小妹偷偷留言給妳﹐希望她可以自己再獨自去承擔或解決甚麼…

所以﹐妳甚至是比之前更惡劣!而我和其他網友是更看清妳了!!妳竟然還有臉在這裡振振有詞?!!!

而VI姐姐她主動接觸妳和留言給妳﹐坦白說﹐我很生氣也很失望﹐因為她又不顧自己和又去相信妳﹐讓她自己又被小人所害﹐因此在這事上﹐我不幫她﹐因為我很失望﹐雖然我並沒有責備她。

所以﹐妳﹐還有anybody﹐給我在這裡把話說清楚!!!

不要以為我要告茶貓就沒有時間告妳們﹐anybody以為她在昨晚偷偷把之前的譭謗性言論像茶貓那樣毀屍滅跡和刪除了就沒事﹐可惜 —— 我在之前都已存證了。

而我當然知道我沒有妳們的資料﹐但要將妳們找出來向妳們提出告訴也不是難事﹐尤其譭謗案件的追訴期是1-5年﹐視嚴重性而定﹐而anybody對我的譭謗﹐和茶貓有得比﹐所以不用擔心我會忘了她﹐而她到時也會知道我說我要告茶貓﹐是不是說著玩的!!!

至於張爺﹐我會另外找他算帳。

但妳﹐還有anybody﹐在這裡給我和小貓姐姐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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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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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2008/03/11 10:00

我會改密碼   VI還敢再寫留言給你      我絕對會和她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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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問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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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問VI

2008/03/11 09:42

你說的是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    我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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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大老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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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回應給: 大老鷹姐姐(mayersu)

回應大老鷹

2008/03/11 09:36

我怎麼對待anybody了   我只希望她不誤會VI     你的電話她已經刪除   你們是怎樣看回應的   我已經寫的非常清楚   請問我錯在哪裡   昨天我出去時   VI還敢寫留言給你     等她醒來    我不罵VI我就不姓張

anybody講你寫的文章是有跟VI在電話中講好才發表的   請問是哪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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