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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瀏覽15,038|回應189推薦1

✽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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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瀏覽374|回應10|推薦11
2008/02/24 09:18:50

 引用文章聯網必須負的責任 文:Rebe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文:anybody

引用文章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文:張爺

引用文章Rebec如何被淘氣小貓栽贓抄襲(New) 文:張爺

 

我不希望妳用刪文來處理事情。Rebe是與妳多年的朋友,妳應比我更了解Rebe是一個自我要求甚嚴的女孩。

指控Rebe抄襲的烏龍是妳的好友淘氣小貓,雖不是妳做的,可是妳應趕緊阻止淘氣小貓貼這種還未經查證好的訊息。

我剛去妳的部落格看,妳把文章全部刪除,只留詩文在留言版,這是什麼意思呢?對Rebe所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當作完全沒發生過嗎?難道這件事妳只會覺的只是茶貓的錯,茶貓誤導了淘氣小貓而已?

張爺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希望妳能有化冰的具體行動,拿出妳的誠意。對Rebe所造成的傷害,有沒有想到作一些彌補的工作呢?

Rebe能不能原諒妳是一回事,妳自己是怎麼想?

Rebe「蕭媽媽是大家的」文章中提到包括她三個女孩在新加坡幫妳照顧媽媽,這樣,Rebe不止是朋友,算是妳的恩人吧?

vi,可以有一封對rebec的道歉信的正式文章嗎?

可以有對Rebe多年幫妳照顧母親的感謝信嗎?

( 不分類不分類 )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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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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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問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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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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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你說的是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    我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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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大老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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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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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我怎麼對待anybody了   我只希望她不誤會VI     你的電話她已經刪除   你們是怎樣看回應的   我已經寫的非常清楚   請問我錯在哪裡   昨天我出去時   VI還敢寫留言給你     等她醒來    我不罵VI我就不姓張

anybody講你寫的文章是有跟VI在電話中講好才發表的   請問是哪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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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淘氣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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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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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初妳指控rebe盗文之烏龍事件,anybody還為妳寫文緩頰,而妳今天如何對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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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小貓:就樓上這一篇,不過vi給我的方向錯了,vi當時沒有講到重點,那些網友的留言是vi自己假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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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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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vi:

是的,事發之後,我是有希望妳能打電話私下說明妳的苦衷是什麼。

不過我現在不是妳的朋友,所以也不再想聽妳的苦衷是什麼,那些都不重要了。

昨天的留言讓我很納悶,我不明白為什麼非要我打給妳?妳不能打給我嗎?奇怪,妳明明有我的手機與家裡電話啊!

然後我再被貓美女誤會,我不斷地用電話騷擾妳?

妳跟我年紀應該差不多,都四十幾歲人,不是未成年少女,不如用妳昨晚的留言模式,妳就在張爺城市用淘氣小貓的帳號公開說明清楚吧。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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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話說清楚
    回應給: anybody~-聲明及澄清!(coffeejelly) 推薦1


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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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我不知道你是否讀過貓小姐和他母親的5篇故事  如果有我真的不知道你為何這樣殘忍   還把它重提   我看完了都覺得心情很沉重

你不屑回應我沒關係  但你講過大老鷹寫的文章是有跟VI在電話中講好才發表的

請問是哪一篇  這次我希望你清楚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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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削回應
    回應給: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推薦0


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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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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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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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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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去檢查自己的文~~凡是涉及使用不必要情緒語言攻擊對方的,自己把它刪掉或者改掉。只留下純講道理(辯論)的部份,時間是到2008年3月11日傍晚6時。在時限之前,如果有誰還要以情緒語言攻擊對方,我會作紀錄。

如果你們要記錄對方的話~~也儘快趁早。

至於事後我會怎麼做~~~哈哈~~放輕鬆。我的玩法很多喔!!

當然,我犯了什麼市規也請不吝指正。


以上,留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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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請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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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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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anybody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這也是我的作風   我從未否定也沒有忘記你和大老鷹

對我們的信任( 曾經 )    所以我才在回應說感謝你和大老鷹對VI的幫助  

請你告訴我是哪篇文章大老鷹是在電話中和VI講好才發的文章  VI沒有躲起來   只是我不讓她出面     她有留一堆爛攤子給你收嗎  

我沒有做任何錯事   為什麼我要拿貓小姐當救星   我做任何事都有擔當  不需要任何救星

你有沒有看清楚我寫的回應    我再重寫一次   請看清楚

你  大老鷹和貓小姐的事    不關VI的事   我更從未想要跟任何人扯

VI或VI的朋友   絕對不會和茶貓合作   貓小姐對你的言詞  我沒資格介入   因為我不清楚你們的事    我不知道我反咬你什麼   我只覺得你不應該講貓小姐和她母親的事   不管貓小姐是不是公然貼在家   你都不應該寫出來

我從來沒有將罪證栽贓嫁禍給茶貓   我知道偽證的嚴重性   我們已經不需要任何人相信什麼   我是VI的小妹     我為什麼沒立場站出來幫VI說一些話   我現在就放大膽跟你講清楚   你這樣冤枉VI   把你和大老鷹跟貓小姐與茶貓的事都怪到VI頭上   你覺得這樣對嗎  

請你記得告訴我是哪篇文章大老鷹是在電話中和VI講好才發的文章

我剛值班回來看到這篇文章   所以現在才回應你並不是怕了你還是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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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有人學茶貓刪文想湮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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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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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 貓 ✽(fyjen) 2008/03/10 18:47 推薦0


anybody~-聲明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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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因「不削那隻瘋貓」,已由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coffeejelly) 於 2008/03/10 22:28刪除。

但不是第一天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有將譭謗言論存證的好習慣﹐以下就是“相關主角”的原始留言 ——

沒人找你這隻瘋貓講話

也沒人到妳家去

你就別在這裡演鬧劇丟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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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自言自語﹐妳管得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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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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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我又沒和誰說話﹐怎麼好像聽到有狗吠聲… 

   哈哈!

而且﹐有人也愛自言自語﹐就不許別人自言自語嗎?  啜泣

—— 真不公平啊!!!  痛哭

對了﹐小貓姐姐﹐如果有誰再打電話騷擾妳或VI姐姐﹐就報警告她們騷擾。

不用客氣哦﹐對於死纏爛打的騷擾者﹐這是應該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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