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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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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瀏覽374|回應10|推薦11
2008/02/24 09:18:50

 引用文章聯網必須負的責任 文:Rebe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文:anybody

引用文章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文:張爺

引用文章Rebec如何被淘氣小貓栽贓抄襲(New) 文:張爺

 

我不希望妳用刪文來處理事情。Rebe是與妳多年的朋友,妳應比我更了解Rebe是一個自我要求甚嚴的女孩。

指控Rebe抄襲的烏龍是妳的好友淘氣小貓,雖不是妳做的,可是妳應趕緊阻止淘氣小貓貼這種還未經查證好的訊息。

我剛去妳的部落格看,妳把文章全部刪除,只留詩文在留言版,這是什麼意思呢?對Rebe所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當作完全沒發生過嗎?難道這件事妳只會覺的只是茶貓的錯,茶貓誤導了淘氣小貓而已?

張爺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希望妳能有化冰的具體行動,拿出妳的誠意。對Rebe所造成的傷害,有沒有想到作一些彌補的工作呢?

Rebe能不能原諒妳是一回事,妳自己是怎麼想?

Rebe「蕭媽媽是大家的」文章中提到包括她三個女孩在新加坡幫妳照顧媽媽,這樣,Rebe不止是朋友,算是妳的恩人吧?

vi,可以有一封對rebec的道歉信的正式文章嗎?

可以有對Rebe多年幫妳照顧母親的感謝信嗎?

( 不分類不分類 )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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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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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自打嘴巴的回來了!!!(再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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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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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其辱

雙重標準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小貓姐姐﹐如果妳遇到的是狂吠、無法講理的瘋狗﹐不用理牠﹐呵呵。

還有﹐有人就是想找藉口回來這裡繼續丟人現眼﹐別中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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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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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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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說「我沒差啦」﹐是甚麼意思???

差甚麼???甚麼差???

而且﹐張爺也許沒差﹐但我有差﹐這又要怎麼算???

但請容我先說明和澄清一件事 ——

我在芭樂開的版﹐包括這個版﹐都不是用來吵架用的。

其他人如果在芭樂開版的目的﹐是要用來吵架、打架甚至譭謗、抹黑人﹐那是他們開的版﹐和我開的版無關﹔我開的版﹐都是用作存證、說明和澄清事實真相用的﹐請張爺和相關人等弄清楚和記住這點。

張爺希望晚點談﹐沒問題﹐多晚都行﹐我甚至可以一直等﹔而張爺如果不想談了﹐也沒關係﹐那就請張爺不要再介入﹐因為張爺如果還要在相關的事上說甚麼﹐那就請張爺先將一些還欠我沒說清楚的話說清楚﹐再說其他的。

謝謝。

至於VI姐姐這次和悄悄話有關的事﹐就如我曾說過的:我沒資格介入﹐也沒辦法替她承擔﹐所以我並沒有多說甚麼﹐因為我有許多事都不知道﹐因此也祇能把我所知道關於VI姐姐的其他真相和事實說出來﹐剩下的﹐還是要由VI姐姐自己去處理和承擔。

而我雖然並不知道和悄悄話有關的事的許多內情﹐可是﹐無論VI姐姐是冤枉的還是真的應該被停權﹐VI姐姐已經「選擇道歉」和「接受被永久停權」了﹐所以即使她再怎麼罪有應得﹐也已經償還清了。

因此﹐若有人還要在這事上落井下石﹐就是小人!因為聖經也說:即使一個弟兄應該被責打40下﹐那就打他40下﹐如果過打了﹐則是輕賤弟兄了(請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看聖經的申命記和自己找相關的經文)。

以上這麼簡單的道理﹐相信張爺和其他的人應該比我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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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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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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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請大家搞清楚我今天並沒有要介入任何事情  不過ANYBODY你說VI的朋友去找聖光明  請問這關VI啥事  反而是VI知道你誤會他  才跑去罵他的朋友  甚至還害到VI和他的好友之間心有疙瘩  VI住在我家  除了吃飯我們都同在一個房間  他打電話罵過誰  寄E-MAIL罵過誰我都一清二楚   再來你和大老鷹與貓小姐的事  我已經寫得很清楚

這又關VI啥事   我明明就清楚VI做過啥事  而你要這樣誤會他  難道我就不能站出來替他澄清嗎 

最後你根本不用再把貓小姐那五篇文章連結出來  你難道沒看到貓已經連結了嗎

還是你覺得在人家傷口上灑鹽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至於電話一事因為VI去看心理醫生   別說他剛好去看醫生   就算他在家我也不會讓他接任何電話

他的個性跟我不同   我不爽就是不爽   而你們硬要說茶貓和貓的事  都是因為VI

所以我看不下去更不讓他接電話   有事就找我   我也不會讓他有機會打電話給任何人免得到時候又被你們說他利用你們

請你們摸良心尤其是ANYBODY 大老鷹難道VI都沒對你們好過沒幫過你們嗎

從今以後  有任何事情我一律會在這裡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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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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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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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討論區本來就是吵架用的
我沒差啦
晚點再談~~我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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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張爺的立場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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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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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而且是大錯特錯!!!

大老鷹根本不是「急公好義」而是「假公濟私」才對﹐而她的那些失誤﹐也不是無意而是有心而且是因為她愛趨炎附勢、假公濟私…才造成的。

張爺的事﹐我有介入過嗎?那張爺又有甚麼資格來介入我和大老鷹的事甚至說我「立場不穩」﹐尤其我根本不是在討論VI姐姐的事而是「大老鷹不遵守承諾和欺騙我」的事?!!那請問張爺你的立場又有多穩?!!恐怕是比我更不穩甚至沒有立場在這件事上介入和說話!!!

張爺識人不清﹐那是你的事﹐別想要我也那麼認為﹐我有我自己的判斷。

而不對的就是不對的﹐我管你是市長還是州長!!!如果是因為張爺是市長我就必須聽你的﹐那你這個城市的宗旨根本是謊言﹐而你也不是一個值得人尊重的人。

而且﹐張爺要當和事佬﹐怎不見我之前被攻擊的時候張爺出聲???而攻擊我的人有更多應該被提到的錯誤甚至可恥的事﹐張爺怎麼沒責備她們反而是說我???

而我即使真的是如張爺說的是「諷刺」對方﹐那對方對我甚至是恩將仇報、抹黑、譭謗、栽贓、誣賴…﹐張爺竟然可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我之前難道有不體諒她?我甚至說由我來告﹐甚至將許多事攬上身﹐張爺你是瞎了眼、聾了耳嗎???

所以﹐不是有人在背後給張爺施壓力﹐就是張爺甚至在某些人還沒出聲就已經先害怕得跑來替她們說話了 —— 是這樣嗎?

既然張爺要出聲﹐就給我說清楚!!!而且請張爺公平對待、別大小眼﹐既然你指出了你認為我不對的地方﹐那也請張爺把她們的錯處也指出來﹐請勿「濾出蠓蟲、吞下駱駝」!!!

至於我的事﹐張爺恐怕更沒有立場干涉﹐張爺就省省吧!

(就我所知﹐某人曾說你們沒人敢告﹐甚至不想出庭作證﹐就別開空頭支票了。

像之前有一個網友也愛誇口他是如何「為張大春勇敢舉手發言」﹐但在發現我大概不可能成為他可能的目標對象之一後﹐就轉而偏向那些有可能成為他目標對象的女網友的說法和做法﹐對一些事不止連手也不敢舉﹐甚至連話都不敢說了。而我想﹐大概也是因為我不是張大春的關係﹐而這點﹐我想我能瞭解。

而對於anybody當時用背叛來換取茶貓和她“相親相愛”這件事﹐這個網友也知道﹐並且還因此對我說過「要我謹慎交友」這樣的話﹐我想在這事上﹐他是對的﹐雖然我應該「謹慎交友」的人﹐也包括他。

所以﹐聽其言、觀其行﹐不要聽一個人說甚麼就以為是甚麼﹐這是我學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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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anybody為何放棄告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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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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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else

在台灣誹謗罪即使成立,理賠金額其實很有限。以我淺薄的出庭經驗和江湖見聞,我看告茶貓勝訴之後扣掉律師費,能剩下新台幣三十萬圓就算不錯了。這還是在找對律師找對證人的情形下才有可能。
貓美女可能覺得值得。但你該知道,訴訟還要花時間,這種案件很麻煩,最基本的出庭五六次絕對跑不掉,那證人要委託幾位,找幾次?
更何況anybody有他的家庭責任。anybody選擇忍一時氣,避免興訟而干擾到原本正常的家庭生活,我們身為朋友,或至少曾經是朋友,應該理解而且予以支持,不應該諷刺anybody才對。
對茶貓筆訟就夠了。如果貓美女願意告茶貓,我也樂於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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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下貓美女對大老鷹姐姐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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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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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else

大老鷹姐姐急公好義,曾經出現不少判斷上的失誤,不過在VI這件事上,我覺得貓美女的立場並不穩。畢竟現在已經出現那麼多VI無誠信的證據。大老鷹姐姐在雙方證詞成為羅生門的情況下,顯得有點左支右絀,但看得出來他只想做他認為對的事。這裡頭凡是曾經相信VI謊言的人都會被誤導。連我這種一開始就不信任VI的人,都沒料到他會變造電小二的留言,以至於誤會電小二。
你們吵你們的~~但老鷹在VI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大的過失,不必去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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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送客 —— 好走﹐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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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又說了好笑和自欺欺人的話了﹐甚至因為沒話說﹐連司空阿伯都想扯出來替她站台﹐真是可悲啊!!!

但請她再次睜大她的X眼到當初司空阿伯到我網誌拼命留言的地方看清楚﹐別一次又一次的扭曲事實了﹐也請她別將不相干的人牽涉在內。

可是如果可以用「說我“噁心、讓她想吐”」等來替她挽回一些已經被人看清她的本性和真面目而失去的面子﹐那我就當作施捨和可憐她﹐免費提供給她供她“自慰”(自我安慰)吧!

但她不是好像說要走很久了?怎麼現在又說要走、想「不奉陪、告退」了?

是想像茶貓一樣﹐「說要死卻比誰都長命、說要走卻比誰都不想走」嗎???

那我們就拭目以待﹐看看有人是不是連茶貓的「自打嘴巴」都學起來了﹐呵呵。

但我可從來沒有要她奉陪﹐是她死纏爛打、纏著我才對﹐大家之前也看到的。

但既然要走﹐我也不挽留﹐請她趕快把褲子穿上走人﹐別繼續在這裡丟人現眼和多說廢話了﹔事實就是事實﹐並不是她說甚麼就能改變的﹐更別再賊喊捉賊了。

再說一次:好走﹐不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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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恐怕要讓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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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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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沒資格、淌最多渾水的竟然說別人沒資格和要別人別淌渾水???

根本是「沒憑沒據」卻還要硬拗說成“有根有據”???

現在恐怕連茶貓都要將「賊喊捉賊」和「惡人先告狀」的寶座給她了吧?

哈哈!

小貓姐姐是因為VI姐姐被牽涉在內﹐才出來說話的﹐怎麼不關她的事?

而對於我的部份﹐小貓姐姐也說是「就事論事」﹐請某人睜大她的X眼看清楚!

難道﹐就祇許她是“正義的”﹐別人就不能仗義執言??那還真不公平啊!!

(是想「兩個對一個」吧?—— 那真是小人行徑﹐卻還賊喊捉賊…)

而如果說實話也是“污衊”﹐那她對茶貓的“污衊”﹐恐怕比我多好幾倍呢!!

也請大老鷹不要因為VI姐姐不打電話給她﹐甚至可以連電話錢都不省了﹐轉而打電話去騷擾小貓姐姐﹐想用這個方法來接觸到VI姐姐﹐有夠無賴和無恥!

大老鷹之前甚至答應說不會再打電話騷擾小貓姐姐的﹐現在也一再的證明了:她說的話和所謂的“承諾”﹐都是不能相信的!而會和她「物以類聚」甚至“尊敬”她的﹐大家也可以知道是怎麼樣的“種類”了…

  ← 我看她最好還是換個頭像﹐不然很多東西真的會看不清楚啊!

而她的“有根有據”﹐是包括說「VI姐姐找聖光明合作」的事嗎?

那她不止沒就應該向我道歉的事道歉﹐連這件事﹐也還沒向VI姐姐道歉呢!

而且﹐看看她﹐我沒說錯吧?所以我才會說她是絕對不會願意退場的﹐呵呵。

那就讓她儘量演、儘量說﹐我們遲些再回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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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貓姐姐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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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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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貓姐姐的說明﹐而且我可以證明小貓姐姐說的都是真的﹐而小貓姐姐選擇在這裡公開說明﹐的確是明智之舉﹐免得很多事又被搬到檯面下、被扭曲和掩蓋。

VI姐姐心地善良、心又軟﹐所以即使別人怎麼對她﹐她還來要我不要再說甚麼﹐而因為我也希望得饒人處且饒人﹐所以在之前也一直將一些事隱忍不說。

但有人卻因此以為得逞了並且可以得寸進尺﹐我才不得不將事實說出的。

而且﹐我和“二人組”的事﹐根本不關VI姐姐的事﹐請她們別將無辜者扯進來。

至於那個“跑龍套的”﹐竟然淪落到要“拾茶貓的牙慧”(雖然是已經又蛀又爛的牙)、用茶貓攻擊、譭謗過我的話來攻擊、譭謗我﹐簡直已經不是「丟人現眼」可以形容的了﹐而是已經到了令人「慘不忍睹」的地步﹐真的就像茶貓一樣﹐是「自作孽、不可活」了啊!!  (她才更像是和茶貓合作的人吧??!!)

那些和她在政治論壇上向陳水扁和謝長廷開火的人﹐不妨來看看她「能和陳水扁以及謝長廷媲美的瞎掰和抹黑的功力」吧!她現在甚至不止沒資格批評茶貓﹐甚至連批評陳水扁以及謝長廷都沒資格了﹐這又到底是誰的錯啊??!!  

而應該覺得丟臉的﹐並不是我﹐而是那個我不得不告的所謂“母親”﹐而我並沒有甚麼好隱瞞的﹐因為我並不是那個犯法又犯罪的人。至於詳細的情況﹐大家可以去看以下的文章﹐也可以看看想用此來抹黑和譭謗我的人﹐用心是如何的可恥和惡毒﹐以及誰才是真的其心可誅和令人不齒!——

為何不過母親節?(1)

為何不過母親節?(2)

為何不過母親節?(3)

為何不過母親節?(4)

為何不過母親節?(5)

我在這件事上也是問心無愧﹐所以沒必要隱瞞甚麼。但對於那個「因為沒說話就拿茶貓的話來說」並且「企圖模糊焦點、轉移話題甚至抹黑對方」的自導自演者﹐大家就看看她和一直想用相同手法對付馬英九的謝長廷有甚麼不一樣吧!

她也是一個身為母親的人﹐但如果有一天她也被她自己的孩子告﹐我想我可以明白是為了甚麼﹐呵呵!

所以﹐謝謝小貓姐姐還為我說話﹐但我們還是別理她了﹐她自己要這樣自取其辱、自曝其短、自取滅亡…﹐已經夠難看的了﹐不管她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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