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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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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給VI:請妳向Rebe道歉!瀏覽374|回應10|推薦11
2008/02/24 09:18:50

 引用文章聯網必須負的責任 文:Rebe

淘氣小貓中了計,導致Rebec的被栽贓抄襲事件! 文:anybody

引用文章VI和淘氣小貓的詩文剽竊黨羽:柔伊〈你髮絲的顏色〉 文:張爺

引用文章Rebec如何被淘氣小貓栽贓抄襲(New) 文:張爺

 

我不希望妳用刪文來處理事情。Rebe是與妳多年的朋友,妳應比我更了解Rebe是一個自我要求甚嚴的女孩。

指控Rebe抄襲的烏龍是妳的好友淘氣小貓,雖不是妳做的,可是妳應趕緊阻止淘氣小貓貼這種還未經查證好的訊息。

我剛去妳的部落格看,妳把文章全部刪除,只留詩文在留言版,這是什麼意思呢?對Rebe所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當作完全沒發生過嗎?難道這件事妳只會覺的只是茶貓的錯,茶貓誤導了淘氣小貓而已?

張爺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希望妳能有化冰的具體行動,拿出妳的誠意。對Rebe所造成的傷害,有沒有想到作一些彌補的工作呢?

Rebe能不能原諒妳是一回事,妳自己是怎麼想?

Rebe「蕭媽媽是大家的」文章中提到包括她三個女孩在新加坡幫妳照顧媽媽,這樣,Rebe不止是朋友,算是妳的恩人吧?

vi,可以有一封對rebec的道歉信的正式文章嗎?

可以有對Rebe多年幫妳照顧母親的感謝信嗎?

( 不分類不分類 )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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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4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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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20

請你將你剛剛的留言公開貼出來吧

忘了跟你說

我這人吃軟不吃硬

對於我堅持或是答應的承諾一定堅守到底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1:22 回覆:

堅持本身是好事﹐但如果是錯的堅持(如:teacat堅持作惡…)﹐那還不如不堅持﹔

如果明明是錯的堅持卻還要堅持﹐那叫迂腐、墨守成規…

而且真奇怪:作惡的teacat等人妳不去對她們兇﹐卻來對我兇…

—— 呵呵﹐多認清一個人而已﹐沒想到 teacat 在這方面的“貢獻”還真大。

至於我﹐如果是錯的﹐我軟、硬都不吃。

(但看來 teacat 倒是對妳用對了方法﹐硬的不成來軟的﹐然後 —— 她成功了。)

✽ 貓 ✽(fyjen) 於 2007/10/10 21:52 回覆:

而且﹐奇怪的是:妳之前也說:如果 teacat 破壞了協定﹐妳就會繼續對她的告訴…

這也是妳的堅持或承諾﹐甚至是更重要的﹐但為甚麼不見妳遵守﹐卻去遵守那個並不重要甚至已經被妳破壞的所謂“承諾”?

所以﹐說是“妳的堅持”或“對 teacat 的承諾”﹐其實都只是妳的藉口而已。事實是:妳害怕 teacat 真的去死﹐或被人說妳逼死 teacat﹐或害怕 teacat 知道妳將她的姓名和地址給了我後﹐會報復妳…

但我之前已經對妳說過:妳一錯在不應叫 teacat 把道歉信寄到妳家﹐二錯在因為害怕 teacat 會怎麼樣或對妳怎麼樣而決定罷手﹐甚至和她上演“姐妹情”以穩定她。

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將 teacat 繩之以法﹐然後趁她無法對妳怎麼樣的時候搬家。

但妳不願意﹐甚至用出賣我、公開我給妳的悄悄話的方法﹐來讓 teacat 知道(因為妳知道 teacat 等小人常會偷偷來我的網誌甚至訪客簿偷看):妳拒絕把她的姓名和地址給我﹐希望她會因此感激妳、不要找妳麻煩…

那妳還真是錯估了 teacat﹐因為她從來都不知道「感激」為何物﹐就如她不知道「良心、認錯、道歉、悔改…」為何物一樣。

所以 —— 堅持?承諾?—— 呵呵﹐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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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3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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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28
 

傻傻未必有留下teacat的名字﹐而且是傻傻在文章中自己說是妳告訴她的。

妳不想告訴我﹐應該是和妳以前說的原因一樣吧?那妳現在甚至是“幫兇”了。

(看來﹐妳當時就應該和 teacat 做“好朋友”﹐甚至不管她說甚麼﹐都說她是對的﹔而且﹐妳也不能怪好命公主等人那麼對妳﹐因為妳現在已經成了像他們那樣的人﹔甚至﹐別再喊甚麼「阿扁下台!」﹐乾脆讓他繼續當總統好了…)

那我只好讓警方去向妳要了﹐原本是不想牽連妳的。

但我還是給妳時間考慮一下﹐如果妳還是不想給﹐甚至沒回覆我﹐那我只好按照原先的計劃﹐請警方去向妳要了。

你自己看看你說的是什麼話

這不是恐嚇加侮辱是什麼

不是只有你有感覺會生氣

你拿警方來要脅我嗎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7:30 回覆:

我非常清楚我自己在寫甚麼﹐但妳又清不清楚妳自己看到的是甚麼?

看不清楚的話﹐妳可以再看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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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2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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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31

你說:我還是給妳時間考慮一下﹐

我現在回答你:你不需要給我時間考慮

我現在直接跟你說 no

我一樣珍惜你可是不接受任何要脅

茶貓依照我的認知他有躁鬱症

他需要的是醫生不是警察

你要告他是你的事

你自己去找辦法

可是別想要我提供任何有關他的資訊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7:29 回覆:

有些人的珍惜是嘴巴說說而已的﹐甚至是因為對方於他/她有用﹐才“珍惜”。

妳的珍惜是不是真的﹐妳自己最清楚﹔至於我﹐我並不想要那樣的“珍惜”。


忽然覺得妳說的「我一樣珍惜你可是不接受任何要脅」好像在哪裡聽過﹐原來和過河拆橋的 teacat 最後對繡花枕頭說的話「我必須澄清﹐這和交不交妳這個朋友是兩回事」一樣﹔而 teacat﹐也是公開別人的悄悄話 → teacat與繡花枕頭的對話

繡花枕頭沒幫過 teacat﹐所以﹐只能算是「過河拆橋」﹔但我怎麼幫妳、怎麼支持妳的﹐妳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妳的所作所為﹐算不算「忘恩負義、以怨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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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2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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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39

話留在你的訪客簿

就是讓你再看一次你自己說的話

你覺得不恰當你有刪的機會

不是嗎

你可以再說沒關係

我讓你說

可是我有我的承諾和堅持

希望你同樣尊重我

我也有感覺感情就和你一樣

希望你也瞭解

僅此

祝你一切順利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8:35 回覆:

我不會刪﹐既然妳的用意是要給大家看﹐就留著給大家看。

看看我是「說事實並知會妳一聲」﹐還是我「隨便亂說話和恐嚇妳」﹐順便也讓大家看妳是怎麼公開我的悄悄話的。

我問心無愧﹐妳呢?


我也有在我的網誌回覆妳﹐所以﹐我怎麼會看不到我自己寫甚麼?

公開我的悄悄話還振振有詞—— 那妳和那些這麼對妳的人並沒有甚麼不同。

(大概﹐是「別人不可以那麼對妳﹐妳卻可以那麼對別人」?還是「只有妳可以有情緒﹐別人不可以有情緒」?—— 若是如此﹐那叫「雙重標準」﹐甚至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以後﹐若再有甚麼人譭謗妳或曝露妳的隱私﹐我不會同情妳﹐因為妳也這麼對人﹐所以只是「剃人頭者被人剃」而已。

而妳若要因此說我“恐嚇”、“侮辱”妳﹐那我更可以說妳「譭謗我」和「曝露我的隱私/悄悄話」吧?

teacat 她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也需要送醫治療﹐所以妳只說對了一半。

而如果「謊稱自己有躁鬱症」或「要死要活」就可以逃罪﹐那麼阿扁和繡花枕頭等不妨依法炮製﹐也許會沒事甚至可以繼續當總統﹐因為這個方法對一些人絕對有用。所以﹐阿扁啊﹐趕快宣佈「我有躁鬱症」然後說「再逼我就死給你看」吧!

teacat 說她有憂鬱 / 躁鬱症﹐是騙人的﹐但依我的觀察﹐妳倒有可能因為所發生的事﹐真的有躁鬱症的傾向﹐所以﹐一個良心的建議 —— 去看看心理醫生吧!這是我唯一還能給妳的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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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小姐不必用剪接方式來個原貌重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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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小姐不必用剪接方式來個原貌重現吧

2008/03/09 02:43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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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8 13:57
現在是怎麼回事?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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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8 14:05

我現在才瞭解到VI傳給我的都是假證據

甚至我現在懷疑

那則vi傳給我的有關茶貓栽贓rebec抄襲的證據也是假的

難道那件事情我錯怪茶貓嗎?

妳這裡對我若是有任何誤解

還是說清楚

不過我當然尊重你的決定

只是被出賣的滋味很不好受

上個月為了他還花了兩千元的手機費用

想來這筆錢捐給照生會幫助受虐動物都還比較划得來


✽ 貓 ✽(fyjen) 於 2008/03/08 14:45 回覆:

別說甚麼「尊重」了﹐說的比唱的好聽﹔也別說甚麼「出賣」或「背叛」﹐妳背叛我的信任、把我告訴妳「大老鷹要VI姐姐替她說謊」的事告訴了她﹐然後大老鷹又背叛妳的信任﹐將這事告訴了VI姐姐…

所以﹐妳根本沒有資格責備VI姐姐﹐更別提她祇是為了說明真相﹐才將一些人的悄悄話貼給另一些人看﹐並不是她變造了那些悄悄話。雖然﹐這件事我還不是很清楚﹐但妳又清楚多少?

還有﹐妳現在已經不是為了正義在打茶貓﹐而是為了報復茶貓﹐所以﹐抱歉我和妳已經不是同路人了。也因此﹐看來當初妳來找我﹐恐怕也祇是要找人和妳繼續一起對付茶貓而已﹐所以也才會在之前茶貓又要人去告她時﹐又躲得不見蹤影﹐虧我還把事情攬上身﹐而妳竟然還把我告訴妳的悄悄話告訴大老鷹…

所以﹐我才是那個浪費更加寶貴的時間和精力的人吧?但我不會把主力放在和茶貓在網上耗﹐尤其大老鷹如果還要參一腳﹐因為我羞於和她為伍﹐妳如果想繼續﹐妳大可以繼續﹔妳利用人﹐大老鷹也利用妳﹐所以妳沒甚麼好抱怨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來﹐妳和大老鷹接觸得多﹐也學會了「假正義之名」那一套。而妳有沒有把我當朋友﹐還是祇是妳利用來對付茶貓的一個棋子﹐妳自己最清楚。而妳如果還要繼續和大老鷹為伍﹐後果自負﹐因為我並不是沒有警告過妳﹐妳如果不相信﹐那就繼續﹐有一天﹐真相會告訴妳真相﹐但祇怕會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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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貓小姐也會變造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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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貓小姐也會變造留言  2008/03/09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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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9 14:53 刪除回覆

看到了﹐又說我和teacatbenson以及聖光明都是鴨姐妳的分身﹐笑死人。

存證了﹐到時告到她吃不了兜著走。 ^^

對了﹐這篇文 https://city.udn.com/58962/2731957?tpno=0&cate_no=0 下關於VI姐姐給茶貓的話﹐鴨姐也可以刪除了﹐因為我已經將我和VI姐姐給茶貓的話﹐貼到 茶貓teacat劣跡全記錄 那裡了﹐不然﹐文章好像就無法完全被刪除。

還有﹐我再告訴鴨姐一次:大老鷹的話﹐是絕對不能信的﹐她才不是為了VI姐姐﹐因為她為了她自己﹐甚至在我在她網誌質問她為甚麼不遵守承諾時﹐要VI姐姐來對我說謊並說那些她在她刪除的那篇文的回應中寫的那些話﹐是VI姐姐要她說的…

我沒有說出來﹐是為了保護VI姐姐﹐因為VI姐姐不願意對我說謊(請將這事保密﹐不然大老鷹又會去騷擾VI姐姐了)﹐但面對大老鷹的逼迫﹐VI姐姐又很為難。而且﹐我之前已經知道不可能是VI姐姐要大老鷹說的﹐因為根本邏輯不通。

大老鷹如果希望幫到VI姐姐﹐唯一的方法就是別再理這件事。我絕對比她更不希望VI姐姐被告﹐但我也知道如果再對Rebec施加壓力﹐就如大老鷹之前做的﹐就算Rebec之前沒打算告﹐現在也不會罷休了﹐何況之前Rebec已經打算要告?!!

所以﹐這件事既然已經了結了﹐就讓它真的了結﹐希望大老鷹閉嘴﹐別再說我誤會她然後她很委屈難過云云 —— 完全都是放屁!!!

大老鷹如果再來和鴨姐提這件事、提到我了﹐妳就這麼告訴她吧!


看清楚是貓小姐要我這麼告訴大老鷹姐姐的:「大老鷹如果再來和鴨姐提這件事、提到我了﹐妳就這麼告訴她吧!」

你怎麼把這麼重要的關鍵給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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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沒說出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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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沒說出的真相

2008/03/08 22:28

我一直希望息事寧人和得饒人處且饒人﹐可惜除了大老鷹事後還繼續在檯面下做一些事之外﹐沒想到後續的一些事﹐竟然還因此讓我知道了“某人”的真面目…

我當時一直沒再說甚麼﹐即使大老鷹等人之後還是繼續做許多小動作﹐因為我答應VI姐姐不和她們計較﹐但看來﹐卻讓事實因此被掩埋甚至被扭曲了…

而以下﹐是我之前給這個“某人”與此事相關的部份悄悄話留言﹐因為既然她都將這個悄悄話告訴了別人﹐那這個悄悄話已經失去了悄悄話的意義了﹐並且也是為了說明事情的真相﹐所以今天特將我的這個悄悄話公開在此﹐也因為我並沒有甚麼好隱瞞的﹐不像一些人﹐見不得人的事越做越多 ——

大老鷹的話﹐是絕對不能信的﹐她才不是為了VI姐姐﹐因為她為了她自己﹐甚至在我在她網誌質問她為甚麼不遵守承諾時﹐要VI姐姐來對我說謊並說那些她在她刪除的那篇文的回應中寫的那些話﹐是VI姐姐要她說的…

我沒有說出來﹐是為了保護VI姐姐﹐因為VI姐姐不願意對我說謊(請將這事保密﹐不然大老鷹又會去騷擾VI姐姐了)﹐但面對大老鷹的逼迫﹐VI姐姐又很為難。而且﹐我之前已經知道不可能是VI姐姐要大老鷹說的﹐因為根本邏輯不通。

所以﹐這件事既然已經了結了﹐就讓它真的了結﹐希望大老鷹閉嘴﹐別再說我誤會她然後她很委屈難過云云 —— 完全都是放屁!!!

至於我當時為甚麼會對這個“某人”說以上的話﹐是因為大老鷹除了還暗中繼續介入這件事之外﹐還私下對一些人﹐包括這個“某人”抱怨我﹐說我“誤會她”云云﹐所以我才不得不將事實告訴了這個“某人”﹐並囑咐她別告訴大老鷹﹐以免相關人等再受到騷擾甚至強迫。

但沒想到不祇這個某人背叛了我的信任、將我的悄悄話全部貼給大老鷹看﹐大老鷹也背叛了這個某人﹐將某人貼給她的悄悄話(我的悄悄話內容)再貼給VI姐姐看(意思是說「她知道VI姐姐沒照她要求的對我說謊」)﹐並且繼續對VI姐姐施加壓力﹐甚至要求VI姐姐直接公開表明「是VI姐姐要她那麼寫的」來替她頂罪!

我當時很生氣﹐已經打算要將事情的真相和盤托出﹐但因為VI姐姐一再拜託我﹐要我不要和大老鷹以及這個某人計較﹐我才算了。

可是之後﹐因為看到這個某人越來越不像話﹐我才決定在今天將她刪除好友﹐並且決定永遠不再將她加為好友﹐因為經過了許多事﹐我算看清她了(而她也因為我將她刪除好友﹐所以也將我刪除好友了)。

沒想到她在看到我回覆她的疑問以及對她的責備後﹐知道是她自己理虧﹐竟然強詞奪理的反過來指責我﹐還對我說出一些很可笑的話(請注意粗體和劃線部份)。

以下就是某人的留言和我給她的回覆﹐大家可以自己判斷﹐順便評評理 ——

貓把我移除好友

看來vi除了利用欺瞞我外

還真的把我出賣了

我現在才瞭解到VI傳給我的都是假證據

甚至我現在懷疑

那則vi傳給我的有關茶貓栽贓rebec抄襲的證據也是假的

難道那件事情我錯怪茶貓嗎?

妳這裡對我若是有任何誤解

還是說清楚

不過我當然尊重你的決定

只是被出賣的滋味很不好受

上個月為了他還花了兩千元的手機費用

想來這筆錢捐給照生會幫助受虐動物都還比較划得來

可悲的vi現在跑去找聖光明合作了

vi用別人的帳號

現在仍在往上

vi現在離間貓小姐和我

原來如此

既然如此

我尊重你

我曾經那麼相信vi

結果都是謊言

如今vi迫不及待找聖光明合作

妳好自為之啊

而我看她還想繼續當我是傻瓜﹐就決定和她挑明說了 ——

別說甚麼「尊重」了﹐說的比唱的好聽﹔也別說甚麼「出賣」或「背叛」﹐妳背叛我的信任、把我告訴妳「大老鷹要VI姐姐替她說謊」的事告訴了她﹐然後大老鷹又背叛妳的信任﹐將這事告訴了VI姐姐…

所以﹐妳根本沒有資格責備VI姐姐﹐更別提她祇是為了說明真相﹐才將一些人的悄悄話貼給另一些人看﹐並不是她變造了那些悄悄話。雖然﹐這件事我還不是很清楚﹐但妳又清楚多少?

還有﹐妳現在已經不是為了正義在打茶貓﹐而是為了報復茶貓﹐所以﹐抱歉我和妳已經不是同路人了。也因此﹐看來當初妳來找我﹐恐怕也祇是要找人和妳繼續一起對付茶貓而已﹐所以也才會在之前茶貓又要人去告她時﹐又躲得不見蹤影﹐虧我還把事情攬上身﹐而妳竟然還把我告訴妳的悄悄話告訴大老鷹…

所以﹐我才是那個浪費更加寶貴的時間和精力的人吧?但我不會把主力放在和茶貓在網上耗﹐尤其大老鷹如果還要參一腳﹐因為我羞於和她為伍﹐妳如果想繼續﹐妳大可以繼續﹔妳利用人﹐大老鷹也利用妳﹐所以妳沒甚麼好抱怨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來﹐妳和大老鷹接觸得多﹐也學會了「假正義之名」那一套。而妳有沒有把我當朋友﹐還是祇是妳利用來對付茶貓的一個棋子﹐妳自己最清楚。而妳如果還要繼續和大老鷹為伍﹐後果自負﹐因為我並不是沒有警告過妳﹐妳如果不相信﹐那就繼續﹐有一天﹐真相會告訴妳真相﹐但祇怕會太遲了。

然後﹐對方看到我的回覆﹐知道沒辦法再隱瞞我﹐也知道無法再利用我來打茶貓﹐所以就對我撕破臉﹐對我說出了以下更可笑的話 ——

原來妳有回

哈哈哈

珍重

我當然也被妳利用來打茶貓

妳敢說妳不是

現在各管各的啊

我在玩茶貓

懂嗎?

妳也別跟我唱高調了

妳是正義嗎?

我才是啊

哈哈哈

妳別來了

vi利用我的相信他去打擊rebec偽照證據那麼明確

事實那麼清楚你去跟誰合作關我屁事

明明妳要我如此告訴大老鷹不是嗎我貼給他看妳又有意見

懶得理妳 (這四個字背後的真正意思﹐是「心虛」和「無話可說」吧?)

而因為她既然不可理喻甚至強詞奪理到這種地步﹐我不想再和她浪費時間和精力﹐決定最後一次回覆她﹐並且是公開回覆她﹐卻被她刪除了 ——

原來妳貼別人的悄悄話就可以﹐真是雙重標準。

我有沒有利用妳﹐我很清楚﹔但妳說妳是利用我﹐我還真感謝妳這麼坦白。

封妳為「正義之神」﹐滿意了嗎?

妳已經變得和茶貓一樣了﹐這才是所謂「真正的受害者」﹐可悲。

福禍自招﹐好自為之。

並且﹐我在回覆她之後﹐還將她和大老鷹一樣加入了黑名單﹐不想再和她有所往來﹐沒想到她竟然還因此跑去找VI姐姐﹐將怒氣又發洩到VI姐姐頭上!所以﹐她其實是將她對茶貓一直以來的不滿和怒氣﹐發洩到我和VI姐姐的身上了!

而我決定將這件事背後被隱瞞的這個真相說出﹐除了希望大家可以更加清楚大老鷹的真正面目﹐並且為VI姐姐說明事實、以免她繼續替大老鷹揹負罪名外﹐也希望這個“某人”可以早日回頭是岸﹐因為從她身上的變化﹐可以知道:她現在已經被她對茶貓的仇恨蒙蔽和控制了﹐不然不會變得和茶貓一樣﹐開始說謊﹐甚至因為一些朋友離她而去﹐就開始和她以前責備和不齒過的一些偽善者來往﹐祇為了爭取更多的支持﹐而這樣的她﹐就如《死亡筆記本》裡由正偏邪的主角﹐又有甚麼資格責備茶貓?

希望她和其他人可以多想想聖經當中「不可含怒到日落」和「生氣卻不要犯罪」這兩句經文的意思﹔如果對抗邪惡﹐結果卻是讓自己也變得邪惡﹐那之前和邪惡的對抗﹐又有甚麼意義?神除了要求我們「做對的事」﹐也要求我們「用對的方法」和「有對的動機」。

而我從來沒說我是正義﹐但我至少不會假正義之名來滿足自己的私慾。

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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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姐姐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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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回應給: VI(leeshaw)

VI姐姐別擔心

2008/02/29 09:34

親愛的VI姐姐﹐我不知道妳和鴨姐為何還來對我說這些﹐不是已經沒事了?

如果要按照大老鷹對別人所做的和對別人的要求﹐我甚至可以要求她向妳和其他相關人等道歉﹐但我有這麼做嗎?我甚至已經沒有再說甚麼。

VI姐姐﹐妳的事﹐我沒有任何資格干涉﹐也沒辦法替姐姐承擔甚麼﹐但這是我和大老鷹的事﹐姐姐就別再擔心了﹐因為妳自己的事﹐已經夠妳操心的了。

而大老鷹自己如果行得正、坐得正﹐即使夜半聽到敲門聲﹐也不需要擔心。

所以﹐前事已過﹐沒有必要重提﹐現在唯一還活在過去的﹐是大老鷹自己吧?

希望此事到此為止﹐大老鷹如果再囉囉唆唆、想混淆視聽或再在檯面下搞一些小動作﹐包括再因為這件事去騷擾鴨姐和VI姐姐、要她們再來對我說些甚麼﹐就別怪我不得不舊事重提﹐甚至把之前一些事的真相說出來了。

我已經放過大老鷹、沒再和她計較了﹐希望她也放過自己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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檯面上 vs 檯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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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回應給: anybody~被設計了!(coffeejelly)

檯面上 vs 檯面下

2008/02/29 09:14

沒有將鴨姐在大老鷹的文章下的回應也一起貼出﹐是不想牽涉鴨姐﹐希望鴨姐明白。但如果鴨姐同意﹐我將會補上。

至於大老鷹有沒有違反承諾﹐鴨姐妳應該比我更清楚。看事情不能祇看檯面上的事﹐檯面下的事﹐才更重要、才是真相。

(甚至﹐大老鷹還想說謊、要別人替她承擔責任。但我想我不需要在這裡說明﹐事情的真相是甚麼﹐大老鷹自己最清楚。)

之前大老鷹在她還沒撤文之前﹐是怎麼拜託鴨姐妳來對我說那些話的(因為我在知道她不遵守諾言之後﹐將她加入了黑名單)﹐而鴨姐也說妳瞭解了﹐所以我不知道鴨姐為甚麼還這麼說 —— 看來﹐又是大老鷹去找妳… 

而我也沒有規定大老鷹祇能寫兩篇文﹐那是她自己說的。我當時希望大老鷹做到的﹐是不要再介入和再去騷擾任何一方的當事人﹐請大老鷹別模糊焦點和欺騙。

而且﹐不是已經沒事了﹐為何還要重提?難道是因為大老鷹又蠢蠢欲動了?

所以﹐我祇能說:大老鷹在檯面上看似沒有違反諾言﹐但在檯面下﹐就不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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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親愛的✽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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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親愛的✽ 貓 ✽

2008/02/28 23:19

我最親愛的✽ 貓 ✽:

你真的不要再指責大老鷹姐姐了...她真的沒有任何壞意...

我已經準備承擔這一切的錯誤和責任...

我不會怕...我會勇敢面對...對方也絕對不是只因為大老鷹姐姐或者悄悄話的事情而已...

真的請你不要再指責大老鷹姐姐...好嗎?...

P.S~`~我無法在城市顯示我的名字了...VI姐在這裡請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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