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再度敬呈 馬英九先生
八旬阿嬤 在她的網誌中寫道:
「法庭在未對待給付情形下〈從頭到尾僅收訂金一千萬元〉,強制過戶要了我們案內案外共12筆土地;為了制止我申冤,又用誣告及誹謗罪雙重起訴我夫婦。誣告罪下又分刑事及民事賠償,刑事部分判老先生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部分判誣告不成立被駁回。誹謗罪下也分刑事及民事賠償,刑事部分我夫婦各被判刑三個月,易科罰金合16萬多。民事賠償部分,則判我夫婦個別賠償對方80萬,共計160萬。一案四判,目的是整人,讓老人每天跑法庭,疲於奔命。在受害人傷口上灑鹽,手段之殘酷,莫此為甚!」
價值上億的土地僅收到訂金一千萬元,地主還要坐牢和賠錢給買方,真是千古奇聞啊!法官大人們的邏輯真是令升斗小民大開眼界。
不知網友們有沒有人認識法官蔡尊五、林孝城、曾桂香、蔡長溪、張耀彩、楊慧英、范秉閣、李錦豐、蘇茂秋、蕭亨國、吳正一、謝正勝、洪根樹、黃茂宏?檢察官蔡興華?還有「宏恩建設公司」的負責人李善和?
也許我們可以透過遊說他們的子女或其他親友,對他們曉以大義?畢竟輿論的力量是不可輕忽的。
蘋果日報曾以頭條報導「50網友智擒 殺貓狂魔 逐戶比對 憑一顆痣破案」,請網友們也以愛貓的心情愛同胞,一起來支援八旬阿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