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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uokaz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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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anybody
大老鷹姐姐
張爺
✽ 貓 ✽

本文因「因為已退出城邦」,已由 ?????.....(kazuokazumi) 於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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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可怕
    回應給: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推薦3


kazuokaz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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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張爺
✽ 貓 ✽
大老鷹姐姐

實在是太可怕了.

莫非真的像anybody懷疑的-心之光有駭到我的電腦??

若姐姐也有這樣的情況,這樣子就不可以等閒視之。

因為那種感覺很像家裡遭了小偷一樣。

好可怕啊,怎麼會有這種<人>???

還是根本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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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962&aid=2692097
莫非,茶貓也是Benson?或者Benson是茶貓的親戚?
    回應給: kazumi(kazuokazumi) 推薦2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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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張爺
✽ 貓 ✽

我也發生類似的情況,星際訪客的留言的照片變來變去還變成我的照片,那天凌晨確實把我嚇一跳,像靈異事件,有夠詭異了。

凌晨3點53分:

茶貓在「心之光的分身部落格」裡(2008/01/04 03:53:15)凌晨快四點寫委託律師公開見證真相事實,

凌晨5點46分:

凌晨05:46:06我引用心之光的文,邀請茶貓帶著她的律師前來,Teacat(茶喵)、 冰糖葫蘆 、 心之光、  gotoares (即AZ茶喵表弟)、與 *愛天使*一起前來

凌晨6點35分:

星際訪客馬上過來,給了留言,稱為"神秘照片",

本來是彈鋼琴美少女

<><><><><><><><><><><><><><><><>
神秘照片
 2008/01/04 06:35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8-01-04 06:38 回覆: 
星際訪客,也歡迎你帶著小美女前來,姐姐也想見你們。

既而又變成是我去華梵頒獎給得獎的學生的照片,接下來又變成一個小女生,最後變成一台車子。

<><><><><><><><><><><><><><><><>

星際訪客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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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照片
 2008/01/04 06:35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8-01-04 06:38 回覆: 
星際訪客,也歡迎你帶著小美女前來,姐姐也想見你們。

實在太詭異了.......為什麼我才剛發文,星際訪客馬上就第一個報到?

那天茶喵凌晨四點還在線上,而我那天也正巧不巧的失眠,而星際訪客也正好在線上,這種巧合的機率有多高呢?

 

經妳這麼一說,倒發現一個有趣的巧合,心之光會這種技巧,星際訪客也會這種技巧。所以推測心之光、茶貓、星際訪客的連動性相當高。

委託律師公開見證真相事實瀏覽20|回應0|推薦0
2008/01/04 03:53:15

夜裡造訪三位好友部落格閱讀他們的文章,我看見*愛天使*出現在其中一位文章中的回應,好友的回覆令我突然想要寫這一篇文章。

如果*愛天使*不等於某人,我倒是很樂意跟*愛天使*當好友,說不定她也是此事件遭受到莫名其妙波及的受害人。此假想若為真,會發生什麼狀況?

雖然我沒有美麗的容貌與姣好的身材,但是我從來不避諱和網友見面,外型不美麗不是罪過,但看他人心中如何想?如果他人希望見到的是大美女,才能在雙方見面時擁有友善交流的好心情,那麼很抱歉,我不是美女,恐怕會影響到和您見面以後導致不歡而散,既然如此,最好不要見面比較好,免得紛紛倒盡胃口,從此對彼此的印象更惡劣,損傷彼此的好心情。

一般我不會選擇和網友太快見面,因為不熟悉,我也很怕遇上壞人耶!誰知道在網路和我交流的那個人,和我約見面的那個人是否為同一個人?

萬一*愛天使*是被某人派來頂替場子的,我的人身安全恐怕就有顧慮了!

萬一*愛天使*是確實真有其人,和某人完全沒有任何的關係,那麼某人公開向城邦網友告知【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這一件事,就是貨真價實的擺明說謊!不僅是對心之光是人身譭謗,對*愛天使*更是人身譭謗,同步譭謗兩個人的清白,這兩件同時譭謗的責任,某人該要怎麼去解決?

我會去罵*愛天使*是因為某人公佈這則假消息散播不實的謠言,既然心之光和愛天使是同一個人,心之光去罵自己有問題嗎?(天經地義的事情哪)

奇怪是*愛天使*沒有為自己在第一時間被誣告出面澄清,反而在心之光下線的時間將心之光移除好友,另外順便移除和心之光是好友的好友,這樣的反應證明了什麼呢?*愛天使*確實是有意接近心之光及心之光的好友,要不然心之光可沒有超能力,可以在不上網的時候將自己移除好友啊!

好友建議*愛天使*和網友見面或網聚,攝影照相證實,她確實不是心之光的分身也不是某人的分身。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有第三人以上做公開的證明,如有必要,我倒是很樂意親自花錢請律師去當我絕對不是*愛天使*的見證,立下法律切結書證實此事件確實是某人故意設計陷害心之光的謊言。

心之光出來網外,一起約*愛天使*出來,某人敢來面對律師在場見證嗎?

過去我堂弟確實罵了某人,但情況都沒有糟到某人發起這場紛爭,罵心之光的言論多到離譜的境地。某人倚靠自己的網友勢力,隨便撒了一個謊言,導致心之光莫名其妙被網友公開指責辱罵,某人還有臉揚言嗆聲要控告心之光?

心之光很確定自己不是*愛天使*,故律師的見證,心之光是穏贏的!就看某人是要為自己說謊對不起心之光公開發文道歉了事?或要透過律師見證,追訴法院判決可能的易科罰金,賠償心之光在城邦遭受某人辱罵並陷害名譽的損傷?

若不是非必要,我並不喜歡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事情,但我的清白確實遭受到某人指名道姓對外公開的污辱與踐踏!某人若堅持不認錯不道歉不悔改,下場就是被眾網友日後的唾棄與瞧不起。

套一句某人對茶喵在寫和解書時說的話【我只要真誠的求您一個道歉】。

某人知道心之光的住址,請某人寄一份法律和解書正本給心之光,必須有某人的真實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切勿偽造他人的資料寄給心之光。否則以後很可能還會再多追加一條擅自偽造文書的罪名喔。

上面就寫著某人說謊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往後在網路城邦若又設計陷害心之光於不義,無緣無故指名道姓辱罵心之光(含分身),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這件事情,我無法替您隱瞞,因您嫁禍心之光的清白在城邦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事實。】這一次,某人錯得實在太離譜。

我堂弟攻擊某人,某人又攻擊他,雙方互相都講了謾罵的話,我向某人認錯道歉並寫下法律和解書寄給某人,這一件恩怨早就扯平了。某人自己若是真為一個行坐正當正直的人,我堂弟的言論傷害不了某人絲毫。

但是這一次,心之光沒有攻擊某人,某人卻攻擊心之光,事後某人又膽敢以凶狠的態度要對心之光提出法律訴訟!我只想問某人的良知在哪裡?

茶喵過去發文有像某人這樣指名道姓的直接辱罵嗎?某人自己要對號入座茶喵的比喻暱稱中,茶喵該要為某人的對號入座負責嗎?某人要為自己的行徑負責,不是某人自己做錯事情,要心之光幫某人去承擔,連某人踐踏心之光,心之光還得向某人五體投地的敬拜道歉說對不起,欺人太盛的某人良心在哪裡?

某人這一次的過錯,沒有任何人可以幫忙某人承擔,其他網友若還要支持某人就是在陷害某人沉溺於黑暗,某人沒勇氣面對自己的謊言,這一生全毀了。

如果在今年一月十五日以後,心之光都沒有收到某人的法律和解書,便證實心之光並沒有冤枉某人確實是【說謊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

委託律師公開見證真相事實瀏覽20|回應0|推薦0
2008/01/04 03:53:15

夜裡造訪三位好友部落格閱讀他們的文章,我看見*愛天使*出現在其中一位文章中的回應,好友的回覆令我突然想要寫這一篇文章。

如果*愛天使*不等於某人,我倒是很樂意跟*愛天使*當好友,說不定她也是此事件遭受到莫名其妙波及的受害人。此假想若為真,會發生什麼狀況?

雖然我沒有美麗的容貌與姣好的身材,但是我從來不避諱和網友見面,外型不美麗不是罪過,但看他人心中如何想?如果他人希望見到的是大美女,才能在雙方見面時擁有友善交流的好心情,那麼很抱歉,我不是美女,恐怕會影響到和您見面以後導致不歡而散,既然如此,最好不要見面比較好,免得紛紛倒盡胃口,從此對彼此的印象更惡劣,損傷彼此的好心情。

一般我不會選擇和網友太快見面,因為不熟悉,我也很怕遇上壞人耶!誰知道在網路和我交流的那個人,和我約見面的那個人是否為同一個人?

萬一*愛天使*是被某人派來頂替場子的,我的人身安全恐怕就有顧慮了!

萬一*愛天使*是確實真有其人,和某人完全沒有任何的關係,那麼某人公開向城邦網友告知【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這一件事,就是貨真價實的擺明說謊!不僅是對心之光是人身譭謗,對*愛天使*更是人身譭謗,同步譭謗兩個人的清白,這兩件同時譭謗的責任,某人該要怎麼去解決?

我會去罵*愛天使*是因為某人公佈這則假消息散播不實的謠言,既然心之光和愛天使是同一個人,心之光去罵自己有問題嗎?(天經地義的事情哪)

奇怪是*愛天使*沒有為自己在第一時間被誣告出面澄清,反而在心之光下線的時間將心之光移除好友,另外順便移除和心之光是好友的好友,這樣的反應證明了什麼呢?*愛天使*確實是有意接近心之光及心之光的好友,要不然心之光可沒有超能力,可以在不上網的時候將自己移除好友啊!

好友建議*愛天使*和網友見面或網聚,攝影照相證實,她確實不是心之光的分身也不是某人的分身。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有第三人以上做公開的證明,如有必要,我倒是很樂意親自花錢請律師去當我絕對不是*愛天使*的見證,立下法律切結書證實此事件確實是某人故意設計陷害心之光的謊言。

心之光出來網外,一起約*愛天使*出來,某人敢來面對律師在場見證嗎?

過去我堂弟確實罵了某人,但情況都沒有糟到某人發起這場紛爭,罵心之光的言論多到離譜的境地。某人倚靠自己的網友勢力,隨便撒了一個謊言,導致心之光莫名其妙被網友公開指責辱罵,某人還有臉揚言嗆聲要控告心之光?

心之光很確定自己不是*愛天使*,故律師的見證,心之光是穏贏的!就看某人是要為自己說謊對不起心之光公開發文道歉了事?或要透過律師見證,追訴法院判決可能的易科罰金,賠償心之光在城邦遭受某人辱罵並陷害名譽的損傷?

若不是非必要,我並不喜歡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事情,但我的清白確實遭受到某人指名道姓對外公開的污辱與踐踏!某人若堅持不認錯不道歉不悔改,下場就是被眾網友日後的唾棄與瞧不起。

套一句某人對茶喵在寫和解書時說的話【我只要真誠的求您一個道歉】。

某人知道心之光的住址,請某人寄一份法律和解書正本給心之光,必須有某人的真實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切勿偽造他人的資料寄給心之光。否則以後很可能還會再多追加一條擅自偽造文書的罪名喔。

上面就寫著某人說謊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往後在網路城邦若又設計陷害心之光於不義,無緣無故指名道姓辱罵心之光(含分身),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這件事情,我無法替您隱瞞,因您嫁禍心之光的清白在城邦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事實。】這一次,某人錯得實在太離譜。

我堂弟攻擊某人,某人又攻擊他,雙方互相都講了謾罵的話,我向某人認錯道歉並寫下法律和解書寄給某人,這一件恩怨早就扯平了。某人自己若是真為一個行坐正當正直的人,我堂弟的言論傷害不了某人絲毫。

但是這一次,心之光沒有攻擊某人,某人卻攻擊心之光,事後某人又膽敢以凶狠的態度要對心之光提出法律訴訟!我只想問某人的良知在哪裡?

茶喵過去發文有像某人這樣指名道姓的直接辱罵嗎?某人自己要對號入座茶喵的比喻暱稱中,茶喵該要為某人的對號入座負責嗎?某人要為自己的行徑負責,不是某人自己做錯事情,要心之光幫某人去承擔,連某人踐踏心之光,心之光還得向某人五體投地的敬拜道歉說對不起,欺人太盛的某人良心在哪裡?

某人這一次的過錯,沒有任何人可以幫忙某人承擔,其他網友若還要支持某人就是在陷害某人沉溺於黑暗,某人沒勇氣面對自己的謊言,這一生全毀了。

如果在今年一月十五日以後,心之光都沒有收到某人的法律和解書,便證實心之光並沒有冤枉某人確實是【說謊心之光=*愛天使*,IP位置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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