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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警務腦部監控竊盜洗腦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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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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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龍女CHANG, HSIU-FEN

不肖警務集團傳送(假聲音)引誘受害人,受害人受騙上當,遭到陷害被移送法辦!
【2010/08/16 聯合報】
男子不爽鄰居太吵  侵入鄰家動粗送辦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 2010.08.16 10:25 pm
    住在高雄市左營區的陳姓男子 (22歲)疑因不滿鄰居半夜發出聲響,侵入鄰居張太太(39歲)家中,還毆打企圖逃跑的張小妹妹(11歲),將她打得渾身是傷,讓張太太大呼「真是無妄之災」。警方將陳男依妨礙自由、恐嚇、傷害等罪名移送法辦。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89699.shtml

 【2010/08/17 聯合報 B2】
嫌鄰居腳步聲 他侵門打人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2010.08.17 03:51 am 
    住左營區的陳姓男子不滿鄰居半夜發出聲響,竟侵入鄰居張太太的家中,毆打張太太母女,警方將陳男依妨礙自由、恐嚇、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
    陳姓男子供稱,當天晚上正要睡覺,聽到隔壁傳來陣陣的「腳步聲」與「撞擊聲」,不得安寧,一氣之下就衝到隔壁鄰居門口試圖「理論」,結果沒人回應,他就衝到三樓出手毆打她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790456.shtml

腦電波(電磁波)侵權擾人!總統府回覆:科技做不到
腦波侵權 2011-1-10〔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
高市男子「阿平」(化名)聲稱自己的腦波不知何故,竟會發射出去、又反射回來,讓他很困擾。阿平半年來四處陳情,大多石沉大海,向地檢署、市調處等單位陳情,但相關單位態度大多消極,不過,去年底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還回函給他,函文不打太極拳,直接挑明說:「所陳腦波系統侵犯個人隱私事,以現今科技根本無法達到此境界,請勿再對此有所懷疑。」妙答令人莞爾。讓阿平相當不滿,他轉而再向媒體投訴。住高雄市的阿平(化名)說,從去年元月起,耳朵旁常出現奇怪聲音,仔細聆聽後,發現都是「自己腦袋」當時所想的話語,如個人隱私、工作內容等,不知為何傳了出去?又透過其他管道傳進耳裡,讓他非常困擾。購買錄音筆蒐集腦波傳出的怪聲音。
台視新聞報導(視訊)  http://www.ttv.com.tw/VideoCity/video_play.asp?ID=43258

控訴人腦駭客,自備犯罪解析!
不肖警務腦電波監控竊盜(腦控、洗腦)集團,
長期傳送(聲音)電波擾亂受害人的精神,迷幻受害人,使受害人精神混亂、對受害人洗腦(用催眠、心理暗示技巧控制對方潛意識,改變他人想法),製造騙局讓受害人以為是陳姓男子(旁人或鄰居)灌輸大量影音、相片等資訊(現受害人精神混亂)!
不肖警務集團現正伺機竊取、詐騙受害人的財物!

控訴人腦駭客 婦自備犯罪解析
【自由電子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蔡姓婦人控告一名53歲陳姓男子是「人腦駭客」,自92年3月起,在台中市、新北市等多處民宅內,透過設備侵入腦神經竊取人腦中的機密,灌輸大量影音、相片等資訊,造成她腦部受創及身體不適,甚至還植入「意念」洗腦,檢方日前認定陳某罪嫌不足,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蔡婦出庭向檢察官詳細描述過程,見女檢察官一臉不可置信的樣子,乾脆拿出「人腦駭客犯罪技術」資料共六大本,盼檢察官研讀,了解此種犯罪手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0/today-so1-4.htm

不肖警務腦部監控竊盜洗腦集團(警政署內部自爆料是分局保防組),利用電子心理控制武器長期監控、竊取他人隱私(腦波),整天整夜(長期)傳送假耳鳴(吱吱叫聲、高頻刺耳聲)、假幻聽(噪音、談話聲)到受害人腦裏裝神弄鬼(聲音電波),擾亂受害人的精神並剝奪睡眠,迷幻受害人,使受害人精神混亂、失眠、嗜睡,受害人與他們隔空對話或是被他們激怒,讓旁人看似行為異常,讓受害人外出行動遭到限制,讓大家以為是精神疾病、神仙或是鬼怪糾纏,他們再四處造謠,讓受害人無法居住、無處謀生,再伺機盜取財物。他們怕秘密洩露出來,指稱受害人是精神病患,透過心理作用,長期讓受害人認為是自身疾病、傳送(聲音電波)恐嚇受害人、並強制對受害人洗腦(傳送談話聲改變受害人想法,用催眠、心理暗示技巧控制對方潛意識),以長期監控,再任意惡整、擺佈受害人,來陷害不知情、不了解此科技的人!
 
部落格內有30多名被洗腦中(腦控)受害人網址
http://blog.udn.com/jshhhttp://tw.myblog.yahoo.com/jsh-jsh
 
電磁波心理語言機(美國專利、商標局)解密
心理控制武器,腦控武器(監視、干擾腦部,控制行動武器)
美國專利號碼:3951134
登錄日期:1976年4月20號
美國1973年發明成功,秘密使用25年後,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於1999按照法律解密,目前在美國為警察使用,他們希望保密,所以名稱未明顯顯示它的功能。
它的英文原名譯為:設備和方法用於遠程監視和傳送電波干擾腦部。
遠距離隔空使用電磁波、雷達波送信監控,經過(目標)他人的腦袋,收集他人的腦波,閱讀他人的思想,了解他人心理。傳送微波影響人體大腦,所以聲音出現在大腦內部干擾腦部。傳送微波脈衝讓腦神經加熱,增加腦神經壓力情況下出現音波,也就是所謂的幻聽。
資料:美國聯邦商標及專利登錄事務所

美國聯邦商標及專利登錄事務所官網:http://patft.uspto.gov/ 
請點入最左欄第三行「Number Search」
請鍵入專利號碼「3951134」

                               檢    舉    函
    在臺南縣市、臺北縣市、高雄縣市各地,遭到不肖警務腦電波監控竊盜(腦控、洗腦)集團,連續13年用監獄獄卒虐囚方式,利用地方監控站腦電波電子通信器材(電子心理控制武器)長期監控、竊取個人隱私,整天整夜不斷傳送聲音電波(假聲音)至腦內裝神弄鬼、騷擾、恐嚇剝奪睡眠,並被同夥毆打成傷,唆使同夥多次盜取財物。曾多次報警,但警察包庇吃案,警方以無能為力、要到廟裡燒香拜拜、無儀器檢查、無證據、要強制執行、查無此事、積極佈線偵辦中、非管轄地區等其它理由回覆,一直拖延時間,傳送聲音電波(假聲音)強制對受害人洗腦(用催眠、心理暗示技巧控制對方潛意識,改變他人想法)以長期監控,他們再四處造謠讓人無法居住、無處謀生,再伺機盜取財物。

   94年4月在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61號住處(新樓醫院旁套房)被控制住一年,後來搬到臺北一年、高雄三年,他們五六人一組,一人輪流一句,每天整天整夜集體輪流在耳內竊竊私語,大喊大叫裝神弄鬼騷擾、恐嚇並剝奪睡眠,重覆傳送極大敲擊聲音量(假聲音)在腦內撥放,不斷的刺激腦神經,後造成四肢神精抖動之後遺症,他們傳送談論聲、噪音、耳鳴 E...E...聲(假聲音,語音合成),以不間斷方式進行,讓人連集中精神的機會都沒有,無法正常起居,白天外出遭到限制,生活立即被控制住動彈不得。曾多次報警,同一管區員警和大樓管理員推說為隔壁或樓上發出聲音,假裝毫不知情,後大樓管理員(一位自稱 黃 先生和另外一名駊腳管理員)不慎說出我所到、所作之事。

 95年2月在臺南市住處,傳送電波(假聲音,語音合成)假裝流氓騷擾、恐嚇,報警後竟然是刑事組人員到場。

95年4月臺北縣新莊市五工二路住處(同樣騷擾一年),報警後新莊派出所管區員警到場,以無能為力回覆。

95年10月向「家樂福」台北桂林店…..等工作處造謠。

96年5月高雄市大豐二路386號住處(一年),以同樣手法騷擾,報警後管區員警到場,以要強制執行回覆。

96、97年在高雄市向「全國電子」外包商奇異果企業行…..等工作處造謠。

97年6月中,唆使同夥尾隨到高雄公園廁所內偷窺並被毆打成傷,報警後管區員警到場,並不立即看監視器捉拿嫌犯,要親至高雄市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報案製作筆錄,值班值勤員警後轉交保安隊員製作完筆錄。後高雄市警察局回覆派出所查無報案紀錄,回覆內容胡言亂語!

97年唆使同夥尾隨趁機多次盜取財物,在高雄市鼎力路333號住處騎樓,大到整箱電子零件、工具,小到皮包、內褲、眼鏡都偷,走到哪裏偷到哪裏!

99年1月29日pm1:50,至高雄市鼎力派出所報竊盜案,派出所吃案,值班員警反要證據、要證人至派出所作證!

100年2月25日AM:8點,至臺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側門出入口旁邊,檢舉不肖警務保防組腦部監控洗腦集團,遭到忠孝西路派出所員警阻擋包庇,被強行拖入派出所拘留扣押4小時!

受害人:鄭旭晃,身份證號:D120719068,地址:臺北市中山區華陰街3之1號 jshh@kimo.com
受害人: 張 先生0920330277, 陳 先生0931298836、0923298836、04-22778836, 馬 先生ALEX:0939619677, 洪 先生0927532237, 謝 小姐0955690812, 張 小姐08-9511077

不肖警務腦電波監控竊盜(耳語洗腦)集團成員回覆:
2010/4/17(六) 上午7:28
寄件者: "girl water"
G8 人,不要把我的電話放在網路上.
不肖警務腦電波監控竊盜(耳語洗腦)集團成員電話0980486577
要放改放這一隻 0922008313

2009/11/3 ~ 2010/1/20
電信警察隊一再重覆回覆:所述內容涉及騷擾、恐嚇,竊取個人隱私,四處造謠誹謗,趁機多次盜取財物等均屬刑事案件,請攜帶相關資料逕洽發生地或最近警察機關報案,或至本會配置之電信警察隊報案,再由該隊行文函轉管轄之警察機關偵辦。
"電信警察隊"tpc603@ncc.gov.tw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2009/11/16  "法務部部長信箱" hotline@mail.moj.gov.tw
回覆:本件移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卓處。

2009/12/11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 npa3@npa.gov.tw
回覆:請您提供欲指陳之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實,以利查處。

2010/3/18 , 3/26  "臺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mayor@mail.taipei.gov.tw
回覆:請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
謹提供院長電子信箱網址 eyemail@eyemail.gio.gov.tw (MA201003260029)(MA201003180137) (MA201003080118)(MA200911050139)(MA200909110140)(MA201003260028)

2009/11/12
臺南市警察局回覆:94年至95年間居住臺南市所轄地區,本局並無您提及腦電波電子通訊器材等設備,更無傳送聲音電波至人腦作長期監控及竊取個人隱私之情事,您所述之內容應屬於醫學工程之領域。陳博祥 06-2231101轉2178

98.09.7    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   北市警刑大偵字第09831965900號
2009/11/11 鄭力超(02)23751261第09832446500號
99.04.06         邱宣博 02-23116571   第09930750800號
2010/3/10 , 5/4 , 5/6分隊長陳永堅 2311-6571警署刑偵字第0990077478,09930560800,09931049900,09931051800號
重覆回覆:由於來信內容未臻明確,建議檢具相關具體事證,請就近至任何一警察機關各外勤單位報案。
2009/9/17 , 2010/3/30
回覆:感謝您的來信,本大隊將依法查處。歡迎隨時提供資料予警方偵查。刑大資訊室  分隊長羅智偉 2311-6571 , ci746177@tcp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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