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清峰喝采
新任的法務部部長王清峰, 斷然否決了前任部長施茂林回任最高檢檢察官的申請案, 讓許多人真的是樂翻了天 !
贊成, 反對的理由各有一大堆, 端看你要站在那個角度去發揮.
重要的是, 司法必須維護公理, 正義的基本精神絕對不能違背.
過去八年來, 台灣的司法體制在一群執政的惡質律師操弄下, 早已喪失了司法必須維護公理, 正義的基本良知. 看看多年來的民調, 台灣百姓對司法的信心, 就知道司法檢調人員, 在民眾的心目中, 不是一群懦弱無能, 貪生怕事, 仰人鼻息的走狗, 就是一幫貪贓枉法, 仗勢欺人的打手.
施茂林說, 為國家奉獻一生, 卻得到這般下場, 深感寒心. 老百姓關心的卻是, 身為法務部長, 指揮全國檢調體系, 為掩飾319槍擊案, 趙建銘台開案, 吳淑珍發票案,…. 從中獲取了多少不當利益 ?
施茂林喟嘆, 以天下之大 竟無容身之地 ! 聽似蒼茫, 悽涼, 卻讓許多善良百姓的腦海中, 不禁又浮現了白小燕案中陳進興束手受縛的身影. 何以致之 ? 自有公斷 !
有人說, 反正用的是納稅人的錢, 結個善緣, 王清峰何樂不為 ?
我個人欣賞王清峰部長的, 正是她這種無畏綠營批判, 不鄉愿, 不作做, 和對大
是大非的堅持.
“ 礙難同意 ’的批示, 是她本於良知, 依據她部長的職權, 所作的決定. 撼衛司
法獨立, 是她善意的, 不必要的解釋, 綠營人士如果一定要再逼問下去, 就是自
取其辱, 自討沒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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