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諺有云: 權力令人腐敗, 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敗 !
民主政治的基本定義, 就是以民為主.
經由選舉公投的程序. 人民把運用行政資源的權力, 在一定的期限內, 有條件的託付予執政者, 希望執政者據以服務人民, 為民創造優質的生活環境.
執政者同意接受民意的監督, 有效的運用行政權力, 努力服務人民, 期以良好的政績爭取連任, 是民主政治正常的運作方式.
是以, 在民主政治中, 權力屬於人民, 是人民借給執政者, 用以服務人民的工具.
然而, 權力令人迷失, 權力也令人腐敗, 傲慢, 墮落.
自古以來, 執政者在取得行政資源後, 無不極力設法擺脫民意的監督, 爭取為所欲為的權利, 自來是維護民主政治最大的挑戰.
執政者擺脫民意監督的方式很多, 或巧取, 或豪奪, 端視當時人民的民主素養而定.
不當的運用司法, 警察權, 以恫嚇國會, 箝制新聞, 抑制民意, 是民主落後國家最常見的手段, 也是由專制邁入民主必經的過程, 空有民主的架構, 其實是披了羊皮的虎豹, 人民沒有當家作主的權力, 根本談不上民主.
其次, 執政者以金錢, 特權, 收買國會, 造成府會沆瀣一氣, 欺壓百姓, 共享榮華富貴, 是邁向真正民主的第二障礙.
監守自盜, 這是老百姓民主素養不足, 識人不明, 所託非人, 所必須付出的沉痛代價.
過去五十年來, 台灣所走過的民主坎坷道路, 全民當記憶猶新.
改選萬年國會, 是台灣邁向真正民主的第一大步. 從此, 國會中開始有了與執政黨不同的聲音, 開始正式發揮監督執政的功能, 執政者不為人知的醜惡事績, 亦得以一件件曝露在陽光下, 接受全民之檢驗.
2000年總統直選的結果, 不是因為反對黨有甚麼優良的政見, 也不是因為反對黨有甚麼優秀的人才. 這一次政黨輪替的原因, 台灣百姓只是要清楚的表達, 追求真正民主的決心, 施展民意為主的權利.
然而, 頂著民主改革的光環, 肩負著全民除舊佈新的期待, 三年來,
執政黨對國人可有甚麼交代?
過去五十年來, 台灣所創造的經濟成果, 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實, 台灣的外匯存底, 曾經傲居世界第一, 舉世欽羡.
回顧七, 八十年代, 台灣的貿易商縱橫五洲四海, 開拓商務, 賺取外匯, 並帶回新的商品觀念, 鼓舞台灣製造業投資更新設備, 創造就業機會, 老百姓勤奮工作, 生活日益改善, 當時倚仗的就是政府高瞻遠矚的經濟政策. 沒有正確的經濟政策, 引領全民走上正確的方向, 不可能造成國力全面的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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