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姍姍案發展至此,外交部應對上顯得只問豁免、避問是非,基調上鐵板一塊,備受指責。但衡諸台美之間的關係折衝原理,外交部並非不問世間疾苦,而是此時在「是非」上多做探究,只會模糊焦點,有造成象徵國家主權與國格的豁免權倒退之虞,而豁免權是此案的上位概念,外交部對內、對外,都有豁免因此案倒退不可承受的政治效應,所以顯得異常強硬。
各外館館長官舍除供個人住宿外,還兼有其他館處交際、交誼的任務,駐外館長在官舍裡雇傭是常態,而經費能省則省,以符合法令為主;這起雇傭的勞資糾紛之所以遭美檢大張旗鼓偵辦,主要還是「窩裡反」所致。兩名高階外交官在未通報國內下,率爾接受聯邦調查局訪談,被拉進打出,成為始作俑者。外交部昨有高層官員在立法院,要求立委不可率爾為虐傭下定論,還說「幸好現在沒有國外媒體在這裡,不然報出去怎麼辦」的反應,讓人啼笑皆非。
也就是因整起事件進入美司法程序,不管源頭或幫兇,都是由外交官違反官箴而起,外交部對內必須負起政治責任。此案近者可能影響執政當局競選連任氣氛,遠者恐影響美國國務院每年人權報告對台灣的評等。
這也就是身為副總統參選人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在評論此事時,必須保持彈性,要求劉姍姍必須和盤托出,才能有效交涉,說法與外長楊進添「放人再說」強硬基調不同的原因所在;而若台灣包括防制人口販運等人權事項,在台灣本土都能妥善為之,獲得美方肯定而升等,卻讓一名外交官在美國本土犯下虐傭遭判刑確定,影響評等,哪怕此節只是被登載在人權報告裡,都將讓外交體系在國內執政團隊裡顏面無光,恐百年難洗。
虐傭與否,待呈堂證供與相關人等證詞公諸法庭後,不管台灣或美國社會,都將有公評。以台灣民情理解,在美雇傭每月僅實領450美元,確實讓人難以理解,不談雇庸薪給與工時認定,光是有扣人護照之舉,就難登泱泱大國官員之列。只是煎熬如外交部,現在必須騎虎不下,捻住虎鬚不放。因為一旦放手,該部將如墜無間地獄,有禍無福,遭受始無前例的重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