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局、捷運公司各做各的事台北捷運全球最怪
撰文者:賴寧寧
台北捷運一條一條通車,當大眾在享受捷運便捷的同時,卻無人關心捷運組織背後的異象。
「全世界沒有一條興建、營運分開的捷運!」《捷運白皮書》作者劉寶傑說。這個奇怪的捷運系統指的就是「台北捷運」。
台北捷運很有名,不只因為木柵、內湖線通車亂象才有名,而是,全世界沒有一套捷運系統,像台北捷運一樣,將興建、營運兩系統一分為二。
台北捷運是由台北捷運工程局規畫、興建,捷運完工後,後續的營運作業,便轉由台北大眾捷運公司負責。這就好像一個小孩有兩個媽媽,一個是生母、一個是養母,「生母」台北捷運局把捷運寶寶生下後,養育的工作交給「養母」台北捷運公司負責。
這種組織在國內外都屬罕見。以台灣高鐵、高雄捷運為例,均是先成立一家公司,由該公司負責興建、營運,一條鞭作業,而高鐵局、高雄捷運局,則是官方單位,單純負責監督責任,不介入興建、營運工作。例如國外,像新加坡捷運公司、香港地鐵公司也是如此,從頭到尾由一家公司負責。
台北捷運為何會切成兩半,一分為二?這和二十年前,當時的台北市長黃大洲、已過世的台北捷運局長齊寶錚的不合有關。
齊寶錚出身榮工處副處長,在台灣公共工程界很有名望、也有戰功,這造成捷運局成立之後,偏重前段工程的風格,種下捷運興建、營運分家的結果。
怪象一:興建、營運分家
工程初期衝突不斷,營運方針喬不攏原本捷運的營運工作,是由捷運局第五處負責,但第五處卻是捷運局裡頗黑的單位,從市政府派任的第五處處長林青昱,被視為黃大洲人馬,卻不是捷運局人評會委員,也就是人事權都掌握在其他工程單位手裡,造成第五處一直想獨立於捷運局外,單獨成立公司的想法。
隨著捷運線完工日期逼近,後端營運作業的重要性提升,但工程勢力大的捷運局,顯然未有準備,於是捷運公司「籌備處」就在黃大洲一聲令下成立,捷運興建、營運就此分家。
捷運公司成立後,還曾經發生捷運局和捷運公司的衝突,後者為了將來的服務品質,會在興建時對工程提出意見,讓工程掛帥的捷運局老大不爽。負責興建的工程人士和負責營運的人,原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負責工程的人,認為工程越先進、建築物越氣派越好,但站在營運人士的角度,則以「成本低」、「好管理」為原則。
捷運局、捷運公司分家的問題,不只出現在營運方針無法在工程初期就合併的情況,更造成「臨時單位」的捷運局未來面臨「捷運蓋完」必須裁撤的情況(捷運局為台北市政府一臨時性之派用機關)。隨著台北捷運陸續完工,不再出現多條捷運同時施工的情況,因此,捷運局員工數陸續刪減,從七百四十人,減為目前的五百四十六人。
怪象二:捷運局做外包 臨時組織求生存,往外輸出經驗
捷運局為求生計,往外「包工程」。將捷運工程經驗輸出其他縣市,像高雄捷運公司,有不少台北捷運局退休人員前往協助,機場捷運中的三重至台北段,及今年動工的台北捷運環狀線、台中捷運,都由台北捷運局負責。
做為臨時性組織,台北捷運局到處攬工程,雖然為的是延長自己的生存,但也助長了全台各地「我們也要捷運」的風潮,各地政府都向中央要捷運補助經費,至於是否造成浪費無效率,不在考慮之列。
獨立成立的捷運公司,還曾經有過公、民營的辯論。主張應該公營的是前台北市長黃大洲,他認為,捷運公司是政府出資,應採公營體制,加上捷運是服務大眾,不應以營利為目的,應以公營為佳;主張應該民營的以齊寶錚為首,他認為,公營績效不佳,捷運公司應該民營,否則只是多了一條台鐵罷了。
怪象三:捷運公司不受監督 幾近純官股,人事預算卻有民營之實
最後,台北捷運公司在各方意見協調後誕生。從股權來看,捷運公司是一家「公營事業」,由台北市政府、交通部、台北縣政府出資高達九九.六%的公營捷運公司。
但,為了保有捷運公司的獨立經營自主權,在人事、董事會權限上,又有民營之實。
現在捷運公司除董事長、總經理,其餘人員均非公務員身分。這和新加坡捷運公司不同,新加坡捷運是淡馬錫控股公司、新加坡政府持股五成多的公司,但所有人員均是公務員。
而它的預算、決算、人事,董事會均擁有主導權,不須送市議會審查,董事長、總經理也不用赴市議會報告。據了解,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一度發現這件事不合理,要求捷運公司的預算要送市議會,從此,捷運公司的預算才送議會。
這種情況,和國內很多民營化的公營事業情況類似。但像捷運公司這樣幾近「純官股」,卻可以不受監督的公營事業,在台灣很罕見。
披著公營外衣的捷運公司,雖然在營運初期討論過民營化,讓捷運公司名實相副,但隨著捷運一條條興建,大家享受交通便捷之餘,也沒有人關心,捷運公司該不該民營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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