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方總統競選辦公室
市長:方總統候選人的官方網站  副市長: 方正平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方總統競選辦公室】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馬英九自我手淫 肅貪3個月期限 「詐欺」跳票!
 瀏覽1,565|回應10推薦4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小莉沙拉
反馬天經地義
方正平
臥龍先生

亂放炮總統自討苦吃!

馬英九的智慧實在是太低劣!


肅貪3個月 報告總統:12大案怎麼辦

馬英九總統震怒,責成相關部門必須在三個月內提出重大弊案檢討報告及制度上的改進方案,結果總統之怒被解讀成「三個月的期限」,外界都把7月8日,解讀成是公布三個月來的肅貪績效,檢方一度也配合演出趕業績,但法務部呈報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的報告,並非「成績單」,只是拿過去12件重大貪瀆弊案的分析比較報告。

據了解,法務部的肅貪檢討報告中,九成以上的內容是制度檢討,但同時也附了這三個月的「績效統計」附表,讓高層一併了解這段期間檢察機關偵辦貪瀆案件的情形。

三個月前,馬英九動氣宣示肅貪決心,但他沒把話講清楚,媒體大都解讀成是公布三個月的肅貪成績後,也未見總統府或馬英九澄清,民眾期待的「肅貪成績單」,最後變成「研究報告」,勢必引發政治角力,電視名嘴的倒數計時,更加模糊了焦點,「跳票」是一開始就知道的答案。

微妙的是,檢方在最近三個月,體察上意,也辦了不少案,趕業績,雖有搜索、有起訴,但就是未見什麼「大咖」,特偵組也繼續他們對二次金改的「慎重辦案」。

法務部呈報行政院的肅貪報告,重點並非擺在績效部分,而是檢視過去13件重大貪瀆案(後因發現其中一件個案尚未起訴,不適宜檢討,因而改成12件),如同馬英九的原話,「檢討報告及制度上的改進方案」,然而,事態怎會演變至此,任令外界一再誤導,恐怕馬總統本人應要說清楚。

據了解,法務部臚列的12件大案,包括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龍潭購地弊案、力霸掏空弊案等,法務部幕僚作業,探究、分析其中的行政疏失、公務員護航及檢方偵辦碰到的難題,以及是否有修法改進的必要。

法務部官員表示,從一開始,法務部就清楚了解馬總統的題目,並沒有離題,以往重大弊案偵辦後的追蹤、考核,一般只是看法院審判後的定罪率,很少就偵辦過程中碰到的問題進行檢討改進,官員認為經過彙整,有助於檢方後續偵辦弊案時,更有效率的齊全蒐證,原還犯罪事實。

【2009/07/07 聯合晚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6566
 回應文章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推薦0


小莉沙拉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5003185
馬黨部落格名人被小毛頭詐騙一百二十萬
推薦2


反馬天經地義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小莉沙拉
方正平

肅貪很有成笑

詐欺集團反詐欺也很好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4997099
三個月的交代,就是一串數字?
推薦2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方正平
臥龍先生

中國時報  2009.07.09

社論-三個月的交代,就是一串數字?

本報訊

     帶人帶心,得剛柔並濟,不能只是當濫好人,軍中文化尤其如此,一味避免爭端,息事寧人,甚至掩弊推諉,其結果就是賞罰不明,有弊者看主官是個笑話,剛正者更看不起這樣的領導人。馬英九總統身為三軍統帥,三個月前宣示查察軍中弊案,時限已屆,國防部交出的成績單,只是一列長長的數字,和部長陳肇敏給全國同胞的一封公開信,強調國軍肅貪防弊工作只是開始並未結束。照國防部的處置和調查,軍中查弊既開始不了,遑論結束!

     國防部報告詳述這三個月來,完成買官、賣官等情資蒐集與查證五○八七件,全面清查過去十一、二年間的將官人事作業九百一十人;同時也清查了三二二○件工程案、一六八五七件採購案、二一四○二件財務案。這麼龐大的數字,沒有任何一個個案,是國防部列為有問題的,即使陳肇敏強調已經移送中將以下四十八件、一百四十二人到軍高檢,不過,都還沒定罪,陳肇敏的說法是:「這些我們認為是有異於正常的情況,但不表示他一定是有錯。」連錯都沒有,還需要移送嗎?而這段期間來,軍檢與特偵組聯合專案小組唯一辦成的個案,就是三個月前爆發的袁肖龍中將案。

     國防部洋洋灑灑列舉的數字,彷彿很用心,但是,到底用了什麼方法調查?報告中也寫得很詳細,凡在電視節目上談及或爆料論及弊案的名嘴們,逐一訪查,說法是有人不提供事證、有人不透露消息來源、有人聯繫根本不回應。試問:調查弊案是名嘴的責任嗎?就是名嘴們爆了料不給消息來源,就成了國防部報告中的「查無實據」,這樣的「調查」,比記者採訪還輕鬆,查得出弊案才怪。

     更可笑的是,陳肇敏不忘呼籲:「曾在媒體揭露軍中營私舞弊情事的社會賢達、國軍退伍先進與袍澤,繼續提供國軍相關證據,以便追查不法。」國防部乾脆請「社會賢達與先進們」自行扮演調查員兼檢察官,一籮筐人、事、時、地、物交齊了給國防部,還省事些。

     就在國防部提出肅貪報告前,海巡署才爆發相關人員縱放走私漁貨案,涉案者分軍文職移送檢方,唯一被起訴的是文職軍官,至於移送軍檢的涉案軍官,全部不起訴。連軍檢都官官相護,軍中連包庇走私都查辦不了,還能查什麼大弊案?

     荒唐的是,配合國防部查弊不力,法務部竟異想天開,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議修法,要求新聞製播及評論者確守新聞查證和平衡責任,偵查中案件不得評論。不論是媒體記者或電視名嘴,都要為自己的報導和評論負責,當事人不滿按鈴控告者所在多有,有什麼是現行法律節制不了,還需要另行修法者?

     名嘴各有想法與立場,言論見仁見智,固然無法討好所有人,但是,就揭弊而言,確實發揮相當力量,高捷案是其一,儘管高雄法院判決無罪,但法官在判決書上言詞嚴厲指責相關人等行徑「令人不齒」,只是礙於高捷屬BOT案,難用公務員貪瀆查辦,這樣的判決已然難服人心,如果連「令人不齒」的行徑都不能「評論」,台灣社會還談什麼言論自由?更甭提備受飯局爭議的檢察總長陳聰明,幾次飯局和密會,都是靠名嘴們的「爆料」,才讓外界得悉原來檢調龍頭老大,是如此不避嫌地與扁案相關證人酬酢往來,連黃芳彥潛逃出境,都是靠名嘴公告周知。

     扁政府執政八年,弊案無數,絕大多數都是因為爆料才有機會進入偵辦。隨便舉例,最近才因賤賣台糖土地案被起訴的民進黨祕書長吳乃仁,這件案子發生在民國九十二年,爆料時是九十三年,時隔五年,終於起訴,如果沒有祕密檢舉,此案豈不永遠石沉大海?遑論其他壓到現在連影都不知在哪,或者有了影卻無聲無息,不再繼續偵辦案件還有多少。法務部提不出漂亮的肅貪報告,卻莫名其妙地要訂定限制評論條款,還敢說不是箝制新聞言論自由?

     國際組織對台灣政府廉潔評價比扁政府還低,讓馬英九怒而發飆,要求限期肅貪,兩個部會直如作文比賽般地「紙上肅貪」,總統要靠查不了案的國防部和禁止媒體評論弊案的法務部,不要說三個月,三年都辦不出名堂!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9792
官員空話一籮筐
推薦2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小莉沙拉
臥龍先生

冷眼集/官員空話一籮筐

馬英九總統三個月前提到肅貪防弊,人民期待政府拿出澄清吏治的決心,結果今天開了一上午會,空話很多,貪贓枉法之徒仍躲在陰暗角落,慶幸著政府的顢頇。

國防部、國安局化簡為繁,把簡單的貪瀆問題,用整套複雜的簡報資料,模糊人們對內部控管不當的批評,將一大堆的可疑案件,全部移交司法後續偵辦,讓案情一時無法釐清,以拖待變。簡單的說,你說東,他答西,再拖個三個月,老百姓對肅貪防弊沒興趣了。

過去幾年許多看似合法,實則不合理的情況,國安局、國防部全無答案。用合法掩護非法,就是過去舞弊的常用手段,兩大單位全都迴避。

買官賣官案由扶台興少將具名指控,軍方因政治因素不辦。即使有證據,多年後都已被湮滅,軍方一如縱放黃芳彥出境一樣,讓賣官案永遠是民眾心中的問號,難有水落石出之日。

肅貪防弊把國安局包庇涉弊將領,內部人員為了卡位,離心離德的醜態,全部在國人面前掀開,國安局給國人的答案,就是幾頁的新聞稿,也不檢討將官考績浮濫,才讓庸碌少將升中將,內部防弊機制蕩然無存,才會造成官員膽敢集體舞弊,國安局也不給交代。

【2009/07/08 聯合晚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93
馬英九的藍綠共治四不像 成了藍綠一起貪腐?
推薦2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小莉沙拉
臥龍先生

陳聰明承認會面 「去向蔡致歉」

檢察總長陳聰明承認陳蔡會的事,他昨天說,本月一日赴吉美建設董事長蔡竹雄辦公室會面,是因媒體報導「魚翅宴」造成多年友人遭到約談、調查,對朋友感到不好意思,才去向蔡竹雄表示歉意,並無不可告人之事。

陳聰明還透露,魚翅宴風波期間,蔡竹雄曾打了幾通電話過來,但他認為法務部當時還在行政調查,雙方不宜談話,因此都沒有接聽電話。他說,一日當天也是一併向蔡竹雄說明原委,絕無所謂串供情事。

陳聰明說,一日下午他要到金門高分檢監交檢察長,赴機場前順路到忠孝東路五段的蔡竹雄辦公室;兩人會面時間很短,除了對蔡竹雄遭法務部調查一事致歉,同時希望如有報導不實,希望蔡竹雄適度對外說明。

據了解,陳聰明與蔡竹雄、上海台商蔡添壽、吉利建設董事長林敏雄等不少建商,都是二、三十年的老友,過去經常聚會,陳聰明一直認為這是朋友間的正常交往。

陳聰明強調,蔡竹雄雖然是寶徠的建商,但他和朋友之間從不談論生意的事;七月一日去蔡竹雄辦公室,只是很單純的想法,沒有考慮到可能引起外界質疑。

據了解,蔡竹雄等陳聰明的建商友人,對於陳上任檢察總長後一再被媒體批評,常抱不平;陳聰明也曾在餐會時吐苦水,才會有人出面邀宴名嘴,希望化解名嘴的誤會和批評,可見交情頗深。沒想到事件曝光,反倒讓陳聰明的政商關係更引人矚目。


【2009/07/08 聯合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56
有沒有去吃魚翅... 總長「不方便說」
推薦3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小莉沙拉
反馬天經地義
臥龍先生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什麼叫做不方便說話?
檢察總長是幹什麼吃的?
查案子不懂得要避開瓜田李下嗎?
馬英九看看吧!
這就是你說的要肅貪?


檢察總長陳聰明被時報週刊爆料多次與名嘴餐敘,又被TVBS 電視台爆料與家美建設董事長蔡竹雄私下會面引發諸多疑慮,陳聰明上午公出,沒有回應。最高檢官員表示,相關事實有無行政或法律上責任,法務部已在調查,「這時候總長不方便說話」。

陳聰明月前在立法院備詢時,針對時報週刊有關他去台北市魚翅名店「新同樂」與名嘴吃過魚翅的報導,先是否認,後來表示他住在台北市,「可能去過」,說法含混,引發政府官員在國會殿堂說謊的爭議。

TVBS電視台日前再度爆料,指有民眾看見陳聰明本月1日前往家美建設,和「魚翅宴」的關係人家美建設董長蔡竹雄見面,但最高檢察署在第一時間仍是否認。

據了解,蔡竹雄曾因扁家洗錢案被特偵組約談,訊後飭回,陳聰明與蔡竹雄見面的時機在法務部啟動行政調查陳聰明的同時,立委邱毅就在電視節目中指摘陳聰明與蔡竹雄串證,妨害法務部的行政調查等。

陳聰明行事作風一向低調,他上午前往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視察業務,檢察總長辦公室並指派專人到台北地檢署領取檢察官辦公室分機表,最高檢官員指出,陳聰明是否該為他的行為負責,法務部已派人調查,「總長現在不方便對外說明。」

【2009/07/08 聯合晚報】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49
真的有去吃魚翅宴嗎? 有這事嗎 總長?給我誠實回答!!
推薦1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臥龍先生

真是太搞笑了!!

檢察總長自己有沒有去吃魚翅, 都不敢正面回答!!

三個月限期肅貪?

哈哈哈


王清峰:有這事嗎 總長?

檢察總長陳聰明(左)昨天被記者追問和吉美建設董事長蔡竹雄會面的事,他避而不談;法務部長王清峰(右)轉身問「真有這回事嗎,總長?」問完就掉頭離去。
記者陳柏亨/攝影

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上午與法務部長王清峰出席立法院長召集的朝野政黨協商時,曾被媒體記者問到有關密會吉美建設董事長蔡竹雄的事,但他避而不談即離去。

記者也詢問王清峰「七月一日總長有跟蔡竹雄見面嗎?」王清峰立即轉身問在旁的陳聰明「真有這回事嗎,總長?」問完,就頭也不回的離開現場。

陳聰明因被媒體團團圍住,一時無法脫身,對與蔡董會面一事,先是說「這部分我們尊重法務部,而且部裡正在了解」。媒體追問:「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什麼叫尊重法務部?」陳聰明邊走邊說「法務部正在調查」。記者一再追問,但陳聰明丟了句「這方面我不方便再做任何答覆」,然後匆匆離去。

蔡竹雄的秘書則在記者查證時大方承認說,七月一日中午,陳聰明確實有拜訪蔡竹雄,兩人面談的話題很單純,就是陳聰明針對連日外界炒作、渲染他與蔡竹雄的關係,為公司及蔡董帶來困擾,而向蔡董致歉。

蔡竹雄的秘書表示,蔡董認為與陳聰明是認識卅幾年的老朋友,兩人見面坦蕩蕩,不需要對外刻意隱瞞,因此同意他適度對外說明。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42
檢察總長是魚翅宴座上賓?
推薦1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臥龍先生

原來如此....
請馬英九發表一下有什麼看法?

魚翅宴座上賓 法部訪查

檢察總長陳聰明和建商的魚翅宴風波,法務部調查幾近完成:但因新爆陳聰明於七月一日與蔡竹雄私下會面的事,法務部正研究是否一併了解後,再作出完整的報告。

法務部指出,目前只有單純的「魚翅宴報告」,並未針對陳聰明的政商關係做調查。

據透露,魚翅宴中曝光的陳聰明友人,包括台北市前議員陳炯松、建商蔡竹雄、林敏雄、上海台商蔡添壽等人,都曾在陳聰明兒子前年的婚宴上現身;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曾永權等人也是婚宴的座上賓,當天還有不少法界人士受邀。

陳聰明受蔡竹雄等友人之邀,兩度赴新同樂餐廳與名嘴餐宴,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質疑,法務部即派人專案調查。上月廿七日,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親赴陳聰明官邸訪談,也派人訪查魚翅宴與會者。

據了解,原本調查結果已接近完成,但吳陳鐶因公出國開會,法務部高層尚未做最後定稿,沒想到又爆出「陳蔡會」的新風波。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37
邱毅:馬應退回肅貪報告
推薦1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臥龍先生

哈哈哈哈...

這太好笑了

這是在演什麼超級大爆笑嗎?


邱毅:馬應退回肅貪報告

●法務部、國防部提出的「肅貪報告」自家立委不滿意,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法務部長王清峰不是在狀況外,就是完全被蒙蔽,建議馬英九總統應該把報告退回去,要求重新調查。藍委羅淑蕾說,報告有「呼攏」之嫌,不僅人民不能接受,馬總統看了也會氣得跳腳。

【2009/07/08 聯合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25
肅貪搞到自己 馬英九自打嘴嘴巴 當然辦不下去
推薦1


臥龍先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臥龍先生

有一句很「古老」刮鬍刀廣告詞: 要刮別人的鬍子, 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法務部臚列12件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沒想到馬英九總統的台北市長首長特別費案赫然在列!這說明了什麼?

馬英九這個「善良的白痴」震怒 發火, 限期辦案, 結果擦槍走火, 「打中自己的痛腳」, 這實在是很搞笑

台灣的政治權力結構是一種長久以來的積非成是, 是根深蒂固的共犯性結構組織, 只會讀死書的書呆子馬英九怎麼會沒想到你自己也曾經是這種結構裡面的一份子?

想要全面性的肅貪不可能光靠幾句發火的話就可以成事, 馬英九的智慧實在是太低等, 空有一紙哈佛法學博士高材生的文憑, 實際上的表現是無知加上無膽!

現在好了, 你馬英九自己說的要限期肅貪, 法務部依照你馬英九的要求臚列12件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 你馬英九的之前的市長特別費案子也在其中, 這種搞法能夠辦出什麼狗屁? 用屁眼想也知道, 肅貪辦到自己的前案, 結果當然就是不了了之!

想要反貪腐結果執行者結果卻是貪腐的主犯, 那些馬迷不要來跟我扯什麼特別費已經結案, 那個是屁話, 特別費表面上已經二審宣判, 但是結構性的漏洞還是擺在那個地方根本就沒有變動, 請問「馬共主」有什麼良策?  

還是說先把自己抓起來判刑給大家看? 做秀一下?

話又說回來, 不換掉效率低落的陳聰明, 不曉得是不是和特別費有關嗎...?

我呸!

他馬的什麼玩意兒


王清峰:關心黃芳彥是否被縱放

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說,她也很關心是否有人縱放黃芳彥;此話一出,讓外界更形關切她和檢察總長陳聰明的互動。圖為王清峰(右)和陳聰明(左)昨天上午拜會立法院後兩人接受訪問。
記者陳柏亨/攝影
法務部今天在中央廉政委員會提出「重大弊案檢討及制度改選方案」,選出12個社會矚目重大案件進行檢討,面對媒體質疑是否調查縱放情事時,法務部長王清峰主動提及說,她「非常關心」黃芳彥這個案子,但偵查不公開,行政單位不方便去調卷,無法判斷黃芳彥的部分是違法縱放。

法務部臚列12件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包括前總統陳水扁貪瀆案、黃芳彥洗錢案、北投纜車案、袁肖龍貪瀆案、南科減震案、高捷案和馬英九總統的台北市長首長特別費案。 

媒體後來再追問,檢察總長陳聰明日前密會寶徠建商,雙方都已承認,法務部是否要求陳明聰進一步說明?王清峰表示,這部分已在進行調查和了解,很多事情未經過深入了解時,就不便現在馬上告訴大家判斷是什麼。

【2009/07/08 聯合晚報】

法部檢討12重大案件 提40項改進措施

法務部今天公布「重大弊案檢討及制度改進方案」報告,列出前總統陳水扁貪瀆案等12件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歸納13項檢察官遇到的困境,17項檢察與行政缺失及40項改進措施。

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今天開會討論法務部的「重大弊案檢討及制度改進方案報告」與國防部「肅貪防弊檢討及制度興革方案報告」。王清峰於會後記者會表示,感受國防部徹底調查及弊絕風清決心,法務部與國防部的聯合專案小組未來也將常設化。

12項重大案件除陳水扁案,還有偵審中的前第一家庭友人黃芳彥洗錢案、北投纜車弊案、前國防部後備副司令袁肖龍貪瀆案、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減振案、高雄捷運案(公開六標部分)、前中興銀行案(違規貸款予特定集團)、力霸與東森案、元大京華證券案、博達案,判決無罪的重大案件則有高捷案(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部分)及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

王清峰說,從這些案件看到台灣很醜陋的一面,但也看到奮起反貪的一代。

法務部提出的改進措施包括研議在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研議增訂騷擾證人罪、訴訟目的外使用證據資料罪、藐視法庭罪、修正金融七法的「犯罪所得」計算方法及追徵追繳抵償不法所得規定、創設駁回羈押聲請的「即時抗告」制度、建立加速法院審理機制、研議引進有罪羈押及增訂電子監控制度。

法務部研修的因應對策也建議研修衛星廣播電視法,要求製播新聞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

王清峰表示,相信媒體都希望報導及評論客觀公正,若有不實或虛構,相關當事人依「國際更正權公約」要求相對的更正報導非常正常,這不是箝制言論自由。她強調,絕對尊重媒體自由,但若逾越媒體自由應受尊重的程度或違法,法制國家就要依法律處理。

【2009/07/08 中央社】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351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