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導讀:
標題是報導台北市政府公佈的台北市民最低生活標準,關係到明年台北市申請成為“法定窮人”的核定標準。
但新聞內容包含更廣,包括『98年低收入戶申請補助門檻是以96年財稅資料作為計算基準,不僅無法跟上近來裁員、失業潮的腳步,也難以反映社會現況。『同時也報導了『今年社會救助法修法後,家庭計算人口範圍從「直系血親」縮減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這兩件事說明了現行社會福利制度的荒謬:
一、兩年前很窮的人才准申請低收入戶,最近一年被裁員的不算窮。
二、三代同堂一大家子要養,卻只算老子和兒子的人頭,故意讓窮人變得不窮。
當人民遇緊急危難對政府卻求助無門時,有三條路可選,一是變卡奴,二是變罪犯,三是走向自殺絕路。
全球不景氣已經是事實,放任殘破的社福制度欺騙人民,就是政府制度性逼迫人民走向絕路,誰主政誰就要背負這個罪愆,馬英九“總統”,你看到了嗎?
北市市民最低生活費 每月14558元
【聯合報/記者楊芷茜/台北報導】
2008.12.17 02:30 am
98年度台北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出爐,門檻調高為14558元,比去年14152元稍放寬。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該標準也是北市低收入戶申請補助門檻,以近年來約4%成長率估計,明年將新增583戶獲得低收入補助。
社會局指出,經濟不景氣,失業潮一波接一波,近來每天都有大量電話湧入,詢問能否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社會局提醒,因失業而陷入經濟困境的家庭,應先到勞工局各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認定、申請失業給付,再以相關文件為依據,到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依照往例,98年低收入戶申請補助門檻是以96年財稅資料作為計算基準,不僅無法跟上近來裁員、失業潮的腳步,也難以反映社會現況。
最近社會局接到許多因失業而陷入經濟困境的求助案,只要確認申請者急需外界援助,就會提供彈性協助,或運用其他公私立社福管道資源,助其一臂之力。
截至11月底,北市共有低收入戶14583戶、35887人,比96年同期的13930戶、34571人約增加4%。
社會局表示,近年來北市的低收入戶持續「穩定成長」,以11月全市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為例,就要支出1億7千萬至2億元;今年低收門檻稍放寬,加上經濟實在不景氣,估計明年應該會有更多人被歸類到貧窮線之下,補助金額也將隨之增加。
社會局指出,今年社會救助法修法後,家庭計算人口範圍從「直系血親」縮減為「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導致許多老人家被剔除低收資格,北市至少已出現百例。
以一名老人家有三名子女,每人收入2萬3千元為例,若以總數6萬9千元除以4人,平均每人每月收入17250元,遠高於低收補助標準;但若以舊制計算,將三名子女的各一名子女也納入家戶人口,6萬9千元除以7人可得9857元,該名老人家方能保有既定補助。
社會局表示,目前遇到這類案件多以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來彈性處理,協助老人家透過遷戶口或其他方式,繼續請領低收入戶補助,以維持生活所需。
【2008/12/17 聯合報】
讓我們一起織網,使我們可以盡情揮灑、自由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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