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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雙重國籍 一立委未簽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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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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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為宅女的無敵小鈴
Happybeggar
方正平
臥龍先生

根據研判... 那位還沒有簽署授權調查雙重國籍的的立委應該就是李慶安

查雙重國籍 一立委未簽授權書

2008-10-30
【中央社】

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今天面對立委詢問,清查立委有無雙重國籍案辦理進度時表示,立法院一百一十三位立委中,已有一百一十二位簽署雙重國籍調查授權書,並已送外交部,還有一位立委未簽署。至於哪位委員尚未簽署?林錫山說,無法報告。

立法院院會今年五月決議,立法院應於第十三次會議以後 (即六月三日以後)一週列冊立委相關資料,函請外交部儘速協助清查第七屆立委是否有人具備外國國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審查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林錫山接受民進黨籍立委涂醒哲、賴清德質詢時,作以上表示。

涂醒哲質詢時指出,立法院發函要求立委簽署雙重國籍調查授權書,再轉交外交部清查,至今已四個月都沒有下文。

林錫山答詢時表示,上個月外交部來函表達已將資料轉相關單位;立法院已送出一百一十二位立委簽署的授權書,還有一位立委未簽署,他上週五向這位立委報告,這位立委說會盡快簽署。對於涂醒哲質疑效率不彰,林錫山說,他也一直催,也向立委拜託。

不過,對於立委簽署雙重國籍調查授權書,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質詢時表示,這是屬於立委自治的部分,立法院秘書處不能要求立委做什麼,也不應代表立委回答,應該發函就好,至於立委該不該做,自有媒體監督。此案明明是政黨鬥爭,立法院不要牽涉政黨鬥爭。

賴清德詢問林錫山哪位立委未簽署,林錫山說,無法報告。對於賴清德要求說出已簽署的一百一十二位委員,林錫山未回應。

賴清德質疑,根據法律,具雙重國籍者不可擔任民意代表,林錫山的作法是護航,到底是袒護誰?

林錫山答詢時說,他沒有必要袒護任何人,只是堅守自己的職責,包括媒體問他,他也不可能講。

經賴清德一再追問,林錫山說,開完會後他會找尚未簽署的立委,希望盡快簽署,不然,向立法院長王金平報告看該如何處理,也希望給他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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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的美國報稅資料被網友踢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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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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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臥龍先生

轉貼自網路某處...

李慶安的“主觀意識”放棄美國身份﹐ 何必要報稅呢﹖

以“主觀意識”來說... 早已放棄美國身份。 又何必多此一舉要在美國報宗合所得稅 ﹖﹖

第一個文件是來自美國國稅局網站( 為保護個人的隱私權﹐只有顯示李慶安社
會安全號碼的後四碼。) 這個證明了李慶安因為有報2007年的稅﹐ 所以她可以拿到

$900的退稅。 如果已經放棄美國身份﹐ 就沒有報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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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案 美國務院:本案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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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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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案 美國務院:本案已結束
 

儘管立委李慶安辯稱美國國務院仍在審理她是否仍擁有美國籍,美國國務院24日對此案表示,美國不評論特定個案,但「我們認為本案已經結束了」。

根據一封由美國在台協會華盛頓總部,回覆給駐美代表袁健生的查證回覆信函,內容點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在紀錄上,「一直是擁有美國護照的美國公民,並無喪失美國公民身份的紀錄」。

但這封回函也提到,當具有外國籍的美國公民接受外國政府公職、宣誓效忠外國政府,並有意圖放棄美國籍,則該美國公民「可能已做出放棄美國籍之行為」。

李慶安也據此辯稱美方回函非最終結果,「國籍案還在審理中」。

美國國務院官員在回復本報記者詢問此案時表示,國務院不評論特定的個人或個案,但國務院確曾應台灣當局透過美國在台協會的要求,查證台灣立法委員擁有美國國籍的狀況。

國務院官員表示,美國在台協會後來把國務院查證的結果,透過信函傳送給台灣當局,隨後台灣當局也回信提醒美國在台協會,在判斷美國公民資格上,可能有個錯誤(誤列立委孔文吉擁有美國公民)。

國務院官員說,後來國務院就再一次審查此案,美國在台協會也將結果,用第二封更新和更正的信函,回復給台灣當局。國務院官員說:「我們認為本案已經結束了。(We now consider this case closed.) 」

【2008/12/2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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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當了這麼多年美國人, 有沒有報過美國海外收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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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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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臥龍先生

李慶安國籍爭議 報不報稅見端倪

【本報記者胡清揚洛杉磯報導】
本月16日就是旅居海外的美國公民與居民(綠卡持有者)申報2007年所得稅的延遲報稅截止期限,台灣與香港分別為了立法委員李慶安與候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是否放棄美國籍而爆發激烈爭論。此間華裔會計師指出,從申報所得稅也可看出當事人究竟有無放棄美國籍或綠卡。

另一方面,國會剛通過新法防堵美國公民與永久居民透過放棄國籍、綠卡的方式避稅,返回中、港、台定居者,今後若想放棄美國籍或綠卡,恐怕更不容易。

當全美新移民爭相申請公民入籍以保障權益之際,卻有數百人為逃避美國高達45%的贈與稅,或因出任他國政府公職而申請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

會計師陳博仁與郭文彬表示,國稅局對放棄美國籍或綠卡者申報所得稅早有明確規定。1040 NR所得稅法規定,凡在2004年6月3日以後放棄美國公民權(Renounced U.S. Citizenship)或中止長期居留權(Terminated Long-term Resident Status)身分者,必須填報8854表格,並通知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或國內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國稅局強調,如果當事人未向國務院或國內安全部申報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的8854表格,且連續申報十年8854表格,仍視同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須申報全球財產與收入。

即使申報8854表格,當事人若任何一年在美居留時間超過30天,或在美工作超過60天,依然必須向國稅局申報當年全球收入。

陳博仁與郭文彬指出,按照國稅局規定,1991年即入籍美國,並取得美國護照的李慶安聲稱,她已自動放棄美國籍,但未向美國國務院或國內安全部申辦放棄美國籍,在稅法上依然認定她是美國公民。

至於夫婿與兒女皆定居美國的李慶安,每年有沒有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以及如何申報美國所得稅,又是可進一步瞭解其美國公民身分的另一途逕。

陳博仁與郭文彬解釋,李慶安如果就任立法委員後,即未申報美國所得稅,或可間接證明她確實自認不再是美國公民,如果她當上立委後繼續向美國國稅局報稅,且並未申報「非居民」(Non-resident),間接表示她仍以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自居。

香港候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近日也為是否放棄美國國籍而苦惱不已。香港首批八名副局長中有五人擁有外國國籍,受到社會各界質疑,候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候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日前終於向壓力低頭,分別放棄加拿大籍和居英權,而擁有美國國籍的潘潔則稱,7月上班前會決定。

促使潘潔慎重考慮的原因在於美國參議院5月22日通過新法案,美國公民若要放棄美國籍,定居美國超過八年的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若要永遠離開美國,須先繳清各項稅賦,把他們擁有的股票、房地產、藝術品和其他資產,全部按照市價課稅,一次結算清楚。  <補註: 不知道馬英九20幾年前的綠卡有沒有結算清楚??? ???????????>

新法適用於資產淨值至少兩百萬元,或過去五年平均繳付的所得稅超過12萬4000元者。舊法則允許放棄美國籍滿十年者不必再繳付各項稅賦,也促使許多人放棄美國籍十年後才處理掉在美國的資產。

參議院通過法案十天後,若總統不反對,法案便自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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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違法明確 別再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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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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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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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違法明確 別再拗了
 

爭議多時的立委李慶安涉雙重國籍案,在美方回函「解密」後,真相已近大白。雖然美方回函仍附有但書,為可能溯及決定李慶安已喪失美國籍留下一線希望,但目前看來,李慶安仍具美國籍,違法已相當明確。

立委不容許有雙重國籍,原本規定在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六十七條之一,立委當選人應於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該條文於去年十一月修正刪除,相關規定改設於國籍法第廿條,立委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一年內取得證明文件。

國民黨立委李明星的案例,依國籍法規定,應於二月一日就職前辦理放棄美國籍,他若今年九月才辦理放棄,已明顯違法。不過,因國籍法對此部分未規定法律效果,且該條文容許在一年內取得證明即可,李明星已於十月取得放棄美國籍的證明,這也讓他是否喪失立委資格,有了法律解釋的迴旋空間。

反觀李慶安的案例,李慶安擔任市議員及立委期間,選罷法規定「當選人應於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如就職即代表放棄外國籍,根本不必作此規定,可見她的認知與法規並不相符。

本屆立委雖適用國籍法,但她「堅信」已喪失美國籍,不必「畫蛇添足」再辦理放棄,已經失去辦理放棄的先機;如果拖過明年一月底,她未能取得放棄美國籍的證明文件,立委資格的爭議將更大。

美方回函曝光,李慶安仍具美國籍,已經讓她及國民黨相當難堪;目前唯一能扭轉局勢的,只有美方根據「放棄美國籍之意圖」,「並已做出可能放棄美國國籍之證據」,才可能決定她已放棄美國籍,甚至追溯生效。

要達成這項認定,李慶安須確保自擔任台北市議員或立委的十多年來,完全沒有再使用美國護照,才可能以「證據」取信美方。否則,就會讓自己建構的國籍認知一夕破毀;而硬拗下去,對她及國民黨只會更傷形象。

【2008/1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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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 確認有美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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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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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 確認有美國國籍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昨天有重大進展。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公布美方回函,指李慶安為美國公民,「且並無喪失美國國籍之紀錄。」

民進黨立院黨團指李慶安具雙重國籍,依修正前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現行國籍法,她在1999年當選立委就職前未放棄美國籍,就喪失立委資格。李慶安已四連任,擔任立委近十年。

民進黨團也點名另一位國民黨立委李明星,未依國籍法在今年就職前辦理放棄美國籍。民進黨團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開朝野協商,即刻解除李慶安、李明星立委職務,交司法單位嚴辦。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認為,立法院應立刻處理,追回公職薪水,李慶安與國民黨應向社會道歉。

李慶安昨天坦承美方回函有她的名字,但辯稱美方回函非最終結果,「國籍案還在審理中」。

不過,王金平表示,依據國籍法,立委具外國籍且未在一年內提出喪失外國籍證明,才能解職,目前有外國籍爭議的立委還未最後認定,立院無法處理。

李慶安在今年三月十二日被媒體爆料,質疑仍擁有美國籍,爭議迄今已達288天。立法院在五月廿三日決議,函請外交部協查本屆一百十三位立委是否具雙重國籍,我駐美代表處十二月二日把美方查詢結果以電報拍回外交部。

蔡同榮昨天拿出這份電報,依照美國國務院的紀錄顯示,李慶安(Ching-An Lee,出生日期1959年1月17日)「在美國務院有紀錄因擁有美國護照而為美國公民,且並無喪失美國國籍之紀錄。」

不過,美方回函表示,當具有外國籍的美國公民接受外國政府公職、宣誓效忠外國政府,並有意圖放棄美國籍,則該美國公民「可能已做出放棄美國籍之行為」;美國務院雖尚未對李慶安作出喪失美國籍之決定,但仍可基於放棄美國籍之意圖,並已做出可能放棄美國籍行為之證據,以決定其已喪失美國籍,此種決定「可追溯其可能放棄美國籍行為之日」。

李慶安認為,上述說法代表她喪失美國國籍之日,可溯及1994年她宣誓就任台北市議員時。

【2008/1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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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指有美國籍 李慶安:非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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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指有美國籍 李慶安:非最終結果

美國提供給外交部有關立委雙重國籍案公文已送交全體立委,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今天說,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有美國籍;李慶安說,美方回函非最終結果。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天決議,把美國提供給外交部的立委雙重國籍查證結果,以密件公文分送給113位立委,至於此函該如何處理,將由院會決定。

立法院朝野立委今天已收到這份密件公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下午在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答覆媒體提問時指出,根據美方調查結果,顯示有李慶安及孔文吉兩個名字。

賴清德表示,立法院長王金平先前已說明,孔文吉部分是烏龍資料,孔文吉無美國籍,至於李慶安部分,美方調查結果顯示,李慶安曾擁有美國國籍、曾申請美國護照,在國務院資料中,這份護照仍有效,李慶安的確具美國籍,呼籲王金平即刻解除李慶安的立委職務,李慶安從台北市議員開始所領的公帑都要追回,並負刑事責任。

賴清德並說,立委、民代、政務官依國籍法規定不可以有雙重國籍,這不是隱私權保障範圍,更何況,程委會無權註密,註密機關應由院會決定,但國民黨掌握的程委會卻刻意把公文加密發給各立委,這是在「護短」,讓媒體懼於報導。

李慶安下午召開記者會說,美方回函內容清楚列舉美國移民法相關規定,包括「當美國公民有放棄美國國籍之意圖,且自願作出法律規定放棄美國國籍之可能行為,即產生喪失美國國籍之情況」。

她也列舉回函內容說,「美方於美國國務院紀錄中檢視我方立法委員是否具有美國國籍,並非渠等國籍狀況之最終決定」,意即此文件並不是美方對於國籍狀況的最終決定。

李慶安表示,雖然美方回函中有提到自己的名字,但信中也解釋擔任公職和喪失國籍之間的關係。她說,美方這次所提出的文件還不是最終的結果,她個人的案例已由美國國務院審查中,最終的查證結果應該要等到一切都很清楚時,再由立法院來處理,外界不應對文件內容斷章取義。

【2008/12/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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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喪失美國籍 李慶安確實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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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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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喪失美國籍 李慶安確實列名

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等未在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違反國籍法,應解除公職。李慶安坦承美方提出的文件有提到自己的名字,但美方還在調查。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黨籍立委涂醒哲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李慶安聲稱國籍喪失證明文件仍在美國國務院審核當中,但事實擺在眼前,李慶安具雙重國籍,自始就喪失立委資格。

另外,民進黨團也點名另一位國民黨籍立委李明星,也是沒有在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籍,因此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開朝野協商,即刻解除兩人立委職務並交司法單位嚴辦。

民進黨團並呼籲李慶安和李明星勇敢面對,辭去立委職務,接受法律制裁。

李慶安受訪時表示,雖然這次美方回函中,有提到自己和其他立委的名字,但信中也解釋擔任公職和喪失國籍之間的關係。

她說,美方這次提出的文件還不是最終的結果,她的案例已由美國國務院審查中,最終的查證結果應該要等到一切都很清楚時,再由王金平處理。

李明星表示,他在今年2月宣誓就職時,就已經喪失美國國籍,並且在10月收到美國在台協會 (AIT)的回函,證明自己喪失美國國籍;他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對於調查結果也會坦然以對。

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的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2008/12/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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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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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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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李慶華具雙重國籍?李慶安:絕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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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李慶華具雙重國籍?李慶安:絕對沒有

  • 2008-12-09
  • 中央社

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安今天表示,她的哥哥、國民黨籍立委李慶華絕對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她也對自己的國籍爭議很有信心,希望美方盡快完成審查,證明清白。

李慶安表示,自己不需去放棄國籍,因為她的美國籍早在1994年就喪失。她認為,綠營立委指控她到第三國去放棄國籍完全沒有依據。如果任何人可拿出證明、證明她到國外去放棄國籍,她願意負責,否則請指控的人負責。

李慶安中午到立法院參加朝野協商時接受訪問,對於有媒體說另一位藍營立委也有雙重國籍問題,矛頭指向她的哥哥李慶華,李慶安回應,「絕對不是他,至於有沒有別人我不清楚」。

她重申,她向美國申請喪失國籍的證明正在審理,她也希望很快有個明確答案,因為大家要看到證明才會相信,她對自己很有信心。

立委國籍報告 藍營說未收到 綠營籲詳盡

中央社

國民黨團今天表示,尚未收到外交部有關現任立委是否擁有美國國籍的報告,一切要等外交部正式函覆立法院為主;民進黨團呼籲報告應包括曾擁有美國國籍的立委何時放棄美國籍。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黨團尚未收到外交部有關現任立委是否擁有美國國籍的報告;畢竟去查現任立委是否具美國國籍的是外交部,當然以外交部正式對外公布的報告為主。

媒體詢問張碩文是否擔心黨團成員有外國國籍的情形?張碩文表示,「我們還是會面對,但還是要等外交部正式函文給立法院的答覆為主。」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黨團會在今天朝野協商消費券特別預算案時向立法院長王金平提及此事。他認為,外交部函文若送至立法院,立法院應馬上公布,讓大家了解,屆時將可解開大家想了解的問題。

媒體詢問民進黨團是否進一步向外交部追溯現任立委何時有美國國籍?何時放棄?柯建銘表示,假如只是查詢現任立委現在有無美國國籍,這「有一點做手腳」;外交部應該一併查詢曾經擁有美國國籍的立委是何時放棄美國國籍,這樣才會有完整資料。

王金平:未收到立委國籍報告 1月底有結果

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尚未收到外交部有關現任立委是否有美國國籍的報告;依據國籍法規定,立委就任一年內須提出喪失外國國籍的證明,外交部只要在明年1月底答覆立院即可。

外交部次長夏立言昨天指出,關於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回函台灣現任立委是否具有美國國籍的情形,外交部已收到駐美代表處轉來的函件,但這份函件當時立法院以密件方式發出,外交部會直接回覆立法院,必須謹慎處理。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協商消費券特別預算案,媒體詢問王金平,外交部是否已將現任立委擁有美國國籍的報告送交立法院?王金平回答表示,「沒有這回事」。

王金平表示,依據國籍法規定,立委就任一年內須提出喪失外國國籍的證明文件,目前一年期限還未到,一切都還在進行中,所以外交部根本就不用送任何公文來;外交部只要在明年1月31日將報告答覆立法院就可以。

媒體詢問王金平,外交部是否已向他報告美國來函內容?王金平說,「我是知道,但不能講」;現任立委只要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就沒有問題。

至於報告中是否不只一位立委具雙重國籍?王金平未正面回答,僅表示「我們不必多談這個問題」,反正外交部資料保存的很完整。

此外,媒體詢問王金平是否因此事進總統府向總統馬英九報告?王金平表示,「沒有,但是外交部長歐鴻鍊兩度來看我」,彼此都了解此事還在進行中,現在尚未到截止時候,外交部會繼續向美國國務院查明。

外長:美回覆不明確無法提供 綠委痛批隱匿

【中廣新聞/黃悅嬌】

外交部長歐鴻鍊今天表示,針對立委雙重國籍問題,由於美方來函的答覆不夠明確,因此無法回覆立院,也無法透露內容,外交部也已再度函請美方協助說明,綠營立委對歐鴻鍊回答十分不滿,痛批外交部隱匿公文。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上午針對外交部相關預算進行朝野協商,關注立委雙重國籍問題的綠營立委蔡同榮、黃淑英,看到外長歐鴻鍊前來,立即趨前頻頻追問美國在台協會十二月五號回覆公文,為何外交部遲遲不願對外公布。

歐鴻煉受訪時表示,美方回覆內容,經內部相關單位研究後,認為不夠明確,因此無法答覆立法院,外交部已再度函請美方協助說明,他否認外交部不公布相關內容,是受到立委壓力,也沒有隱匿公文的問題,歐鴻煉強調已將這個情況向立法院長王金平報告過。

針對外傳美方來函中,除了李慶安外,國民黨另一名立委也有雙重國籍爭議,歐鴻煉說,他無法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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