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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為輸入狂牛病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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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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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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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引用文章國家衛生研究院為輸入狂牛病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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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為輸入狂牛病護航】

國家衛生研究院用關心與愛心看美國牛肉是否安全這篇文章之所以重要,內容詳述了衛生署在2005年開放美國狂牛肉進口的理論依據。既是“國家級”研究機關寫的文章,我們就試著不帶情緒,以專業角度來分析其中錯誤,希望大家能更瞭解進口狂牛肉問題所在。

標題下得很重,但是「國家衛生研究院為輸入狂牛病護航」卻是謹慎研讀文章後得到的結論。

從專業倫理面看國衛院的不倫

國家衛生研究院(以下簡稱國衛院)成立宗旨第一條「增進國人健康福祉」,當它的研究員以“風險”這一個概念來支持開放狂牛肉進口政策時,已經嚴重違背其專業倫理及國衛院的成立宗旨。

風險,是供我們做決擇時的參考。我們開車會有車禍的風險,但我們忍受風險可以換得行動的自由和便利;吃檳榔會癱瘓口腔癌,但貨運司機們換得提神的效果;核電廠有風險,但我們換得廉價、穩定及低碳的電源。

假設美國牛肉引發人類狂牛症傳染病(以下均用人類狂牛症替代人類新型庫賈氏症)的風險真的很低,請問國衛院的這幾位研究員們,台灣引進美國牛肉,我們忍受感染人類狂牛症的風險,為台灣換得什麼利益?

即便人類狂牛症風險真的很低,試問,站在國衛院的立場可以支持狂牛肉進口政策嗎?如果國衛院發表聲明「我們支持沙門氏桿菌污染的生菜進口」、「我們支持愛滋病毒污染的血液製品進口」,我們聽到後會有什麼感覺?

從專業層面看國衛院的不專業

這篇文章說進口美國狂牛肉風險很低,最主要論據就是參考「哈佛大學風險分析中心的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哈佛報告),想就教本篇執筆專家們是否質疑過「哈佛報告」。

統計,母體樣本必需經過仔細研究;檢測,方法也需也要經過認可。文中說美國發現兩隻狂牛,這兩隻被發現的,都是已發病的「倒牛」,並不表示未發病的牛沒有染病,也不表示未發病牛隻沒有傳染人類狂牛症的能力,所以我們質疑附表 a項數據的2/34,000,000。

a項數據也提到美國農業部自1990年以來已調查469,423頭,並未檢測出患有狂牛症之牛隻。但是根據2004年8月份普魯希納博士(發現狂牛症傳染途徑的諾貝爾獎得主)發表於科學人月刊上的文章(科學人月刊中譯在2005年6月刊出),更驚訝地發現截至2004年初為止,美國每年有20萬頭倒牛被宰進入食用市場,僅有極少部份倒牛被納入檢測。

據哈佛報告附表中的 b項數據估計,美國的牧場有意無意會有20%違法餵食小牛吃肉骨粉,這樣的估計不正好告訴我們美國牧人不守法的嚴重性。國衛院執筆專家們顯然無法瞭解這項數據的背後意義。

以肉骨粉的飼育可以有效加速肉牛成長和增加乳牛泌乳量,成本只不過是回收死掉的動物屍體和屠體廢料。如果有1/5的牧人違法,表示這個市場基本上都是違法的,因為守法意味著缺乏市場境爭力和高成本。

附表 d項數據說狂牛症引發人類狂牛症,因為跨物種所以只有1/10的機率。這種推估更是聞所未聞。科學界目前能證實的,讓牛生病的壞普恩蛋白和讓人生病的壞普恩蛋白是一樣的,狂牛症是不折不扣的跨物種傳染病,1/10的數據基本上是胡謅。

附表共4項數據,我已經可以質疑其中3項。可是這還不算太誇張的錯誤,頂多只能證明國衛院執筆專家們不用功蒐集資料和研讀文獻。有一項致命的錯誤,使我們質疑國衛院專家們的專業。

附表 a項數據和 b項數據都是推估美國牛染狂牛病的機率,只是方法不同。a項數據是抽樣結果,b項數據是從餵食方法推估可能染病的機率,兩個機率的目的相同,卻在風險評估中被相乘,有學過基本分數運算的小學生都知道分數會越乘越小,明顥地是在刻意調低風險值。

附表中所謂的綜合風險是a × b × c × d = 1/469,423,000 << 1/1,000,000,國衛院的研究員們都該是碩學之士,應該一眼看穿這種不及格的研究報告,卻還毫不避嫌地撰文宣傳,我們只能得出「國家衛生研究院為輸入狂牛病護航」的結論。

這樣的荒謬決策背景,美國牛肉進口台灣了,OIE立即將台灣降等為「疫區」,連帶更嚴重的加拿大牛肉也“必須”開放進口。瞭解真相後,大家還願意吃美國牛肉嗎?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國家衛生研究院電子報 第 107 期 2005-07-15

健康知識
用關心與愛心看美國牛肉是否安全

附表:
因食用美國牛肉可能引發變異型庫賈氏症的風險評估 參考哈佛大學風險分析中心的評估報告
符號 致病的必要條件最高可能之風險值 說明*

a 美國牛隻患有狂牛症 0/469,423**

2/34,000,000
美國農業部自1990年以來已調查469,423頭,並未檢測出患有狂牛症之牛隻。美國牛隻數約一億頭,其中肉牛約佔三分之一,約三千四百萬頭,十年來共發現兩起狂牛症
b 進口之30個月以下牛隻,吃過可能含有感染部位之肉骨粉< 20/100***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動物餵養法規,自1997年起已禁止特殊部位(如腦及脊髓)作為飼料之用,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但考慮有意無意之違規案件,假定有20% 違例,估計美國30個月以下牛隻吃到感染部位之可能性。
c進口牛肉含有特定部位危險性組織< 5/100***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農業部與肉品工業要求不得將具有特殊部位組織(如腦、脊髓、內臟等)作為食品。特定部位是不得販賣為人食用,以5% 估計有意無意之違規。
d 狂牛症病因子跨越物種引發人類疾病 < 1/10 在牛與人之間有物種上的障礙。對人致病力為對牛之10至10萬分之一。
 合計 綜合風險

a × b × c × d
1/469,423,000<< 1/1,000,000上述每一條件都符合


*背景資料:

1)牛只有在吃進夠量病牛的感染部位(如牛腦等),才會發生狂牛症,牛與牛之間不會直接傳染;

2) 1997年起禁止以特殊部位如牛腦作為牛飼料之用;

3) 我們只進口三十個月以下之牛肉,這是1997年起禁令後才出生之牛,理論上不會吃到有感染之飼料。

** 根據美國農業部統計資料 (2005)

*** 根據美國哈佛大學風險中心評估報告 (2001)

《文:謝顯堂 (國家衛生研究院環境衛生與職業醫學研究組研究員),溫啟邦 (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研究員),吳焜裕 (環境衛生與職業醫學研究組助研究員),李明亮 (衛生政策研發中心主任);本文之精簡版發表於7月10日自由時報民意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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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龍先生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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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部份,是加註之評語

國家衛生研究院電子報 第 107 期 2005-07-15

健康知識
用關心與愛心看美國牛肉是否安全


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的爭議從四月中以來一直沒有停過,在美國傳出第二起狂牛症病例後達到最高點,衛生署也隨之作出「禁止進口但不需要下架」的決定。在此事件暫告一段落之際,我們想在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與風險溝通(risk communication)兩事上,從專業和受惠者(誰受惠?)的角度,與大眾共同思考。

衛生署以專業態度作了很嚴謹的風險評估,達成的結論很簡單,台灣進口的美國牛肉風險很小(不曉得有沒有研究過進口果子貍得SARS的風險)。但是這樣的結論,並沒有獲得民眾的全盤信賴。部份媒體提出很多疑點,認為衛生署是在替美國護航,以致該結論的科學根據,都被遺忘忽視。這個過程反映了問題的癥結,不在風險評估,因為爭議焦點很少是質疑風險之小;而是著重於風險溝通不夠清楚。顯然單方面的擇善固執,並沒有令大眾信服,引起應有的迴響與共鳴。

風險溝通要有效果,首先要認同民眾的恐懼是合理的。因為對這種狂牛症的恐懼,光看媒體報導,好像一旦吃了進口的美國牛肉就會得此絕症似的(不小心吃到了,就真的是絕症啊)。民眾因完全不熟悉這種罕見的疾病,而且無法自我掌控其危害度,只能完全仰賴著政府的把關。此時如果政府以關心與愛心,開誠佈公地把複雜的危害風險評估過程透明化,把專業術語口語化,民眾才能充分瞭解事情真相,覺得決策者與自己是站在一起的。

我們日常生活中,充滿著各色各樣的危害風險,我們似乎都以平常心看待,並不大驚小怪。例如過馬路就有潛在風險,吸菸嚼檳榔,也有罹患肺癌、口腔癌的風險,這些風險,我們都習以為常,不過分害怕,不要求「零風險」、「零危害」。因為這些危害,我們認為是可以自我控制的。與這些熟知的危害風險相較之下,進口的美國牛肉可能引起的疾病風險,實在是很低。大眾之所以會要求進口的美國牛肉要達到「零風險」、「零危害」,一方面就是對狂牛症的不熟悉,另一方面就是對「零風險」、「零危害」的不瞭解。本文願藉此機會對這兩方面稍作說明,希望一旦瞭解狂牛症是怎麼回事,並知道「零風險」、「零危害」的代價,那麼對美國牛肉是否可以進口的疑慮,就較能以理性去辨明了。

我們的目標應該是強調「可為社會所接受的風險」 (Socially acceptable risk),而不是「零風險」 (zero risk)。「零風險」和「零危害」,直覺上是人人想要的目標。但這種目標實際上是可望不可及的。因為所須付出的社會成本非常鉅大,而這種社會成本,將由所有人民共同分擔,所以必須有大家的共識和贊同。若經由有效的風險溝通後,社會達成共識,才能明智地不求「零危害」「零風險」,卻為達到「可接受的風險」而努力。

國人對美國牛肉的安全顧慮,來自於害怕食用到感染狂牛症(牛腦部海棉組織病變,簡稱BSE)的牛肉,在人體會引起極其罕見的變異型庫賈氏症(variant Creutzfeldt-Jacob Disease,簡稱vCJD)。在此應該強調的是,狂牛症是牛的病,不是人的病(這些專家不讀書喔,狂牛症真的會變成人的病)。即使在牛身上,在美國上億的牛隻中迄今也只有兩隻被證實感染了這病。狂牛症是一種很特異的病,牛與牛之間不會直接傳染,牛只有在吃進病牛的肉骨作飼料,而且是吃進夠量時才發病。而在美國,這種回收牛的肉骨作為飼料的作法已在1997年就被禁止了,所以1997年以後的牛肉,理論(理論?實際呢?)上問題已不存在。

我們在此試以哈佛大學風險分析中心所作的評估為參考,探討因食用美國牛肉可能在人體中發病的機率。首先,前面說過,狂牛症之發生,必須有病牛的肉骨為飼料,而且吃進的量須夠大,才會發病。這種以病牛的肉骨製成的飼料有多少呢?美國農業部迄今調查了四十多萬隻牛,沒有一隻病牛。但是這些年來,美國一共發現了兩隻病牛,這是在美國一億多隻牛群內三千四百萬隻肉牛中所發現的,所以以病牛的肉骨製成飼料的可能性為三千四百萬分之二。其次,因為自1997年起已禁止以牛的特殊部位如牛腦等作為牛飼料之用,1997年之禁令後才出生之牛,理論上(又是理論上)不會吃到有感染之飼料。這就是政府為什麼只准進口三十個月以下之牛肉,來避開1997年禁令前有可能吃到有夾雜病牛肉骨粉的老牛。1997年之禁令後,理論上牛是不會吃到有感染之飼料的,但考慮到人為的疏失,不能完全免除,所以分析上以兩成錯誤去估計。再者,帶有風險的牛的特殊部位,是禁止販賣供人食用的,如再考慮人為的疏失,分析上又以百分之五之錯誤去估算。最後,牛的特殊部位,一旦吃進人體,不是必定會發病,因為有物種之不同,估計在人體內最高只有十分之一的發病機會。上述的可能性一個一個相乘後,如附表所示,所得之機率,便是非常的小,遠低於百萬分之一(我已經證明你們實際上用錯公式)

食用美國牛肉染患變異型庫賈氏症的風險,遠低於百萬分之一,是屬於「微乎其微」的風險(de minimus risk)--就像「被雷擊中」的機率一樣低。科學上認為,想去再降低這種「微乎其微」的風險,是沒有實質意義的。在資源有限的今天,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重大的危害等著我們去致力解決,我們卻很不幸地,花費太多的精力和資源在一項科學上意義微小的風險上。如今與其爭論是否藉由將美國牛肉下架以進一步降低危害風險(禁止進口就零風險了嘛),實在應該轉移我們的精力和資源,去解決其他較有意義的問題。所謂「百萬分之一」的致病風險,不是說在百萬人中一定會有一個人發病,而是說食用美國牛肉的致病率是百萬分之一。某些媒體誤解了風險涵義,推論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即可能將有二三十人因食用美國牛肉而發病的報導,是不正確的。而且附表所計算的致病風險,必須每一條件都要符合,才能成立。如果美國的牛隻監測系統有效運作、病牛的組織確實不再被當作飼料餵食、或美國牛肉的特定高風險部分確實未被進口,則致病風險將更為降低。

我們必須承認,任何事物都有其風險,上述過馬路的風險,吸菸嚼檳榔的風險,罹患肺結核的風險,都可稱為是「可接受的風險」。對於進口的美國牛肉,到底要作到甚麼程度,才是我們該接受的?是「零風險」、「零危害」嗎?如上述,要求達到「零風險」,要付出甚高於「可接受的風險」的超額社會成本,這個代價會是多少?包括表面上直接或間接的社會成本,也包括一些隱藏的社會成本,加起來,金額當甚為龐大。試問我們社會是否有共識,願意付出這麼大的代價?試想如果我們想達到車禍的「零風險」目標,就要禁止所有車輛上馬路行駛,因為有車就有危險,難道這種的社會成本,可為社會所接受嗎?

再強調一次,這次事件不只是風險評估的問題,也是風險溝通的問題。風險溝通並不容易。美國環保署是處理健康風險的先驅者,他們在風險溝通方面,把累積的經驗歸類成七大法則。茲列於此,以供各方參考。
  1. 接納公眾為當然的夥伴(禁止把人民當白痴)
  2. 精密規劃,審查成果
  3. 注意聽眾的發言
  4. 開誠佈公,無所隱瞞
  5. 邀同其他可靠的專業者合作(唯一的問題就是底下所列專家不可靠)
  6. 滿足媒體的需求
  7. 用關懷的態度把話講清楚
附表:
因食用美國牛肉可能引發變異型庫賈氏症的風險評估 參考哈佛大學風險分析中心的評估報告
符號 致病的必要條件最高可能之風險值 說明*

a 美國牛隻患有狂牛症 0/469,423**

2/34,000,000
美國農業部自1990年以來已調查469,423頭,並未檢測出患有狂牛症之牛隻。美國牛隻數約一億頭,其中肉牛約佔三分之一,約三千四百萬頭,十年來共發現兩起狂牛症
b 進口之30個月以下牛隻,吃過可能含有感染部位之肉骨粉< 20/100***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動物餵養法規,自1997年起已禁止特殊部位(如腦及脊髓)作為飼料之用,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但考慮有意無意之違規案件,假定有20% 違例,估計美國30個月以下牛隻吃到感染部位之可能性。
c進口牛肉含有特定部位危險性組織< 5/100***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農業部與肉品工業要求不得將具有特殊部位組織(如腦、脊髓、內臟等)作為食品。特定部位是不得販賣為人食用,以5% 估計有意無意之違規。
d 狂牛症病因子跨越物種引發人類疾病 < 1/10 在牛與人之間有物種上的障礙。對人致病力為對牛之10至10萬分之一。
 合計 綜合風險

a × b × c × d
1/469,423,000<< 1/1,000,000上述每一條件都符合(這幾個數字怎麼能乘起來,你們哪個老師教的?)


*背景資料:

1)牛只有在吃進夠量病牛的感染部位(如牛腦等),才會發生狂牛症,牛與牛之間不會直接傳染;
2) 1997年起禁止以特殊部位如牛腦作為牛飼料之用;
3) 我們只進口三十個月以下之牛肉,這是1997年起禁令後才出生之牛,理論上(理論上美國沒有黑心貨、美國牛最可靠、國衛院研究員最聰明、丁丁是個人才)不會吃到有感染之飼料。
** 根據美國農業部統計資料 (2005)
*** 根據美國哈佛大學風險中心評估報告 (2001)
《文:謝顯堂 (國家衛生研究院環境衛生與職業醫學研究組研究員),溫啟邦 (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研究員),吳焜裕 (環境衛生與職業醫學研究組助研究員),李明亮 (衛生政策研發中心主任);本文之精簡版發表於7月10日自由時報民意廣場》(哇,自由時報吔,廣告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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