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貪腐集團偽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假借秘密外交名義侵吞3000萬美金 約折合新台幣10億元,造成上萬名台灣人,2500個家庭生活不繼,失業沒飯吃全家自殺,家破人亡。
5月8日上午,民進黨貪腐集團立院黨團出面力挺邱義仁,幹事長賴清德召開記者會表示,1999年在國民黨李登輝擔任總統的年代,當時外交部長胡志強任內台巴三日建交後立即斷交,該次金援計畫分五期共送出2億5千萬美元的贈金,外加960萬美元的政黨活動經費,比這次的台巴弊案3千萬美元還多,不過最大的差異在於,2000年陳水扁上台後將錯就錯,當作什麼事都沒有,不予追究李登輝及胡志強責任,這次國民黨憑什麼追究邱義仁侵吞3000萬美金、折合新台幣10億元責任?何況外交部長黃志芳被騙後還想把錢追回,光是這一點就比起國民黨的胡志強「強」多了。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說,邱義仁將3000萬美金、約折合新台幣10億元撥入吳思材與金紀玖海外戶頭,是高級的白道金光黨,邱義仁黃志芳協助吳思材 金祭酒等人註銷台灣護照以便當事人逃亡海外,是「賣國賊的行為」,並痛批邱義仁的心中毫無任何國家概念。
立委涂醒哲也指出,台灣人民在巴紐案中被邱義仁耍弄,檢調搜索邱義仁住所時竟然還讓媒體陪同,嚴重違反了偵查不公開原則,利用受害民眾觀感造成未審先判,判決邱義仁有罪,「以興票案為例,如果最後法官審判宋楚瑜無罪,誰要負責」?
涂醒哲更明指,「台灣第一亂源是陳水扁,第二亂源是民進黨,巴紐案已經讓邱義仁成為第三大亂源」。
翁金珠則表示,如果檢察官配合受害民眾辦案、每天爆料透露訊息,將造成邱義仁侵吞公款及其家族身心煎熬,但是萬一證明邱義仁侵吞公款不止一樁,檢察官是否要接受怎麼樣的表揚呢?希望檢察官偵辦時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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