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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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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總統候選人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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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臥龍先生
方正平
方總統候選人的官方網站

引用文章「禁止」政黨擁有財產,馬謝說得出口嗎?


方總統悲天憫人,不願見大家為了黨產這個陳年爛議題搞到公投暴動,是以提出這個終極解決辦法和大家分享,我更不吝與馬謝兩位準總統候選人分享。

方總統絕對不怕這個政見被抄襲,其實我打從心眼裡瞧不起馬謝兩位準候選人,看準他們即使看到了方總統的文案也不敢出相同的政見。

若馬先生有膽識、有魄力在黨主席任內提出這套黨產處理辦法,並且有能力落實,那麼今天也不會有方總統候選人出來參選了!
現在馬先生已經榮膺所謂“泛藍共主”並出馬角逐2008總統一職,他如果敢於做這種宣誓──擔任總統後會將國民黨黨產全數捐出成立財團法人,並且將收益提供做為各政黨發展基金。那麼馬先生雖然無法贏得方總統的尊敬,但可能會贏得方總統的選票。

至於謝先生若敢於公開承認民進黨的「追討“不當”黨產公投」是錯誤的,並且承諾當選後會以最公正的態度促請國民黨共同參與「禁止」政黨擁有黨產法令的修訂,相信謝先生不只會贏得大量中間選民的認同,方總統也會投謝先生一票。

誰先宣佈,方總統就支持誰!

不過,就像方總統前面說的,我打從心眼裡瞧不起馬謝兩位準候選人。如果馬先生繼續擺爛享受黨產的奶水,謝先生還要繼續搞「追討“不當”黨產公投」,雙方共同製造藍綠對立,那麼呼籲大家在選票上畫個大烏龜表示支持方總統,不管結果如何,方總統將持續推動──

「禁止」政黨擁有黨產!

照例,歡迎大家按下轉寄告訴更多人這個政見。

引用文章這世上有“適當”的黨產嗎?
文章同步刊登
人民力量組織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
【禁止政黨擁有黨產才是政治正確】

民進黨要追討“不當”黨產;那反過來問,那什麼才是“應當”的黨產?

從黨外時代,黨產就被形容成國民黨的萬惡根源,「國庫通黨庫,黨庫通內庫」這句話相信仍存在很多人記憶中。黨產問題都緾鬥了幾十年了,早成了爛柴,國民兩黨還拿來點火,甚至為了公投一階段兩階段弄出陰謀論、要延選、要戒嚴。本來不想這麼早寫這個題材,看來不得不先寫了。

為什麼不寫它?我不想為國民黨設一謀解決這個問題。事實上,講也沒用,若國民黨懂得改革,恐龍也不會滅絕了。另一方面,看到民進黨貪污腐化的程度,比之國民黨更兇狠,沒必要替民進黨追討黨產,增加國庫收入,好讓吳淑珍的鑽戒多幾克拉。

言歸正傳,回頭探討黨產問題的本質。

講黨產,民進黨和支持群眾只會說那是台灣人民的。這種說法在法理來看是站不住腳的。要說國民黨和中華民國政府是外來政權,是來侵略台灣,那麼他們就是戰勝者,接收日本殖民政府留下的財產是天經地義。

若說國民黨強佔私人財產或佔用國有財產,那是法律問題,執政七年了,民進黨政府早該都追完了,若沒追出來,還要倒過來追究民進黨政權失職才對。

剩下理由就說當年一黨獨大時代,黨營事業因為特許而賺了很多錢,是不當得利。如果這樣說得通,那還了得,現在很多私人企業也是當年的特許產物,是不是也可以收歸國有?特別是黨營事業在李登輝主政時期變成了控股公司,都要收歸國有那可就股市大亂了。

看完上面的說法,泛藍群眾一定拍手叫好,可是接下來要說的可就不中聽了!

過去一黨獨大時代,黨營事業還兼作政府的人才培訓所,黨政兩個系統是會交流的。可是當台灣由一黨獨大過渡到政黨公平競爭時代,黨產就變成非常、非常地邪惡。


選舉就是要錢,競選總部要錢、文宣要錢、掃街拜票要錢、旗幟要錢、看板要錢、造勢大會也要錢。講難聽一點的真相──買票、綁樁要錢,而且是要花大錢。別跟我講只有國民黨才這麼做,民進黨的劣跡也不少,他們還得再加上養人頭黨員要錢。

錢、錢、錢、錢、錢,玩政治一切都要錢,我也希望有朝一日選舉都用公費,讓窮人也可以參選,但在那個烏托邦到來之前,有黨產就是不公平競爭。

其次,黨產就是貪腐根源。不需我多說什麼,李登輝和劉泰英就是最好的例證。黃光國教授所著的「民粹亡台論」清楚地記載,李登輝如何利用黨產和地方派系交換利益形成黑金共生體,也導致國民黨黨產大規模虧損,至今國民黨仍不願將真相揭露。

有黨產的政黨在制定政策時,如何做到利益迴避?以油價漲跌為例,會不會令人聯想到是圖利特定黨營事業?又譬如股市護盤會不會被人質疑圖利特定黨營控股公司?現下股民會說「內線珍」,假如國民黨重新執政不處理黨產問題,一定也會被說「內線黨」

最後,也是最糟糕的,當地方公職人員在選舉時只仰賴「上面」給錢,他們就會搞不清楚選民才是他們真正的老闆。手心朝上要錢的人,通常膝蓋都很軟!只有一元、五角向選民募款的人,才會真正懂得傾聽民意。

黨產在這個民主競爭時代,絕對不能存在。我聽過不少次有國民黨黨員說黨產是他們過去幾十年繳黨費繳出來的。我沒辦法否認這種說法,但也無為其背書。我只能勸說:放手吧,讓這個歷史沈痾隨歷史而去吧!

我的見解是什麼?「不當」黨產是鬥爭用語,民進黨根本無心解決這個問題;只有「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的道路。現今國民黨黨營事業應限期清算,成立基金會獨立經營,所得當作各政黨發展基金或者當作將來公費選舉的經費來源。

至於清算的細節、基金會的派任和監督、績效認定、盈餘分配等技術細節可以多討論,但是大方向──「禁止」政黨擁有財產,必需堅守。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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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833&aid=2569804
引用者清單(1)
2007/12/17 01:52 【香港館】 敬覆市長藍綠廢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