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走在熱鬧街道上,看著琳瑯滿目、五花八門的招牌,每家商店前搔首弄姿的人型立牌,在年輕人眼哩,跟著人行立牌的穿戴,那「也許」是流行。
流行?何為流行?隨著藝人穿戴就是流行?翻開歷史,那些在烽火年間,甚至是朱門糜爛,政治動盪之下的小老百姓們,他們只求絲絲的溫飽及團圓,怎有閒暇談論著那時所謂的時尚、流行呢!或許是生活水準逐漸提高,才會讓昂貴的流行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
想起甘紅的碎花布,那時的流行卻變成俗氣、老舊的代溝品,在人人厭惡碎花布的當下,卻有設計師將碎花布融入了衣服、皮包及皮環保袋上,時尚與老舊創造出了流行,也許流行,是專屬於巧手,而非跟隨。所以在流行的巨浪之下,切勿盲目跟著流行,流行是創造,走出你的流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