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95學年度實施「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落實技職體系學生理論與實務並重之教學精神,教育部技職司邀集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家長與教師代表及多位專家學者組成招生專案工作圈,密集檢討現階段招生作業架構,研擬改進方案,歷經二十餘次的小組研商,提出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改進方案,預定於98學年度實施。 獲得共識之考招作業架構考試方式維持原有之統一入學測驗、新增甄試入學測驗,在招生管道主要計有技優入學、甄試入學(分為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兩部分)及分發入學三種方式。以上三種管道之考生資格,除學校推薦須為應屆高職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學生外,其餘高職、綜合高中、一般高中應屆或非應屆學生均可報名。技專校院各系組提出外加5%之核定招生名額,提供技優入學管道學生申請,另提供40%核定招生名額供甄試入學管道學生入學,前開40%中之10%名額供學校推薦管道入學學生,另30%名額供個人申請管道入學學生爭取。剩餘之60%核定招生名額則分發入學管道入學學生爭取。 改進後之考招作業架構將提供考生多元、多次的入學方式與更多的入學機會,新制度之設計,尤其鼓勵並且提供更多升學優惠給擁有技術證照,或是參加技能競賽獲得佳績的考生,以突顯技職體系注重培養實務能力之教育目標。 以下,分別說明新方案需注意之事項:(一)技優入學報考資格放寬、免再參加統一入學測驗。技優入學將分別辦理「保 送」與「甄審」,「保送」資格為認可之國際技能競賽獲得優勝者與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高級中等 學校技(藝)能競賽獲得前三名者,至多可選填50個志願,採用保送方式分發入學,毋 須再參加統一辦理之測驗。「甄審」資格為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可選兩個志願,符合資格者,直接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審。同時符合「保送」與「甄 審」資格者,均可報名,但獲錄取時僅能擇一報到。(二)參加技優入學之考生以「保送」或「甄審」方式入學,參加技優入學之考生不需參加甄 試入學測驗或統一入學測驗,針對參加「甄審」之考生,各校得給予指定項目甄審,以 進一步篩選考生。(三)參加甄試入學中之「個人申請」,考生至多可選五個志願,應屆或非應屆高職、綜高及 一般高中學生均可報考。參加甄試入學之「學校推薦」者則僅限制報考一校一系組,且 須為高職或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應屆畢業生,具備「學校推薦」資格之考生亦可報名參 加「個人申請」。(四)甄試入學測驗於一月下旬舉行,原則為學期結束前第二週之星期六、日。其考試科目為 :國文、英文、數學、專業與實習(一)及專業與實習(二),共計五科。高職、綜合 高中及高中應屆及非應屆畢業生均可參加,考試範圍為高三上學期以前五個學期的課程。(五)甄試入學測驗之國文、英文、數學三基本學科僅為能力檢定之用,只有通過與不通過兩 種檢定結果,各校系組可自行決定各科採用後標(該科考試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成績) 、均後標(該科考試第35百分位數之考生成績)或不採計等三種篩選門檻。(六)每科成績以後標及均後標為及格標準,分別作通過或不通過之註記,已取得之各學科通 過證明可保留2年,考生每次可針對未通過之學科參加檢定。各校系組於第一階段資格篩 選時,可自行訂定採計1至3學科作為門檻。(七)甄試入學測驗之專業與實習(一)及專業與實習(二)為兼具理論與實作之書面化測驗 ,各類群之考試科目與統一入學測驗之專業科目相同,每科成績各校系組得訂定1至3倍 權重。第一階段資格篩選的方式為,各校系組於申請該校系組所有考生中,首先篩選出 通過各校自訂基本學科及格門檻之考生,再依據各校自訂之招生名額篩選倍率,於通過 基本學科門檻之考生中,以加權後之兩科專業科目成績排序篩選出通過第一階段的考生 人選,進入第二階段各校指定項目甄試。第二階段之指定項目甄試,各校可自訂書面審 查、口試及實作等方式甄試合格學生。(八)考生於取得甄試入學測驗成績,向甄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報名時,須同時選填就讀志願序 ,甄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分發時,一方面參照考生於報名時選填之就讀志願序,另一方面 參照各校正備取名單序,進行統一分發入學。(九)甄試入學放榜後,未報到之考生可以選擇報名統一入學測驗,以此成績參加分發入學, 若考生符合技優入學之資格,亦可選擇報名技優入學。(十)分發入學作業僅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一 )與專業科目(二),共計五科,配分比重為1:1:1:2:2。(十一)考生於取得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並向分發入學招生委員會繳交就讀志願序後,分發入 學招生委員會依據考生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就讀志願序,逕行統一分發。(十二)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日期將固定為每年六月第二週之星期六、日。
mark791021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很簡略的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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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4689562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