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電腦教室開放使用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中午 12:00 至 12:50 。學生不得於未開放時段擅入電腦教室, 亦不得於午休時間留滯電腦教室。 二、 電腦教室內的各項設備應妥善使用,如發現故障或損壞應立即報告 任課 老師或電腦教室工讀生, 不得自行在機器間更換。( 例如滑鼠、鍵盤、耳機、螢幕等 ) 三、 不得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電腦教室。 四、 不得擅自安裝任何的軟體。 五、 不得在電腦教室瀏覽色情網站、操作電腦遊戲,亦不得連線網路遊戲。 六、 以上辦法若有規定不齊全時,得隨時補充修正。
一、禁止利用網路傳送或張貼具有威脅、攻擊、毀謗的文章。 二、不得利用校園網路破壞或干擾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 例如散 布病毒,或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 三、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佈文章時亦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和隱私。 四、違規使用者,校方有權取消其使用權利,情節嚴重者按校規議處,如牽 涉刑事責任時依法送辦。 五、以上辦法若有規定不齊全時,得隨時補充修正。
一、 各班資訊股長請確實維持教室電腦桌面、螢幕、鍵盤及滑鼠的清潔;電腦桌上除了螢幕、鍵盤、 喇叭之外,不得放置任何物件。環保股長應將電腦桌面的清潔列入每日整潔分數之評量項目。 二、 不得於午休時間 ( 中午 12:50 至下午 1:20) 使用電腦。 三、 風紀股長每節課上課鐘響時,需督導同學立即停止使用電腦。 四、 不得於教室電腦瀏覽色情網站及連線遊戲。 五、 各班需於每學期末,將教室電腦的鍵盤、滑鼠、螢幕、主機於擦拭乾淨之後,搬回藝能大樓四樓, 並於下學期開學時至藝能大樓四樓將電腦搬回教室。 六、 各班導師得依據各班級的需要,自行增列使用規則。 七、違反以上規則之班級,資訊中心得依照違規之次數及輕重程度,逕行將該班級的網路斷線。 八、本 辦法若有規定不齊全時,得隨時補充修正。
一、 教室電腦故障時,請資訊股長至學校網頁 ( 線上報修系統 ) 登記電腦故障情況,並將故障的電腦主機搬 至藝能大樓四樓電腦辦公室,學校將視登記維修先後順序依序修理。 二、 主機機殼內的零件維修 ( 例如 : 網卡、主機板、記憶體等 ) ,由學校負擔維修經費。主機以外的設備 ( 螢幕、滑鼠、鍵盤、喇叭 ) ,若有損壞,則須由使用電腦的班級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