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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辩论:关于儒学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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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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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日前,我在网上发表了《关于儒学的道﹑德及仁》一文。该文仅是一篇读书心得之类的短文,没想到它却引来了一场争论。“道”是儒学的基本概念,且儒学有近三千年的历史(比欧氏几何学的历史还长);按常理讲,对于“道”的定义本不应有异见。然而,当今有人想推陈出新,于是争论就发生了。下面是此争论的全过程,请欣赏。至于那些想推陈出新的人的动机为何?对吾等——“没入门者”——来说,此题的确是太深奥了,需高手点明。

(一)原文:《关于儒学的道﹑德及仁》(儒学联合论坛)
道﹑德及仁是儒学的基本概念,它们有何异同呢?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第七》)对此语,朱熹给出如下的解释:
【 [志于道]志者,心之所之之谓。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如此而心必之焉,则所适者正,而无他歧之惑矣。
[据于德]据者,执守之意。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则终始惟一,而有日新之功矣。
[依于仁]依者,不违之谓。仁,则私欲尽去而心德之全也。功夫至此而无终食之违,则存养之熟,无适而非天理之流行矣。
[游于艺]游者,玩物适情之谓。艺,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者也。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则应务有余,而心亦无所放矣。
此章言人之为学当如是也。盖学莫先于立志,志道,则心存于正而不他;据德,则道得于心而不失;依仁,则德性常用而物欲不行;游艺,则小物不遗而动息有养。学者于此,有以不失其先后之序、轻重之伦焉,则本末兼该,内外交养,日用之间,无少间隙,而涵泳从容,忽不自知其入于圣贤之域矣。】(《论语集注》)
由此可见:
(1)儒学所论的道乃是理——客观事物的运行规律,它不以任何个人或团体的意志为转移。儒家的志向是终身求道,而不是追求四千万元人民币,如耶稣所言:【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圣经•马太福音》)
(2)儒学所论的德属于个人的行为范畴。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论语•述而第七》)
(3)儒学所论的仁属于个人的精神范畴,儒家以仁爱之心抑制私欲的膨胀。

附录:张居正解释「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从略)

(二)跟帖部分:(以“###”及“---”代表辩论的双方)
### 这样理解不到位。朱子也不是这个意思。

--- 回2#:愿闻其详。

###“道者,路也”。某种法则和价值所厘定的人的当行之路,就是儒家所谓的“道”。朱子说:“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可以说,理是形成道的一个因素或法则,但说道就是理,就不能理解这些观念的区别。儒家“道”的观念存在一个行为的主体。亦即,天有天之道,人有人之道。王有王道,臣有臣道,乃至妇人有妇道等等。儒家最关注的是人作为人的当行之道,一种中正于人的天命本性而自我展开和节制的中庸之道,以及使个体与社会和谐起来的忠恕之道。孔子所谓“吾道一以贯之”,指的就是个体的中庸与外在秩序贯通的忠恕之道。儒家认为,合道则君子,失道则小人。此外,鉴于“王”的角色对天下治理的重大影响,所以,儒家也十分关注“王道”。
“德者,得也”,获得之义。儒学所谓“德”,通常指天命向人生成,使人获得的良善本性(“天命之性”)。儒学强调“仁义礼智信”是人的基本德性。它并非只“属于个人的行为范畴”,也展现为某种人类全体的普遍特征。
“仁者,人也”。“君子不器”。仁就是人成其为人,把人作为人来对待,而非作为某种器物来对待。它表现为某种“爱人”的情感,某种不忍人之心,从而克制自己不加害他人的自我约束(克己复礼为仁),与父母兄弟温暖的“孝悌”关系是培养和体现仁之价值的根本(“孝悌,仁之本屿”)。普通人之间的友善和仁爱,仍然是人们精神上籍着对共同的上天或天地父母的敬孝,而在同为上天子民(天民)的普通人之间建立起悌友仁善的关系。

--- 回4#:
你说:【“道者,路也”。某种法则和价值所厘定的人的当行之路,就是儒家所谓的“道”。朱子说:“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可以说,理是形成道的一个因素或法则,但说道就是理,就不能理解这些观念的区别。儒家“道”的观念存在一个行为的主体。亦即,天有天之道,人有人之道。王有王道,臣有臣道,乃至妇人有妇道等等。】
我认为,在你的解释中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既然你将“道”定义为“人的当行之路”,那末你如何解释“天之道”呢?难道说,孔孟时代就有宇航事业了吗?请回答。

### 后面解释了,道有不同主体之所行的问题。天、人,王、臣、妇等均有其所行之道。一般来讲,儒家默认的“道”观念,即指人所循之道。有特殊主体的语境时,才须直接说明是什么之道。如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此句所谓“道”即是默认的人当行之道,没有必要在前面标明是何主体之道。
当然,若你有误会,前句可改为:“道者,路也,行之而成”。某种法则和价值所厘定的当行之路,就是儒家所谓的“道”。后面再从不同主体之道来解释。

--- 回6#:
你将“道”的定义改为:【“道者,路也,行之而成”。某种法则和价值所厘定的当行之路,就是儒家所谓的“道”。】
我认为,你是越改越乱。孔子说,志于道;而你却说,行之而成。难道说,孔子要立志去追求“而成之物”吗?

### 你的理解能力跟小学生似的,基本上没有入门!“志于道”是志于当行之道。人应当行什么道,开始并不清楚,需要立下志向去探索。这个探索就是在人之为人的自身本性上“行之而成”。这叫“率性之谓道”。用今人习惯的思维讲,就是给定人具有天命德性这一前提,在这个假定下,由德性的开展会走出什么样的路来。明确这个当行之道,就意味着我们将时刻修正自己,使自己主观上想走的路,符合这个当行之道。这是一件教化才能明白的事情。所以这叫“修道之谓教”。

--- 回9#:
你说:【“志于道”是志于当行之道。人应当行什么道,开始并不清楚,需要立下志向去探索。这个探索就是在人之为人的自身本性上“行之而成”。这叫“率性之谓道”。】
我认为,你讲的够多了,该听听真正的儒学大师的解释了。张居正对[志于道]的解释是:【学莫先于立志,而道乃人伦事物当然之理。志不于是,则趋向差矣。故必以道为终身之准的,而专心致志以求之,则所适者正,而无他岐之惑矣。】
如将你的解释与张居正的解释相对比,即可得出一个结论——你是在“闭门造车”,因为你否定“道乃人伦事物当然之理”这一条。然而,这一条乃是儒学的基本原则呀!

### 比权威是吧。张居正说什么,比子思子《中庸》更权威吗?
即便是张居正所谓“道乃人伦事物当然之理”,这仍然不是给“道”的观念下一个定义,或者是其本义。他不过是说道体现着某种“理”而已。你是知其一,不知其二。在观念上,道是道,理是理。有联系,但并非一回事。你不通儒门小学,没有训诂学的知识。这是没有入门的表现。

--- 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运动的,而运动必有规律。儒学将此规律统称为道,而基督教称之为上帝。《圣经》有句:【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圣经•约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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