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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在为“和平协议”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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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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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马英九提出新的“两岸关系论”:海峡两岸的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而是地区与地区的关系。此论一出,台湾舆论哗然。绿营人士指责说,它将台湾由“国家级”降为“地区级”。蓝营人士则抱怨说,“一中各表”已足够了,为何要多此一举呢?我认为,此论表明马英九在为“和平协议”铺路。

发展两岸关系是台湾的生命线,以“台独为纲”的民进党被赶下台就是明证。要发展两岸关系就不能没有“和平协议”,以终结“内战状态”。问题在于,“和平协议”的双方是谁?在协议里能写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吗?怎么办呢?马英九的新论可破解这个难题。此论的含义很明确:双方各退一步,从“国”退到“地区”。可以断言,将来的“和平协议”的双方就是中国台湾地区的代表和中国大陆地区的代表。

 

附录:我在去年写的一篇博文:

“和平协议”的双方会是什么称号?》(2007-11

最近,中共已表态,愿意签订“海峡两岸和平协议”,以结束内战状态。此前,马英九也曾表态,如当选,将力促“和平协议”。可以设想,出现在“和平协议”上的双方的称号有如下几种可能性:

可能性A:中华民国的代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

可能性B:中华民国台湾地区的代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

可能性C:中国台湾地区的代表与中国大陆地区的代表。

可能性D:海基会的代表与海协会的代表。

我预言,可能性C会出现。因为可能性A和可能性B都有“两国论”的含意,所以它们不会出现。可能性D也不会出现,因为代表的资格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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