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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馬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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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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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馬蕭的原因

2008/01/26 17:42 — emy 

我只不過是一名家庭主婦,也因為職場需求而成為了一名在職學生.本來對政治毫無興趣,以前的想法是管他誰執政誰當總統.太陽照樣東昇西落.我們小市民照樣要工作才有飯吃.所以我以前不關心政治.屬於中間選民.其實我知道中間選民還很多.從這次投票率還不到六成就可知道.

現在我站出來啦,我支持馬蕭!原因大概有二點.

第一,我們執政黨執政8年了,經濟負成長.人民收入減少,失業率增高.
我老公說10多年前經濟很好,錢很好賺,一個月賺8-10萬.現在呢?只能賺4-5萬.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
我同事也這樣說,他35歲啦還沒娶老婆.我問他原因.他說都是民進黨害的.他以前一個月能賺5萬多,現在一個月只能賺2萬多.他說2萬多要怎麼娶老婆養小孩?有誰願意嫁給他?
以上是真人真話.沒有半句謊言.
我們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只會拼選舉不會拼經濟.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換人做了!

第二,跟我有直接關係的.我盼望三通盼了很多年.如果三通,我們一家子每年回大陸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和金錢!很多台商也盼三通盼了很久!還盼望週一去上班週五回來享受天倫之樂呢!結果呢!民進黨政府只打雷不下雨.講幾年了,還是一句空話.民進黨政府是靠不住的,這個願望只能交給小馬哥來完成!

所以,我們一家投馬蕭!也希望那些跟我以前一樣屬於中間選民的人站出來投馬蕭一票!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了我們的未來為了我們的下一代!站出來吧!

http://www.ma19.net/blogs/emy/20080126/13424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641&ca=6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chive?l=f&id=5
http://www.emailcash.com.tw/benefits...&tp=20819&ca=6
http://www.ma19.net/group/332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12no12
http://blog.yam.com/no1212
http://blog.sina.com.tw/no12no12/ 

http://www.wretch.cc/blog/no12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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