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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96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9.9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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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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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津

九十七年第三週內政統計通報(96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統計)

2008/1/18  統計處

◎96年國人與外籍、大陸人民結婚登記計24,700對,占全年總結婚對數之18.3%,分別較95年增加3.2%及1.5個百分點,其中以大陸、港澳地區配偶人數近1萬5千人最多,東南亞地區配偶約7千人次之,兩者合占外籍及大陸配偶約九成。

◎外籍與大陸配偶按性別觀察,96年外籍與大陸新娘人數共2萬2千人占87.3%,較95年增加4.1%及0.7個百分點。

◎按歷年觀察,為有效遏止假結婚來臺,本部及外交部分別於92年底及94年起實施大陸配偶入境面談及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制度,致外籍及大陸配偶占總結婚對數比重由92年之31.9%驟減至95年之16.8%,96年則微增至18.3%。

◎截至96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9.9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4.2%,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5.8%。

一、 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我國96年結婚登記對數計135,041對,較95年減少5.35%,續呈下降趨勢;其中配偶為外籍與大陸人民者計24,700對,占全年總結婚對數之18.29%,分別較95年增加3.22%及1.52個百分點。

(一) 按國籍(地區)別分:96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分布地區,以大陸與港澳地區人士15,146人占61.32%較多,為外國人者占38.68%(主要集中於東南亞地區達6,952人,占外籍配偶之72.77%。若按其國籍別觀察,以越南4,795人最多,日本1,031人次之,印尼1,024人居第三);若與上年比較,大陸與港澳配偶增加740人或5.14%,外籍配偶僅微增30人或0.31%。

(二) 按性別分:以新娘21,559人占87.28%居多,新郎3,141人占12.72%;其中新娘人數以大陸、港澳地區14,595人最多,越南4,770人次之;新郎則以日本814人最多,大陸、港澳地區551人次之。

(三) 按縣市別分:96年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24,700人中,以臺北縣4,222人占17.09%最多,臺北市3,130人占12.67%次之,桃園縣2,651人占10.73%居第三;中外聯姻占該縣結婚對數比率,則以連江縣65.00%最高,金門縣37.53%次之,苗栗縣22.69%居第三;以澎湖縣13.64%最低,新竹市15.34%次低,臺東縣15.98%居第三。

二、 按歷年觀察:92年(含)以前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與占總結婚對數比率均呈逐年遞增,至92年達31.86%比率最高,即平均每3對結婚登記約有1對為中外聯姻,93年起為有效遏止假結婚來臺,本部及外交部分別於92年底及94年起實施大陸配偶面談及外籍配偶境外訪談,致93年起大陸及外籍配偶結婚所占比重驟減,至95年僅為16.77%,96年則微增至18.29%。

三、 至96年底止累計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9.9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13.7萬人占34.24%,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26.2萬人占65.76%。

內政部

http://www.moi.gov.tw/news/news_p.asp?NewsId=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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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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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94年底止累計: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估計達36.5萬人
轉載自 內 政統 計 通 報
九十五年第三週
內政部統計處
94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統計95年1月19日

◎ 94年國人結婚登記計141,140對,較93年增加9,687對或增7.4%,其中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人士)1萬3,808人,較93年減少6,530人,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人數1萬4,619人,則較93年增加3,647人,兩者合計減少2,883人;外籍配偶人數之減少主要係越南新娘減少約5千人所致。

◎ 94年國人總結婚對數中,配偶為外籍人士(不含大陸港澳人士)者占9.8%,為大陸港澳人士者占10.4%,兩者合占20.1%,較93年下降3.7個百分點。如與92年之最高峰比較,降幅達11.7個百分點,顯示國人與外籍或大陸人士結婚之熱潮已逐漸減退。

◎ 至94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6.5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5.9%,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4.1%。

◎ 至94年底止,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達9萬3千人(不含已取得我國國籍者),較93年底減少2.2%;其中男性以泰國籍占33.6%居首,女性則以越南籍占69.3%最多。

一、 結婚登記依國籍別:94年國人結婚登記對數計141,140對,較93年增加9,687對或增7.37%。就配偶國籍分,配偶為本國籍者112,713人,較93年增加12,570人;為大陸與港澳人士者14,619人(其中新娘14,167人,新郎452人),較93年增加3,647人;為外籍人士者13,808人(其中新娘11,121人,新郎2,867人),較93年則減少6,530人。外籍配偶之減少主要係東南亞新娘驟減6,479人所致,其中又以越南籍新娘減少4,851人減幅最大。

二、 中外聯姻比率:94年國人結婚對象,為大陸港澳人士者占10.36%,為外籍人士者占9.78%,兩者合占20.14%,較93年之23.82%下降3.68個百分點。

三、 結婚登記依縣市別:94年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以臺北縣5,516人占19.40%最多,臺北市3,163人占11.13%次多,桃園縣2,930人占10.31%再次之;如就所占比率觀察,則以金門縣38.18%最高,連江縣37.50%次高,嘉義縣24.25%再次之;以彰化縣14.78%最低,臺南市16.32%次低,臺中縣16.55%再次之。

四、 至94年底止累計: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估計達36.5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13.1萬人占35.90%,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23.4萬人占64.10%。

五、 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人士)持外僑居留證人數:
(一) 94年底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有92,650人,較93年底減少2.21%。按性別分,男性配偶9,283人占10.02%,女性配偶83,367人占89.98%;按國籍分,男性配偶以泰國籍33.59%最高,日本籍11.46%次之,美國籍11.12%再次之;女性配偶以越南籍69.34%最高,印尼籍11.16%次之,泰國籍7.10%再次之。

(二) 94年底外籍配偶合法在臺居留人數有84,580人,較93年底減少1.92%。按性別分,男性配偶7,674人占9.07%,女性配偶76,906人占90.93%;按國籍分,男性配偶以泰國籍37.75%最高,美國籍10.37%次之,日本籍10.24%再次之;女性配偶以越南籍70.18%最高,印尼籍11.38%次之,泰國籍6.87%再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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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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