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我見(二)
趙少康夫婦和詹宏志夫婦等跟我熟稔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個台灣大好友。從第一天到台灣辦《壹週刊》到現在,我還在買台灣股票和地產。
我主要是投資銀行股票。以前帳面上賺了不少,這兩年來可乏善可陳。不過每年有6%派息,算是不俗的回報了。在地產上,我主要是投資工貿地,這幾年升了不少,我是愈升愈買的。
投資大陸會炒昏頭
七年多來這些投資無疑替我賺了錢,不過要是將錢在香港或大陸投資,我會賺得更多。我倒沒有後悔,投資怎可以幾年時間論英雄?
我對台灣長線有信心。台灣有民主,有好的社會機制和制度,予我長期安居樂業的信心。是的,到大陸投資,我會賺多好多。不過中國經濟要是崩盤,引發社會動盪,股票和地產一定會跌到叫阿嬤,到其時我亦必定會輸到脫褲。
或者你會問,你雖然看死大陸股票、地產遲早崩盤,早幾年買,到現在也賺到盆滿缽滿了,趁高出貨,不也可以多賺了嗎?
話雖是這樣說,但這只是局外人的看法。若然我的投資是在大陸,我會炒到頭腦昏亂,哪還會知道什麼時候才叫賺夠了?到時我的心頭會比天還要高,我的盆、我的缽會比天比地都要大,大到永遠載不滿。結果是崩盤才清醒離場,只是為時已晚,不是想走便走得掉的。
無論是從事投資還是投機(大陸的股票、地產市場皆呈狂熱,投資也變成了投機),最大的敵人是人性的弱點。市道瘋狂,因為入市的人都瘋了。賺得瘋狂的人,怎知道什麼叫適可而止?賺得多則只想賺更多。
況且,到瘋狂之際,賺了多少再不是個問題,著緊的是,誰賺得更多的互相比較。到了那個地步,一切都是一場ego trip。「市道狂升,這個時候離場,給別人趕過頭來,那我怎麼辦?何不等到市況再高些,形勢和緩下來,快到頂了,那時才離場也不遲呀。」局中人都是會這樣想的。他們不會清醒到知道什麼時候應該適可而止。這是投機者的魔咒,要是置身在其中,我也會有同樣的想法。
我不眼紅別人在香港或大陸賺大錢(香港的股市地產都滲入了很大的大陸因素,一旦大陸崩潰,香港無可避免亦會被拖累),我反而看好台灣。我一直寄望台灣跟大陸三通,兩岸市場統一(市場統一對大家都有利,這個發展無可避免。但兩岸卻絕無可能政治統一,除非大陸有民主。不過,就算大陸有了民主,台灣早已深化了自己的民族意識,有自己的文化和社會特色,要統一也只能來個寬鬆的聯盟,而不可能是個兩位一體的政治統一)。
台灣可成金融市場
在市場統一的大氣候下,台灣的優勢彰彰明甚;大有條件成為大中華知識產權的製作和研究中心,高質素、高科技產品和醫療儀器的生產中心,文化、文藝、出版的教育培訓中心;電影的製作、發行和服務中心,甚至有條件發展成為一個主要的金融市場。
大陸經濟蓬勃,讓不少人心花怒放,甚至大腦麻痺、視覺模糊,想像力天馬行空,憧憬按照現時的經濟增長率直線發展,不出幾年,這個十三億人的市場便會多麼宏偉、多麼繁榮,彈指之間便會趕過歐洲、超越美國,成為中華超級帝國。他們樂觀得完全看不到中國的社會制度和機制的不足(institutional problems),正在形成一個隨時爆發的社會危機。
沒有錯,二十多年來,大陸經濟的發展的確一日千里,是個奇蹟。不幸這個奇蹟卻是空洞的,因為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中共並沒有讓社會組織的機制和功能同時發展。結果整個社會只是由市場和政府這兩根支柱來撐托,內裡卻是空空如也。欠缺民間組織和社會機制,市場一旦崩盤,社會難免崩潰,政府亦會給拖累。沒有社會中介組織和制度,誰來支撐這個十三億人口的沉重負擔?
吸引海外人才資金
經濟開放這二十多年來,經濟確實在高速增長,但中國在法治、資訊、宗教和輿論自由,民間集會結社的自由、學術研究討論的自由等社會機制上了無寸進;自由度非但沒有大了,政府的控制反而愈來愈緊。市場無疑是愈來愈開放了,不過這只不過是胡錦濤說的,可以鬆的盡量鬆,要收緊的還是一貫的盡量緊。
社會制度和機制存在的缺陷足以令中國的社會和經濟致命。試想想,一旦市場崩盤,經濟萎縮,政府分身不暇、被拖累得束手無策,在道德倫理真空下,人人爭相搶奪縮細了的經濟大餅,那會是個多殘酷、多悲慘的局面?那又會給經濟帶來多大的損害?又會把發展耽誤多久?
要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台灣,宗教、民間以至各行各業的團體組織都會伸出援手,互相扶持幫助。經濟大餅無疑是縮細了,這些組織團體卻會發揮《聖經》裡面五餅二魚的效用,幫人們安然度過難關。
台灣的民主、法治、資訊、宗教、學術和輿論自由、良好的醫療和教育制度、豐富的技術人才和知識產權,是整個大中華獨有的優勢(香港有一部分,沒有全部)。更重要的是,台灣的獨立政制隔絕了大陸政權的政治干預,將會是要避過政府監察的資金、要逃脫政府控制的大陸人才的安全港。九七前,每年有二千億港元這樣的資金湧到香港,三通後,湧向台灣的大陸資金又何止八倍十倍這個數目?這將會造就台灣發展成一個重要的金融市場(當然,要達至這個目的,台灣還要進一步開放金融市場)。
一旦成為大陸市場的一部分,台灣將吸引大量大陸、海外的華人人才和資金。跟大陸經濟融合,台灣的經濟才能活起來,才能吸引外國的投資,才能跟世界經濟融合。有了這個優勢,台灣將再創高峰,綻放另一個光芒四射的奇蹟。
(本系列文每周三刊出) 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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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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