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紅黨之邀,近日將與施明德在凱道開講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今天在報紙刊登廣告,第四度發表關於「兩岸和平共處法」的論述。曹興誠認為,台灣獨立應該採取和平的方式,且「和平獨立」是有利於大陸,也有利於中華民族;可惜當前執政者高喊制憲正名,又推動「去中國化」,其實只是「裝神弄鬼」的「假台獨」,而這些政客號召群眾「驅魔趕鬼」,反而會讓台灣的處境日益危險。
曹興誠先引述前立委林濁水的觀點,強調林濁水認為只要美日和歐盟支持台灣入聯,就表示國際法層次的法理台獨已經完成,也表示各國願意承擔中國反對的後果。但曹興誠認為,林濁水不愧為台獨之理論大師,其理論無人能夠反對,但理論歸理論,「現實」是,美、日、歐無人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表示國際上沒有主要國家「願意承擔中國反對之後果」。
「四論」中提到,為了承認台灣法理獨立而和大陸決裂,絕不符合這些國家的利益,當年美國派大軍介入越南,結果是徹底失敗,既然連派兵參戰都靠不住,「國際法」又能提供台灣什麼保障?
曹興誠認為,主張台獨者有「真台獨」和「假台獨」,「真台獨」是將和平和民主置於統獨之上,並非「非獨不可」,強調統一須採民主方式,獨立須採和平方式;而「假台獨」則有如神棍騙人。
曹興誠表示,我們知道一般神棍騙人,開始先要「弄鬼」,即設法讓你相信,你的問題來自於某某鬼怪;接著開始「裝神」,自稱可以驅鬼。政客在使用神棍手法的時候,通常先切割社會,製造敵、我。其次是醜化、妖魔化「敵方」;接著號召群眾,進行「驅魔趕鬼」。當群眾開始跟著政客起舞的時候,就是政客收割權力的時候。
曹興誠指出,假台獨雖然每次選舉時都將獨立公投、正名、制憲高唱入雲,選後卻一項也不敢做;因為假台獨深知大陸的反獨並非虛言恫嚇。但是假台獨的神棍手法簡單直接,對於不習慣思辯的群眾具有吸引力,因此能戰勝「懶於立論」且「迷信樁腳」的國民黨而執掌政權。
他語重心長的表示,這種神棍手法極有效也極可怕。希特勒就是靠著妖魔化猶太人、神聖化德國人而取得政權,結果歐洲為之生靈塗炭。毛澤東在失掉權力之後,發動文化大革命,以鬥爭所謂「走資派」的「牛鬼蛇神」來奪回權力,此亦為神棍手法之運用;其後果是大陸的「十年浩劫」。
曹興誠說,兩岸的統獨問題將隨時間消逝,事實上台灣維持獨立於大陸之外,對大陸是有利的,台灣因為實施民主導致社會分裂,提供了大陸寶貴的社會實驗,他認為台灣「和平獨立」的論述空間十分廣闊,「假台獨」仇中反中的政策,將失去全球華人的同情,反而會讓台灣的處境日益危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26/17/ql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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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全文:
四論「兩岸和平共處法」─ -兼論「真、假台獨」
本人上(十一)月提出之「兩岸和平共處法」(簡稱「和處法」)經三次登報論述及香港、台北兩次座談之後,已獲得甚多認同。此期間當然也有人意圖扭曲,例如將「統一須經公投」中之「須經」略去,簡化本人之主張為「即刻辦理統一公投」等等。幸虧綠營中之公正人士如沈富雄先生、林濁水先生等均挺身而出,替本人說明;故將本人抹紅為「急統派」之意圖均未得逞。本人僅在此對沈、林兩位先生之仗義直言,敬致欽佩與感謝之意。
「和處法」中主張之「統一須經台灣公投同意」,與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之主張並無不同,故綠營人士對此普遍皆無異議。惟對本人主張「不舉辦獨立公投」,連沈、林兩位先生都有意見。本人此次擬就這個問題深入探討,並求教於大家。
首先,讓本人再重複強調一下,「和處法」之基本目標,是以不排斥統一來保持兩岸和平之現狀;而後在穩定的現狀下,期待藍、綠雙方能停止統、獨爭議,合作發展經濟。本人認為,「獨立公投」將直接衝撞大陸之「反分裂國家法」,挑釁大陸的意味濃厚;有違「小事大以智」之原則,故主張予以排除。
林濁水先生則認為:「中國反對法理台獨,最主要的理由是,只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則台海戰爭屬於中國內戰,依國際法他國沒有介入之空間;但如果台灣獨立得到國際承認,則中國武力犯台就成了侵略行為。所以中國反對法理台獨不是要甚麼和平,相反的,是要剝奪台灣主權獲得國際法保障之空間。從這個角度來看,曹董是失算了」(見十一月29日自由時報林先生文)。
濁水先生又說:「只要美、日、歐不支持,則台灣再怎樣公投、制憲、正名都不算合國際法之法理台獨,則中國沒有理由以法理台獨之名動武;相反的,如美、日、歐等支持台灣入聯,固屬合國際法的法理台獨已經成就,但卻也表示各國願意承擔中國反對的後果」。
林濁水先生不愧為台獨之理論大師,其理論無人能夠反對。但理論歸理論,「現實」是,美、日、歐無人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表示國際上沒有主要國家「願意承擔中國反對之後果」。由於大陸政經實力不斷提升,世界主要國家如果同情台灣,承認台灣的法理獨立,就等於與大陸決裂,此絕對不符這些國家之利益。因此,期待台灣獨立得到國際承認,幾乎毫無指望。又所謂「國際法的保障」恐怕不甚可靠。美國當年為了「保障」南越,派了大軍介入越戰,結果徹底戰敗。連美國的「參戰」都靠不住,那「國際法」又能提供台灣甚麼保障呢?
照濁水先生的說法,獨立公投、制憲、正名都只是「茶壺裡的風暴」,再怎麼鬧,中國都沒有理由以法理台獨之名動武。如果真是如此,那為何美國公開反對台灣舉辦入聯公投,並由薄瑞光先生特地來台勸阻?近日美國國務卿萊斯更嚴厲警告,入聯公投不會給台灣帶來任何好處。這表示,美國身為世界一等強權,對大陸反獨的意志與實力都不敢掉以輕心,那台灣當然更應該戒慎恐懼,不去挑釁大陸十三億人口的敏感神經。所謂「小事大以智」,此之謂也。
本人對林濁水先生的人品與學養素來甚為景仰;但亦不得不擔心,林先生之台獨理論,被激進人士誤用,陷台灣於戰爭風險之中。「和處法」建議「不舉辦獨立公投」,這如果有「失算」,頂多不過是「維持現狀」而已;但舉辦「獨立公投」如果「失算」,卻可能引起兩岸之劇烈衝突。兩相比較,似乎和處法之「失算」,比較「保險、划算」。
針對「和處法」發表評論的台獨大老,還有簡錫堦先生(請參考簡先生十一月24日於自由時報為文)。簡先生肯定和處法主張的「統一須經台灣公投」,但表示:「以統一為題棄絕獨立公投的選項,既未照顧到台灣許多民意的想法、情感與選擇,同時也因循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對和平的錯誤前提,退讓、喪失籌碼空間,僅止捍衛維持現狀」。
在此我們看到,簡先生對獨立公投在情感上難以割捨。但從邏輯上來看,「獨立公投」既無法得到國際承認,其作用只是用來宣示:「台灣對實質獨立還不滿足;一定要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跟中國作永遠的切割,台灣才會滿意」。這樣的宣示其實沒有必要,也不見得是高明的選擇。而且,台灣一旦舉辦獨立公投,美、日、歐等不僅不會同情,反而會產生反感,認為台灣又來攪亂國際情勢,如此台灣國際空間反將更遭限縮。因此,和處法建議「不舉辦獨立公投」,並非畏懼反分裂法而「因循退讓」,實是基於國際現實與台灣利益所做的理智決定。
再就簡先生提到的「籌碼」而言,獨立公投不是籌碼,統一公投才是絕佳之籌碼。因為不論談判或博奕,所謂籌碼是對方想要得到的東西,而不是對方厭惡的東西。大陸想要統一,所以「統一的可能性」才是籌碼。和處法讓大陸有機會不發一兵一卒、不費一槍一彈,一日之內即可完成統一,故可以提供足夠誘因,使大陸放棄武力威脅,轉而體會台灣民心,促進兩岸之良性互動。保留「獨立公投」只會加強大陸反獨之戒心,惡化兩岸之猜忌與對立,可謂留之無益,棄之無妨。
雖然本人與簡先生對辦不辦獨立公投之看法不同,但本人很贊成簡先生對操弄統獨議題的分析。簡先生說:「其實,曹先生擔憂獨立將帶來戰爭不無道理。因民進黨所追求的獨立,不外乎以仇恨深化對立、以統獨議題作為操弄族群、動員選票的工具;其目的在爭奪政權,而非運用智慧對外追求國際同情,以及對內促成人民團結」;「台獨運動不僅是追求法理獨立的崇高理念,更必須懷抱慈悲、正直、與誠信的人道價值來說服人民」。
簡錫堦先生以上的這些話,很精闢的區分了「真台獨」與「假台獨」。簡先生代表的是真台獨,是理性的、關懷的、包容的,也不絕對排斥統一。而假台獨則接近神棍,以台獨為手段而以騙取選票為目的。
我們知道,一般神棍騙人,開始先要「弄鬼」,即設法讓你相信,你的問題來自於某某鬼怪;接著開始「裝神」,自稱可以驅鬼。政客在使用神棍手法的時候,通常先切割社會,製造敵、我。其次是醜化、妖魔化「敵方」;接著號召群眾,進行「驅魔趕鬼」。當群眾開始跟著政客起舞的時候,就是政客收割權力的時候。
這種神棍手法極有效也極可怕。希特勒就是靠著妖魔化猶太人、神聖化德國人而取得政權,結果歐洲為之生靈塗炭。毛澤東在失掉權力之後,發動文化大革命,以鬥爭所謂「走資派」的「牛鬼蛇神」來奪回權力,此亦為神棍手法之運用;其後果是大陸的「十年浩劫」。
今天台灣「假台獨」所妖魔化的對象是「外來政權」以及一切與之有關之人與事。其「驅鬼」的魔法即為「法理台獨」與「去中國化」。凡反對者,則冠之以「不民主」、「不愛台」、「非本土」甚至「賣台」等罪名並加以批鬥。這些神棍手法,簡單、直接、有力,對許多不習慣思辯的群眾具有吸引力;因此假臺獨得以戰勝懶於立論卻迷信樁腳的國民黨,而執掌政權。
假台獨雖然每次選舉時都將獨立公投、正名、制憲高唱入雲,選後卻一項也不敢做;因為假台獨深知大陸的反獨並非虛言恫嚇。可是當本人建議不舉辦獨立公投以免觸發兩岸衝突時,假台獨卻又裝出一副「大無畏」的姿態,批評和處法是「投降法」,並給本人戴上紅帽。此外甚至有人以「台商解放軍」之名將本人定位為急統的先鋒。
相較於假台獨之弄鬼裝神、色厲內荏;真台獨如簡先生等則期望「如果統一必定要採取民主方式」以及「如果要獨立必定要採和平的方式」。因此,真台獨並非「非獨不可」,而是將和平與民主置於統獨之上,此皆有希望藉「和處法」來完成。
由於本人相信,今天兩岸的統獨問題將隨時間而消逝,所以本人的立場既不偏統也不偏獨。不過本人曾經「設身處地」認真想過,如何以簡先生等「真台獨」的立場,來說服大陸放棄其統一之主張,讓台灣長久維持獨立?
首先,我們可以說,從1949年到1979年,大陸在實驗共產主義的時候,台、港、澳門獨立於中國之外是民族之幸。一則此三地沒有遭遇文革之浩劫,得以完善市場經濟,並培養出許多創業人才與資本。二則大陸改革開放以後,這些資本、人才投入大陸,對大陸發展市場經濟,助益非凡。由此可見,台灣維持獨立在大陸之外,至今對大陸是有利的。
又台灣目前的民主政治使台灣陷入了分裂、混亂與衰退,這給大陸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參考。大家都知道,西方人長期係以科學、宗教與藝術作為追求真理的三大途徑;科學用以求真,宗教用以求善,藝術用以求美。社會有了求真、求善、求美的共識,民主才有基礎、才有深度,才不致於為爭選票不擇手段,導致社會的失智與退化。今天台灣政客謊話連篇卻無人追究,媒體不客觀、不尊重事實大家卻習以為常,公眾人物公然打架、言語粗俗卻毫不羞愧;都代表了台灣的民主其實極為表面、膚淺。大陸可以從台灣學到,推動民主同時也需要建立真、善、美的社會價值,否則民主容易淪為黑金與神棍滋長之溫床。這也可以說台灣為大陸作了寶貴的社會實驗,證明台灣獨立對中國之另一益處。
以上本人不過任舉兩個觀點,說明台灣想「和平獨立」,論述空間十分廣闊。惟這種論述應當以有利於大陸、有利於中華民族與文化之角度為之,期能取得大陸同胞與全球華人之支持。與這種「真台獨」的論述相較,假台獨仇中、反中、「去中國化」的政策,將讓台灣失去全球華人之同情、支持,讓台灣處境日益危險、孤單。因此,如何讓台灣百姓不再受假台獨之欺騙?本人呼籲簡錫堦先生及其他有理想的真台獨人士,大家放棄統獨立場的猜忌,一起來努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26/17/ql44.html
台灣的老小麻雀 曹興誠 敬上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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