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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婦人網上訴苦 45萬網友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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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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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

家暴婦人網上訴苦 45萬網友打氣
2007-10-01 12:59/楊致中

桃園縣一名杜姓婦人,受不了丈夫長期毆打,今年2月穿著紅衣服,帶著4個月的身孕打算跳河自殺,所幸被路人救回一命,婦人後來在網路部落格,敘述家暴的經歷,結果引起45萬人次網友給她加油打氣,讓她心情平復很多,婦人事後申請家暴令,甚至在家門口張貼丈夫照片提醒他別靠近。
一身金色低胸禮服,杜小姐23歲嫁給張姓男子,但婚後才發現先生不務正業而非電腦工程師,更慘的是,老公伸手要不到錢就毆打她,今年2月,她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才會挺著大肚子,算跳河結束生命,還好被人救了下來。

鬼門關前走一遭,杜小姐開始在網路上,回顧6年的家暴生活,她說先生曾是她的最愛,但一次又一次無情的打罵讓她絕望,日記一寫8個月,也吸引45萬人次瀏覽,許多網友給她加油打氣。

杜小姐後來想通了,向法院申請家暴令,並且帶著3個小孩躲到桃園,靠打工撫養3個年幼的小孩,但好景不常,杜小姐後來接到法院傳票,才知道丈夫到用身分證件四處騙人,害她吃上官司,更扯的是還到桃園騷擾她,她回憶那一次恐怖經歷,說兒子用恐懼蒼白的臉龐,對媽媽大喊「看見爸爸」,逼得杜小姐乾脆在家門口,張貼照片,提醒對方別再來騷擾她!

家暴求助管道
.各地警察局:110
.婦幼保護專線:113
.全國福利關懷專線:1957
.晚晴協會:
(02)27080126
(04)23710171
(07)7711716
.外籍配偶保護諮詢專線:0800-088885
.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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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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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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